企业创新管理

合法性机制约束下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式创新趋同行为研究

  • 李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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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政法大学 商学院,北京102249

收稿日期: 2013-12-16

  网络出版日期: 2014-07-25

摘要

利用新制度学派观点,以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式创新行为为基础,以合法性机制为视角,从组织域层面解释企业集群式创新趋同行为的发育机理,并以中关村软件园企业创新联盟为例,揭示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创新的内在动力。研究发现,集群内企业通过强制趋同、模仿趋同以及规范趋同3种机制,在使自己适应创新制度环境的同时,不断具有创新同质性。同时,产业联盟成员企业通过创新与模仿、合作与竞争等行为提高其合法性,实现企业集群不断创新的目标。

本文引用格式

李超 . 合法性机制约束下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式创新趋同行为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4 , 31(14) : 71 -74 . DOI: 10.6049/kjjbydc.201310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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