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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7
,
Vol. 24
Issue (4 )
:
4-6
科技法制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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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共有专利单方许可权批判研究
陈震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上海20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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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考虑到无实施能力的共有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司法解释赋予了没有实施能力共有人的单方普通许可第三方的权利。这种单方许可权的特殊制度安排却容易导致司法上的不公正。造成的结果可能有违立法初衷。建议新的《专利法》应当摒弃这种特殊的单方许可权,在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坚持许可的协商一致原则,同时实施一方对没有实施、许可的共有人,进行公平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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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震
关键词
:
共有专利
,
单方许可权
,
实施能力
通讯作者:
陈震
引用本文:
陈震. 我国共有专利单方许可权批判研究[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7, 24 (4 ): 4-6.
链接本文:
http://www.kjjb.org/CN/
或
http://www.kjjb.org/CN/Y2007/V24 /I4 /4
[1]
刘新梅;韩骁;白杨.
创造想法产生与实施能力的创新路径分析
[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15, 32(10): 14-19.
[2]
邓志新;黄金火.
职务发明专利权共有制可行性质疑
[J]. 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7, 24 (2 ):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