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双一流”总体方案指出:“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构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学科评价体系”。2017年9月,“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出炉,教育部、财政部、发改委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此次遴选认定产生的是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重点在“建设”,能否成为一流还要看最终建设成效。从20世纪80年初以来的重点学科建设到当前一流学科建设,政府投入力度持续增强,但学科建设因政府持续投入和强力推动获得了哪些实质性改进却难有定论。可见,建构科学合理的一流学科建设评价体系,是“双一流”建设战略有效推进及学科建设行为得以改进的客观需求。
学科既是知识分类体系,又具有组织实体形态,以学科为基本单元从事科学探究已成为研究型大学的生活常态。而今,评价已乘着新制度主义之风横扫世界,以学科为载体的科学探究越来越需要剥去“神秘外衣”并接受来自政府、社会、公众等学科场域之外秉承正当性和正义性的绩效追问。所谓学科评价,是以学科为研究对象的一种高等教育评价形式,即基于一定的价值标准,系统性对一定时期内学科各要素及整体进行测评、判断与鉴别,进而把握学科发展客观态势的活动[1]。那么,学科评价到底处于何种现实场域之中?学科评价背后主导的价值趋向是什么?应当建构何种评价制度才能促进当前中国之一流学科的生成与建设?厘清上述问题是从根本上提升一流学科建设成效的智识基础。
作为内在知识演化和外在社会建制共同建构的产物,学科同时呈现出两种形态,即以学术共同体形式存在的虚拟组织和作为大学或院系内建制的实体机构。在智识层面,“一个学科一旦产生,便致力于产出一套通用词汇,以帮助成员界定此学科,并与其它学科分道扬镳”[2],结成目标确定、关系稳定、范围明晰的学术共同体。虽然其对成员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却以身份认同、话语体系、文化信念规训着它的从业者[3]。托尼·比彻等[4]用“学术部落”描述同一块知识领地上共同生活和劳作的学者们的生活样态。随着学科制度化和科学职业化,学科不再仅是学者或共同体的学科,而是身处于具有科层制结构和专业性文化的特定组织建制内,学科成为大学或院系的学科。学科制度与大学制度相互交织与利用,“学科已然演变为国际学术界以院系为“地理中心”的“产品线”[3]。因此,海德格尔曾批判道:“今天各学科组成的大杂烩只是靠大学和各系科的技术组织维系,且只靠各学科实用目的才有意义”[5]。
学科基于知识演化以虚拟组织存在,基于组织建制又体现为大学基层单位,对身处无形学院和官僚体制二维坐标上的学科,其评价亦游离于行政和学术二维场域,如图1所示。作为社会分析工具,皮埃尔·布迪厄[6]认为:“世界由诸多相对独立、各具逻辑性和必然关系性的‘场域’构成,是践行者的行动空间和关系存在[7],它既是一种力量场域,亦是一种斗争场域。大学学科评价中,评价主体身处庞大的社会场域之中”,不同场域对学科评价及其实践主体具有各异的型塑机制。在学术场域中,学科是学者的,甚至是它自身的学科[8],其评价按照自为的学术逻辑运行;在行政场域内,学科是大学和院系学科,由外生的行政逻辑主导学科评价。
自科研职能落户大学以后,学科评价身处学术探究语境中,由学术共同体基于同行评议规则,依据学术标准及其价值体系进行评价。即“一个以具有正当资格研究者为中心,学者出于交流和研究设立一定程度权威标准的研究社群”[9]。例如,19世纪世界范围内对德国大学以哲学为典范的众多学科进行了高度评价,这既非政府的遴选认定,亦不是各类排名结果,却吸引了19世纪末数以万计的美国学者赴德留学。其中,有一半以上赴柏林大学学习[10],这一浪潮集中表现出一种纯粹的学术认可。对此,布鲁贝克[11]认为,德国大学学术成就对19世纪美国高等教育的冲击,是现代文化史上最有意义的论题之一。
图1 学科评价二维场域分化
在对科学有用性和大学功用性强烈期盼下,一方面,绩效评估、竞争市场、工具理性等概念逐渐引入高等教育[12],大学组织持续向官僚和产业组织靠拢;另一方面,今天的科学已从科学家的科学转向公共科学,政府与大学建立起的模糊集体契约被明确的个人契约所取代,对学科进行评价成为政府庞大财政投入的合理辩护,无法测量便无法管理成为主导学科评价的管理理念[13]。随着新自由主义戒律、新公共管理运动、竞争性资源配置与绩效评估相互糅杂,对学科进行纯粹学术评价产生了巨大冲击。就现代大学及学科而言,外部投入不仅实现了常态化,且以项目制为核心的技术治理[14]成为主导资源配置的主要路径,形成资源配置—绩效评价—再分配—再评价的连锁反应链。可见,“只要学术资源以项目或工程形式呈现,评价就不可避免”[15],对学科进行问责式评价逐渐削弱甚至僭越了纯粹的学术评价。
纯粹的学术评价有两个显著特点,其一是与学术研究密切相关;其二是研究主体和评价主体同一性,而今两者均发生裂变。一方面,学科评价开始远离学术研究本身,其评价方向、过程和结果均呈现出显著的外部性特征[16];另一方面,评价主体已由学者本身转变成以政府为轴心的学科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与问责。特别是政府主导的学科评价旨在通过技术化治理实现有效的绩效管理和科学的资源配置,在世俗语境下受行政和市场双重逻辑主导。总之,“当外在于共同体的政府成为学术活动组织者、学术资源及利益供给者和配置者时,学科评价便从纯学术活动演变为参与资源和利益分配的权力行为”[17]。亦如韩水法教授[18]所言:“从最高教育行政机关到大学基本教学与学术单位,一元化行政权力通天贯地。”
那么,由此产生如下问题:政府主导下的行政性评价是否能科学指导当前中国一流学科建设?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核心的原因在于:政府主导的外生性评价抑制着学科建设主体能动性和建设实践创新性。行政性评价由于为一流学科建设提供了模板,自然强化着大学及其学科依照“剧本”进行对应性建设的实践逻辑。例如,在教育部学位中心评估体系中,二级指标主要通过政府投放的各类诸如人才项目、教学项目、基金项目等加以表征[19],学科评估已然演化为对学科及教师竞争项目和工程能力的评价,学科建设中行政程序设置项目与行政思维评估项目连锁反应链由此形成。在此类制度安排下,政府不仅是建设资源所有者和配置者,更垄断着学科建设评价的话语权,学科本身甚至教师却只沦为一流学科建设执行者,缺乏投身于学科建设的责任心、思维力和行动力。
就学科而言,其所宣扬的建设成效,不过是在各类排行榜的名次攀升,政府倡导的“以评促建”政策目标已然异化为“以评代建”行动策略;就教师而言,将一流学科建设等同于“锦标赛制”竞争以及完成项目、获得行政认可,学科建设逐渐陷入仅有数量增加而无实质发展的内卷式状况。政府主导下的外生性评价使学科地位及学科评价语境、主体、逻辑、目标和方法等表现出有别于纯粹学术评价的特征,如表1所示。面对学科评价中行政管理和学术管理的制度性同构,所谓的一流学科建设有逐渐从塑造自由探索的“精神家园”沦为仅强调投入产出的“知识车间”的巨大风险。
表1 行政与学术场域内大学学科评价特性
场域学科地位评价语境评价主体评价标准评价目标评价方向评价逻辑评价方法学术自我超然学术共创新求真自下自在自为同行评议评价管理性同体能力创新而上内生逻辑定性为主行政被管世俗利益相投入绩效自上经济社会科学计量评价理者化关者产出问责而上外生逻辑定量为主
学科发展历经从纯粹学术共同体到大学实体机构,再到学术资本主义浪潮下凭借知识优势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的过程,其主体关系、目标、结构、性质相应变化,学科需要适当回应外部各种功利性有用与有益需求,以扩大或保持汲取社会资源的能力。特别是随着庞大的一流学科建设经费的投入,政府更加重视财政投入是否使学科水平达到一流;企业更加关注学科产出是否顺利转化并创造效益;家长更加关心走进某一学科为学生带来了何种实质性成长,任何一方对学科均有价值判断的权利,学科被视为仅关心真理坚毅信念[20]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那么,多元化主观价值判断背后,学科建设是否存在主导性、客观性价值准则,即准则的准则是什么?正如不同制度环境下大学仍有内嵌的共性基本价值和制度特征[21],作为主宰大学显结构的学科[22],理应有内嵌性和主导性价值趋向,即符合学科组织的根本属性和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
那么,这一价值趋向是什么?落户大学的学科是“精神生产的家园”,无论是传统、现代抑或是后现代大学,无论是学者、大学,抑或是社会学科,学科的一切都取决于真理性(学问本质性和第一位条件),康德“知性为自然立法”,“理性在‘真’这一问题上不承认任何外在命令”等论断[23],鲜明表达了学科的根本特性。一言以蔽之,自治性是学科的本质属性,自由、自主和自律符合学科发展的根本逻辑。
以“法团”形式诞生的中世纪大学,虽然部分学科(神学)笼罩在神权之下,康德口中的高等学科(经学)被托付给官方,但所谓的低等学科(哲学)仍坚持独立品格,不以上司命令为准绳[24]。19世纪,柏林大学成为政府-社会-大学关系协调的典范,洪堡大学是受国家保护又享有完全自主地位学术机构[25]的阐释,尤其是英国学院自治模式,均彰显了学科的自治特性。20世纪以后,随着新自由主义浪潮、新公共管理运动蔓延至社会文化领域,重塑着高等教育价值理念和管理实践[26],学科被逼进了排行榜时代,学科评价中纯粹学术逻辑日渐式微,学科建设成效被技术治理行动下的行政和市场双重逻辑所左右。但即便如此,自治、自由、自主及自律依然是保证其精神家园本质、追求独立品格、执行理性批判的首要前提和基本权利。正如在康德心目中,低等学科知识有其自决、自证的运行轨迹,只听命于自身逻辑召唤,“终有一日将成为头等学科”[20]。可见,无论学科外延如何拓展,科学合理的学科评价始终不能脱离学术场域而存在。
图2 学科发展及评价演化的历史特征
自然地,学科的根本属性及学科发展的客观规律应成为当前中国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评价的应然准则。但现实看,学科评价处于一元化行政场域内,教育行政部门通过人为设计刚性标准评估一流学科建设成效;大学行政机构亦按此逻辑对自身一流学科进行理性规划,实现了自上而下的制度同构。刚刚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亦产生了对诸如行政思维主导、价值立场模糊、评价标准窄化与固化、实施主体缺乏公信力等诸多诟病[27],纵观学科发展历程,中国之一流学科建设评价制度设计,切不可“用最简单的算术法来管理世界上最复杂的劳动和最繁杂的组织”[28]。
学科评价作为政府从全面控制转向技术治理的管理工具之一,以评促建是暗含在学科评价与学科建设间的一项基本原则[29]。可见,构建科学合理的一流学科评价制度,成为释放学科潜能、提升一流学科建设成效的应然选择。
作为一种凸显秩序性和规范性的制度建构,政府主导的外生性评价呈现出忽视学科内在禀赋的制度特性,学科在不断被形塑和自我形塑过程中走上“学术GDP”的不归路。此种评价制度虽然统合了国家战略、大学组织和学科发展三大目标,通过强激励促进了学术产量提升,但其对真正的学术创新及公认一流学科生成又能有多大的促动?
比较视野看,美国研究理事会(NRC)经历了3次对博士点项目的评估,目前设计中不仅体现了学科差异,还拓展出多样化(Diversity)这一指标[30]。英国高等教育质量总署(OAA)分别从课程设计、内容和组织(CDCO)、教学评估(TLA)、学生进步和成绩(SPA)、学生支持和指导(SSG)、学习资源(LR)、质量管理和增强(QME)6个方面对学科内容进行定性评估[31]。2014年,科研卓越框架(REF)加入研究成果引用这一计量数据,且只用于同行参考[32]。上述各评价体系设计不仅都以定性评价为主,且总体趋势是从单一定性走向一定程度的定量,以及评价维度建构中对动态调整的注重。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名单出炉之际,三部委强调:遴选认定不是一劳永逸。双一流建设以学科为基础,对建设过程实施动态监测和动态管理,实现一流学科建设成长性评估,将成为彰显学科发展性和管理动态性的核心向路。
因此,笔者从价值理念、内容设计、操作技术三维度构建大学学科成长性评估模型。需要指出的是,此框架是笔者根据对大学学科的整体性把握,偏重中国大学现实场域而构建的“毛坯”。如图3所示,一流学科评价的根本目标在于以评促建,实现学科、大学及国家三者目标统一;评价主体既包括学术力量(同行专家)、学生群体(研究生代表)、大学行政(党政领导)、出资机构(政府、企业、家长等)和学科本身(带头人、负责人和教师),并突出教师、学生等群体参与评价的积极性;内容设计既包括测量“长江杰青”、R&D经费、基地实验室等以项目为载体的人力、物力要素投入,以及课程、论文、专利等产出评价,还包括文化塑造、规章规范、权力运行、日常管理等软实力评价,兼顾三大职能,突出各利益相关者对学科的价值判断;操作技术上,应超越偏重量化模式的现实困境,结合同行评议与科学计量,实施绩效评估与问责评价多源评价法;结果形式上注重测量一个历时性区间内学科各方指标增量情况,形成成长力指数,重点揭示一流学科成长态势,不仅可以淡化排名,防止恶性竞争,亦可为资源合理配置和动态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学科既然是一种从事知识生产的“研究社群”,其组织样态便是自治性,而与关注资源有效使用的绩效责任基本无涉。科学合理的学科评价制度应当通过创新评价过程管理,为保障“学科人”话语权提供制度空间。
行政场域内的学科评价虽然形式上以学科软硬件要素为研究对象,实质上却偏离了学科的真实生活状态。评价指标体系虽然最大限度地穷尽学科所有要素,将具有不同知识属性、历史文化、地域条件、研究范式、成果形式的学科简约成可比的同类,但单从真实性看,不同性质学科本无可比性。有学者呼吁:绩效问责已对中国人文社会科学造成摧毁性伤害[33]。作为一个研究社群,构筑起学科的是在同一块知识领地上生活和劳作的,具有不同思维、阅历、才智和个性的学者,这些鲜活生命体在行政思维主导评价中转变为人力、规模、队伍等复数形式,一流学科建设中最具能动性的生命个体,即学者被掩盖。加之,此类评价实际运作时又将学科的真实生活(从而将学者探究过程)机械地分割为不同维度和标准(即所谓的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指标说明),据此对一流学科建设工作进行事实判断和价值判定,而这依旧不能真正触及实在的学科决策和真实的学者生活。
因此,以彰显学科人话语权为内核,创新评价过程管理尤为重要。一方面,强化自我评价与常态评价。作为最具评价资格的主体,学科人能真切感知到外力持续输入与学科成长为其知识获取、学术探究、工作效率带来了何种改进,学科人自我评价与学科日常生活相交融,其评价的真实性及效用远远强于行政式评价,关键在于必须从政策引导和思想认同上保证自我评价常态化,力图展现学科生活的本来面目,避免使其沦为管理工具或行政性评价的“备胎”。另一方面,建立更为柔性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行政式评价建立在刚性划一的评价标准、方法、程序上,时常容易陷入形式主义和机械化困局,与学科真实生活渐行渐远。制定弹性、多样化评价标准,如在纯/软学科、纯/应用学科、城市/乡村学科及会聚/分散学科[4]界分基础上,逐渐形成用各自标尺衡量各类一流学科建设成效的宽容心,是观照学科和个体差异的重要举措,这便是成长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的本质所在。
以体系量化和效应绝对化为主的学科评价制度,可以说是经济话语体系向高等教育的延伸,以及物化逻辑向知识生产渗透的结果,但这依然无法掩盖知识生产和物质生产的逻辑差异。一流学科建设过程存在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模糊性和未知性,学者与学生、经费与设备等要素投入永远无法与科学成果、思想精神一一对应。
图3 一流学科建设成长性评估模型
中国式学科评价在尚未建立起健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之前就已全面展开,政府便成为当然的评价主体,教育行政机构集办学者和评价者于一身,便悄然地使学科评价具有了强制性。刚公布的第四轮一级学科评估由于与双一流建设政策在时间上巧合,更是产生了无一校敢不重视的集体氛围。行政思维以组织效率为中心,强化绩效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自然将行政管理目标嵌入当前一流学科建设评价中,致使一流学科建设带有显著的短平快效应。对于教育行政部门而言,一流学科发展可以量化、便于管理、能够提升行政效率。学科虽是知识的载体,但绝非仅是知识生产机器,人才培养、理性批判、文化传承等作用的彰显需要时间沉淀和实践检验,公认的一流学科生成更需要岁月承载和时间历练,但既有学科评价制度设计显然忽视了对学科整体性功能和多样化特征的观照。
无论是投入要素还是成果产出评价,偏重量化指标均存在固有缺陷。就投入要素而言,如学者聘用、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民事财产性投入主要通过可量化市场交易获取;但学位点授予、招生额度、财政拨款、重点研究基地、政府科研项目则需要行政审批,量化掩盖了诸如政治协商、公共选择等众多潜在因素;一流学科建设中的核心性资源,诸如规范、信念、文化等更是无法量化。此外,不同学科对学生资源的吸引力差异显著,不可划一比较。某些学科(如农科)往往因为其行业艰苦或收益排名靠后而在生源上处于劣势[34]。就成果产出而言,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的A 刊遴选(虽已收回)便引发争议。凭借行政强制力在学术刊物中人为划出第一阵营,不仅违反学术期刊发展规律,更不符合学科根本属性。好刊物和一流学科一样,是规范化运作和学术共同体认可的自然产物。评价指标悖论认为,当一种指标成为目标时,它就不再是好的指标(Good hart定律),即为特定目标施加压力必然使统计规律失效。2009年9月,“SCI之父”尤金·加菲尔德在中国演讲时亦批评滥用SCI的做法,强调SCI只是国际标准数据库,以其数量评价科学水平极不合适。
因此,解决“谁来承担评价功能”问题,积极培育第三方力量,是建构科学合理的一流学科评价制度的应有之义。2017年9月,三部委在回答“遴选认定工作有哪些机制创新?”时指出:“根据已公开发布、可公开获取、高校普遍认可的国内、国外第三方权威评价结果确定,体现内涵发展要求,注重既有成效的客观、整体评价和质量评价,坚决纠正高校数人头、拼硬件、铺摊子等恶性竞争和短期行为”。可见,发挥第三方评价在获得政策合法性的基础上,探索制度可操作性将成为科学合理评价一流学科建设成效的下一个重要突破口。
绩效主导时代,评价具有当然的合法性,但学科评价与学术自治并非完全对立关系,必须对评价中行政场域僭越学术场域的现实加以反思,多元化社会中的学科不应也不能被特定利益主体视为垄断事业,不同利益相关者均有对一流学科建设成效进行问责的权利。因此,评价制度变革的基本取向应是改变政府基于绩效合法性考量而采取的单向度行政问责,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动第三方评价力量成长,建立能够反映多方利益诉求的动态化、成长性评价模型,使提高学科建设成效成为一种共享责任而非负担或压力。更重要的是,大学和学科自身亦要主动提升学科建设能力和责任感,建立起基于价值理性的“承诺-履行”伦理契约,取代基于经济理性的“投入-回报”交易哲学的自觉问责体系,真正实现以评促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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