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refore, given the understudied effect paths of the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his study summarizes the new characteristics of the factors affecting the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at the present stage, and introduces the Technology-Organization-Environment (TOE) framework to build a multi-factor configuration model for the improvement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under the digital backdrop. The fsQCA method is used to explore the configuration effects of digital platform capability, platform openness, platform leadership, digital policy support and innovation policy support on the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hen, 29 industrial parks with large scales were selected from 49 industrial parks in Tianjin, and a representative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 is selected from each park as a case study. In this study, 210 questionnaires were sent out to senior executives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in Tianjin, with 205 valid data obtained.
It is found that, first, there is not any single factor able to be the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o achieve a high level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Against the digital backdrop, it is a complex process of synergy and dynamic evolution of multiple factors, including technology, org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 for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o achieve a high level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 and no single condition can play a decisive role. Second, there are four types of configuration for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o achieve a high level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including the technology-driven type, the type of technology-driven platform leadership , the coordination type of digital platform capability and innovation policy support , and the digital policy support type. Although the antecedent conditions of each of the above configurations are different, they can help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achieve a high level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Thirdly, digital platform capability as the core condition appears many times in the configuration path, indicating that digital platform capability plays a key role in achieving the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high-level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Fourth, the configuration path of high-level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shows that even i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lack a certain factor, their innovation performance is not necessarily low, and other factors can make up for its deficiency.
Considering the development status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against the digital backdrop, this study breaks through the existing research framework, and refines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five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from the aspects of technology, organization and environment, enriching the application scenarios of TOE framework. It identifies multiple configuration paths for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o achieve high-level innovation performance and deepens the theoretical explanation for the differentiated growth paths of different complementary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which provides a theoretical basis and practical reference for managers of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to choose the configuration paths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high-level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according to their own conditions.
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数字化正颠覆企业经营理念,平台型企业纷纷涌现。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平台型企业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数字技术飞速发展背景下,平台型企业面临的环境不确定性风险增加,需要不断迭代更新产品或服务以满足快速变化的市场需求[1]。当前,随着数字技术发展,创新成为企业获取核心竞争力的关键驱动因素(蔡双立,张晓丹,2023)。新发展阶段,以创新激励和创新协同为着力点,增强国有平台型企业自主创新动力是强化经济循环科技支撑、提升我国产业全球价值链地位的有效路径。然而,伴随业务经营扩张,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整体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数字化发展要求。因此,探讨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路径,能够帮助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从而提高我国整体创新发展水平。
近年来,学者们主要探讨了政策支持、数字技术等因素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2],这些研究成果为加快企业创新理论研究进程作出了贡献。但已有研究大多关注单个前因条件对创新绩效的净效应,忽略了多个前因条件组合对结果的影响。事实上,组织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结构和实践的集合[3]。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是多层面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属于因果复杂性问题。现有创新绩效前因条件研究较为分散,缺少系统性归纳,导致差异化创新绩效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未得到充分探讨,难以指导企业创新实践。当前,组态分析方法受到越来越多学者重视,它适用于探讨因果复杂性问题[4-5]。事实上,多重影响因素不会独立作用于最终结果,影响因素间的互动匹配会导致研究结果存在不同的实现路径。
综上所述,数字化背景下,需要运用组态思维探讨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与作用路径。这种思维方式能够系统分析各种因素间的相互作用,揭示它们如何通过协同作用提升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过程。由此,哪些因素能够影响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哪些因素在其中发挥核心作用?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路径有哪些?国有平台型企业如何获得高水平创新绩效,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有研究表明,TOE框架适用于我国政府管理下的数字赋能企业研究(邓崧,申红梅,2023)。基于此,结合现阶段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特点,本文引入技术—组织—环境(TOE)框架,构建数字化背景下促进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的多因素组态模型,采用fsQCA方法,深入分析多层面因素对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不仅有助于管理者全面了解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路径,而且能够为政府制定鼓励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提供借鉴。
“平台”一词于20世纪90年代首次被Wheelwright & Clark(1992)引入管理学相关研究领域。随后,Cennamo(2013)将平台型企业所处环境描绘成一个商业生态系统,提出平台型企业既是平台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平台管理者和运营者,对平台生态系统负有管理责任。国有平台型企业又被称为国有融资平台企业,是由政府投资组建并给予土地、政治权力等资源,以平台模式为核心开展融资的企业形态[6]。作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平台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特定阶段的产物,以国有土地和政府资产作为抵押,以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向银行贷款获取建设资金,从而吸引和撬动社会资本(张霞,2020)。与一般国有企业相比,国有平台型企业由地方政府全资设立,主要功能是替政府融资,完成政府各项建设任务,并非一般意义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实体企业。成立至今,依靠特殊职能定位和运作体制,国有平台型企业在推动城镇化建设、改善民生福祉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马成举,2021)。近年来,国有平台型企业积极参与数字中国建设,由于数字化起步较晚,学者们对其研究深度和广度有限[7]。作为北方地区重要经济中心,天津国有资产总量排名全国前列,对经济增长发挥重要作用(于佳任,2020)。然而,天津国有资本布局范围宽,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能力不足、整体收益较差,迫切需要通过深化改革提升创新绩效,进而为天津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新活力(李洲,2020)。因此,本文选择天津国有平台型企业作为研究案例,探讨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组态路径。
现有企业创新绩效主要关注创新活动结果绩效和过程绩效。Coombs[8]认为,创新绩效既是企业研发前期投入与研发学习的结果,也是评估研发人员创新有效性的核心变量;Hagedoorn等[9]认为,狭义层面上的创新绩效是指市场对新产品的接受程度以及对新技术和新服务的认可度,广义层面上的创新绩效涵盖从创新产品形成到新产品投入市场的整个过程,以及企业在这一过程中的成果展示;曹科岩(2015)指出,创新绩效表现为从创新思路产生到将想法付诸实践再到实现创新产出的全过程;吴绍玉等(2016)认为,创新绩效可以采用企业产成品和产出率综合衡量;谢谦(2023)认为,创新绩效是对企业在新产品开发、新技术研发、新工艺引进以及新市场开拓等维度上实际表现与显著成就的量化评估。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文认为,企业创新绩效是指企业通过开展创新活动所获得的成果产出。为了全面评估创新绩效,本文将创新投入与创新产出纳入研究范畴,强调两者在创新过程中的效率,并采用效率值衡量创新绩效。
国内外创新绩效研究成果比较丰富,在基于创新产出角度的相关研究方面,Ahuja等[10]认为,专利数为企业创新之终极成果,专利数量可被视为企业创新绩效度量指标。在基于效率角度的相关研究方面,有学者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DEA)测量企业创新绩效。该方法以“相对效率”为基础,能够对相同类型决策单元进行绩效评价,由于计算过程中不存在人为因素,一定程度上能够消除主观因素的影响,并在“多输出—多输入”评价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因而应用频率较高(姚梦琪,2023)。例如,Fatemeh等[11]在“规模不变”假设下,采用DEA方法测度企业创新绩效;钱燕云(2004)运用DEA模型构建机械制造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综上所述,本文基于效率角度,采用DEA模型衡量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
TOE(技术—组织—环境)理论由Tornatzky等[12]首次提出。它是一种综合性理论,将影响企业或组织采纳创新技术的因素分为3个维度,即技术、组织和环境。其中,技术层面着重分析技术固有特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要素,常见技术要素包括信息化程度、技术创新能力、技术整合能力等[13];组织层面强调内部因素,如组织规模、高管背景、组织氛围等[14];环境层面关注外部因素,包括政府政策、行业竞争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白雪洁等,2024)。三者相互制约,相互联系,共同影响企业技术创新。由于TOE框架未明确界定技术、组织和环境3类要素的具体解释变量,学者们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灵活调整,使TOE框架能够深入剖析复杂社会现象成因及其影响因素(林艳,轧俊敏,2023)。
目前,随着TOE理论广泛应用于各领域,其内容日益丰富。高锦萍等[15]以TOE理论为基础,分析各因素对XBRL采纳及扩散的影响;丁依霞等(2020)探讨了政府服务平台的电子服务能力影响因素。然而,上述研究主要探讨了TOE理论中各因素的独立作用,尚未阐明技术、组织和环境如何以联合互动方式影响组织在多个领域的技术应用程度。有学者采用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结合组态思维与TOE模型开展相关研究。例如,肖静等(2024)将TOE框架与组态分析方法相结合,探讨制造业和能源型企业绿色转型以及企业创新绩效提升的有效路径;Zhang等(2020)基于TOE理论,利用340家公司数据对企业绿色创新影响因素与影响程度进行组态分析。此外,数字化是指企业在优化以往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采用新技术提高自身管理与服务水平(孙杰,2020),降低经营成本,进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现有研究中,数字化可作为TOE理论应用情境。例如,陈爽英等(2022)利用TOE理论进行不同地区工业数字化组态路径研究;谭海波等(2019)基于TOE理论选取条件变量,并采用fsQCA方法分析地方政府网站建设绩效问题。然而,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作为技术扩散的表现形式,同样受到技术、组织、环境的影响。与一般企业相比,国有平台型企业具有特殊性。一方面,国有平台型企业由政府出资设立,与政府联系密切,经营活动需要兼顾组织目标和环境目标。另一方面,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需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提升自身创新绩效,强调创新绩效与数字技术的创造性融合。因此,利用TOE理论探讨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作用路径具有高度适用性。
1.4.1 技术维度
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TOE分析框架的技术维度包括数字平台能力要素。数字平台能力是企业利用数字技术,结合内部和外部资源培育的综合能力[16]。部分研究表明,数字平台能力有助于企业聚集内外部资源,获得数字技术和数字管理资源等关键生产要素[17],并通过对上述资源进行重新配置,发掘新型资源组合、更新创新理念、抓住商业机遇,进而加快创新步伐[18]。此外,数字平台能力有助于企业提升与消费者及商业伙伴间的互动频率,促进内外部知识共享,优化内部与外部社交网络,从而提高决策效率并推动创新能力提升[19]。
综上可知,具备数字平台能力的企业管理者可以通过优化数字流程与数字技术塑造平台并制定数字化战略,有助于企业内外部资源整合,为客户提供更为高效的服务,并通过强化组织协作能力对组织间资源糅合战略产生颠覆性影响[20],从而推动组织内部变革与创新。因此,本文选择数字平台能力作为技术层面的研究变量。
1.4.2 组织维度
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组织维度包括平台开放度与平台领导力两个要素。平台开放度和平台领导力能够影响数字化背景下的企业创新进程。Boudreau等[21]研究认为,平台开放度是一种控制外部创新和竞争优势产生的机制。平台开放度决定平台企业对平台生态系统中创新主体资源、能力、知识等要素的利用程度,关系到平台企业能否通过整合上述资源要素进行创新以及获取竞争优势(刘人怀,张镒,2022)。事实上,适当的开放度有助于平台建立生态秩序,营造良好的互动环境,实现数字资源有序流动和配置[22],进而对主导企业、参与企业创新与经营活动产生重要影响。部分研究表明,平台开放度对平台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如下:平台企业通过提升平台开放度增强平台异质性资源提供能力,进而吸引新用户购买平台产品,增加增值服务收益[23]。
在平台生态系统中,平台领导力是平台企业及其生态系统发展壮大的动力,影响生态系统内部机制、规则、技术等方面的构建与发展[24]。平台领导力可以促进平台企业与其他主体保持良好互动关系,有助于平台企业通过吸收、整合和转化外部互补性资源增强开展创新活动的积极性,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立足于创新网络视角,郝斌等[25]发现,借助平台领导力,平台企业可以在创新网络中占据主导地位,发挥领导者优势,促进创新资源自由流动,最终对创新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立足于知识流动视角,张镒等(2020)认为,较强的平台领导力有助于平台企业获取更多关键资源,吸引更多协同创新主体进入生态系统,从而促进各主体间创意、思想、观点传播。此外,平台开放度是影响平台企业在生态系统中开展创新活动的重要变量(张镒,2019)。由此可见,平台开放度、平台领导力对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具有重要影响。
1.4.3 环境维度
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环境维度包括数字化政策支持和创新政策支持两个要素。政府高度重视数字化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国有平台型企业与政府联系密切,是政府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一定程度上向市场传递了认可信号[26],能够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创新。数字化政策支持是指国家或地区为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而采取的一系列政策与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供数字化基础设施及优惠政策等[27]。通过出台相关政策,政府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数字化创新,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从而提升企业创新绩效[28]。此外,李小青等(2022)发现,良好的营商环境对于激发社会和企业创新潜能至关重要。与传统营商环境相比,数字营商环境有助于企业突破时空障碍,最大限度地利用信息资源挖掘数据价值,从而提高自身创新绩效水平。
创新政策支持是政府为激励企业开展创新活动而实施的公共政策集合。现有创新政策支持对企业创新绩效影响的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①探究创新政策支持对企业创新绩效的直接影响。例如,Yang等[29]研究发现,创新政策支持能够为企业提供资源保障,加快企业知识创造、技术进步和成果转化进程,从而提升企业创新绩效。②着重探讨创新政策支持对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例如,乔翠霞等(2023)研究发现,创新政策支持可以通过研发投入这一中介因素,间接影响企业创新绩效。为了弥补市场失灵和提高企业生产效率,政府出台中小企业创新支持政策(如税收抵免、政府补贴、信贷融资等),以降低外部性和不确定性风险,激励企业投入更多创新资源,从而改善企业创新表现[30]。
综上,数字化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是影响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重要环境因素。由此,本文将3个层面的5个子条件纳入TOE理论分析框架,基于要素间协同联动形成的多元组态,构建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多要素协同组态效应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理论模型
Fig.1 Conceptual model
本文采用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深入探讨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多要素协同组态路径。fsQCA将每个案例视为由一系列条件变量构成的组态,注重探讨案例本身的异质性,并通过多元因果关系揭示其背后的复杂性(张明,杜运周,2019)。相较于传统定量分析方法,fsQCA具有多重并发性、等效性、因果非对称性等特点,能够更全面地展示多层面要素间的关联(曾经纬等,2023)。本文选择fsQCA方法的原因如下:第一,该方法与TOE理论分析框架相契合。TOE理论框架具有整体性与系统性,强调技术、组织和环境条件对企业创新活动的组态效应。从整体性视角和组态效应看,fsQCA与TOE理论分析框架具有共通之处。第二,研究方法与研究问题相契合。本文旨在探讨TOE框架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联动与组态效应,而fsQCA正是为解决此类问题而设计的方法。
天津坐拥49个产业园区。在产业园区内,入驻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国有平台型企业。这些产业园区为我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贡献,同时为本文提供了一定数量的研究样本与实证数据来源。规模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通常涉及多个地区、多个市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广泛的业务覆盖面,有助于提高研究结论的有效性。因此,本文从天津49家产业园区中选取规模较大的29个产业园区(如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并从各园区选取一家代表性国有平台型企业(如从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选择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选择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29家国有平台型企业作为研究案例,以比较不同园区内国有平台型企业在不同创新资源投入与产出条件下的创新绩效。
2.3.1 结果变量
为确保各指标数据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口径一致性,本文调研多家样本企业,获取企业管理层面、员工层面的一手数据。同时,查阅CSMAR、CCER和WIND三大权威数据库、项目募集说明书、官网资料等获得二手数据。
2.3.2 前因变量
本文采取问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研究团队对所在学校MBA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并根据问卷回收情况和专家建议完善问卷内容。由此,研究团队得到正式调研问卷,调研对象主要为天津市国有平台型企业高管人员,共发放问卷210份,回收208份,在剔除无效问卷后,最终保留有效问卷205份,回收率达到99%,有效回收率为97.62%,满足学术研究的传统标准。通过对各题项因素负荷量进行分析发现,每个变量包含题项的同质性水平较高,由此表明本文问卷设计合理。此外,为了确保问卷信度和效度,本文采用国内外成熟量表对问卷题项进行测量。除企业基本信息外,其它变量均采用Likert 7分量表进行度量。其中,1~7代表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
2.4.1 结果变量
企业创新绩效。大部分国有平台型企业处于成长阶段,企业规模和经营状况具有较大差异。因此,本文采用BCC-DEA效率测度模型对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进行测度。BCC-DEA模型能够从综合效率、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3个维度评估创新绩效。其中,综合效率是衡量企业创新绩效的综合指标,由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两个指标相乘得到。通过综合效率评估可以全面了解企业创新绩效水平,包括技术能力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表现。参考盛明科(2017)的研究成果,本文采用综合效率衡量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
根据指标选取可比性、数据可得性等原则,本文从投入与产出两个角度构建创新效率测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首先,企业创新活动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长周期等特征,政府有必要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补助(汪兰,2024)。其次,科技人才是企业核心资源,R&D人员占比提高能够促进企业创新成果产出(庞立,2016)。最后,R&D投入强度对企业盈利能力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并且随着时间推移,上述影响不断增强(刘云等,2020)。因此,借鉴上述研究成果,本文选取政府补助、R&D员工占比和R&D投入强度作为创新投入变量。企业创新成果直接体现为企业营业收入及专利或著作等。参考何雨峰等(2020)、Jiang(2023)的研究成果,本文选取资产净利率和专利数量作为创新产出变量。
表1 创新效率评价指标体系
Table 1 Innovation efficiency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变量指标名称指标解释 投入变量政府补助政府部门补助给企业的资金R&D员工占比R&D员工/当年员工总数R&D投入强度R&D费用/当年营业收入产出变量资产净利率资产净利率=净利润/((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专利数量有效发明(申请)专利数、专利授权量等
2.4.2 前因变量
(1)数字平台能力。参照Karimi&Walter(2015)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数据库、数字营销方案、发展前景等方面的6个题项。
(2)平台开放度。参照Laursen&Salter(2006)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业务范围、资源种类等方面的6个题项。
(3)平台领导力。参照张溢、刘人怀和陈海权(2020)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合作方式、影响程度等方面的6个题项。
(4)数字化政策支持。参照刘淑春(2019)和王伟玲、王晶(2019)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政策扶持程度、技术支持等方面的7个题项。
(5)创新政策支持。参照周晓阳等(2022)和曾卓然等(2021)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税收优惠、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7个题项。
变量校准是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的基础(Fiss,2011)。对于fsQCA方法而言,每个条件和结果都是一个特定集合,每个案例在上述集合中都具有相应隶属分数,校准过程是为每个案例确定集合隶属分数的步骤(Schneider等,2012)。本文采用直接校准法[31]对初始数据进行处理,校准后的集合隶属值介于0~1之间。根据案例描述性统计信息,结合以往研究成果,本文设定3个校准点,包括完全隶属点、交叉点以及完全不隶属点。上述校准点分别对应样本数据的上四分位数(75%分位数)、上下四分位数的平均值(50%分位数)以及下四分位数(25%分位数),各变量校准锚点如表2所示。
表2 变量校准锚点
Table 2 Calibration anchors for variables
类别名称模糊校准点完全隶属交叉点完全不隶属条件变量数字平台能力4.153.111.75平台开放度4.373.862.60平台领导力3.903.251.70数字化政策支持4.313.001.20创新政策支持4.663.222.00结果变量创新绩效0.570.280.04
在变量校准结束后,需要对条件和结果变量进行必要性检验。根据现有QCA处理方式,当单个条件一致性水平超过0.9时,该条件被认为是结果的必要条件。本文采用fsQCA统计高水平、低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必要条件,结果如表3所示,所有条件的一致性水平均低于0.9。由此认定,5个前因条件均不是高创新绩效或非高创新绩效的必要条件,故需要进一步进行定性比较分析。
表3 前因条件必要性检验结果
Table 3 Antecedent condition necessity test results
条件变量企业创新绩效一致性覆盖性~企业创新绩效一致性覆盖性高数字平台能力0.8690.8480.8700.268低数字平台能力0.2960.8970.7950.605高平台开放度0.8750.9510.7040.260低平台开放度0.2090.8600.5600.634高平台领导力0.8730.7360.8800.385低平台领导力0.2920.8960.7850.589高数字化政策支持0.8770.8840.8500.240低数字化政策支持0.2610.7320.7570.557高创新政策支持0.8230.9210.8820.248低创新政策支持0.2550.8920.7540.605
注:“~”逻辑为非
基于天津各产业园区选取的29家国有平台型企业,本文运用fsQCA对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实现路径进行组态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条件组态充分性分析是基于集合论,探讨由多个条件形成的不同组态导致结果产生的充分性水平。一致性阈值在组态充分性分析中扮演重要角色,是评估充分性水平的标准,本文将一致性阈值设定为0.75。为了避免“同时子集关系”问题,本文修改了PRI的阈值,将其设定为0.70。经过标准分析流程获得4种条件变量组合,它们能够解释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
表4 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组态分析结果
Table 4 Results of configuration analysis of innovation performance of high-level state-owned platform enterprises
前因变量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组态1组态2组态3组态4数字平台能力●●●●平台开放度●●平台领导力●●数字化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一致性0.8460.7840.8270.812原始覆盖度0.4850.3510.3670.336唯一覆盖度0.0370.0210.0290.057总体覆盖度0.652总体一致性0.874
注:●代表核心前因条件存在;⊗代表核心前因条件缺失;●代表辅助前因条件存在;⊗代表辅助前因条件缺失;空白代表前因条件既可存在,也可不存在,下同
表4中,单个组态(解)以及总体解的一致性水平超过最低标准0.75。其中,总体解的一致性水平为0.874,意味着在满足4种条件组态的国有平台型企业中,87.4%的国有平台型企业展现出高水平创新绩效。总体解的覆盖度为0.652,表明4种条件组态可以解释65.2%的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案例。4种组态的一致性水平均高于0.75,说明分析结果是可靠的。基于上述理论分析内容,本文进一步分析fsQCA实证结果,探讨技术、组织和环境3个层面要素在实现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过程中的多重动态演进关系。
组态1:技术驱动型。其特征表现如下:数字平台能力作为核心条件存在,平台开放度和数字化政策支持作为辅助条件存在,平台领导力作为核心条件不存在,创新政策支持可存在可不存在。该组态表明,在平台领导力水平较低情景下,无论组织能否获得创新政策支持,只要国有平台型企业具备较强的数字平台能力,辅以高平台开放度和高数字化政策支持,就能促进创新绩效提升。该路径强调技术的关键作用,故将其命名为技术驱动型。组态1对应的典型企业案例为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具备较强的数字平台能力,注重数字平台能力建设,为消费者开发经验、知识和专业技能共享数字平台。该平台不仅能够帮助企业收集内外部知识和信息资源,提供生产要素(如数字技术资源和数字管理资源等),而且可以快速评估市场需求、识别市场机会、整合资源以及更新现有知识和技术,从而提升企业市场地位。同时,该公司不断扩大平台开放度,通过搭建AI开放平台吸引用户进入平台生态系统,并摆脱资源束缚,尝试开发新产品、新功能或提供新服务。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鼓励企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和创新,出台相应的数字化政策(如资金补贴、贷款优惠或税收减免等),加快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创新发展所需的资金流通周转,促进企业创新能力持续提升。该组态的一致性水平为0.846,原始覆盖度为0.485,唯一覆盖率为0.037。由此表明,该路径能够解释48.5%的高创新绩效案例。其中,3.7%的高创新绩效案例仅能被该路径解释。
组态2:技术驱动平台领导力型。其特征表现如下:数字平台能力和平台领导力作为核心条件存在,创新政策支持作为辅助条件存在,数字化政策支持作为核心条件不存在,平台开放度可存在可不存在。组态2表明,在缺乏数字化政策支持情景下,无论平台开放度是否发生变化,只要国有平台型企业充分利用数字平台能力和平台领导力积极响应外部创新需求,就能促进创新绩效提升。该路径强调技术和平台领导力的联动作用,故将其命名为技术驱动平台领导力型。组态2对应的典型企业案例为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是天津保税区管委会投资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该公司具备较强的数字平台能力,利用数字流程和技术塑造平台,并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数字平台提升平台用户 (消费者、供应企业、开发者等)互动深度。同时,该公司通过制定互动规则促进平台双边或多边用户进行交易和创新,具有较强的平台领导力。得益于一系列创新政策支持,该企业能够全面收集信息资源,快速识别并满足政府、社会需求,坚持贯彻创新带动产业发展的理念,始终坚持数字化创新发展。该组态的一致性水平为0.784,原始覆盖度为0.351,唯一覆盖率为0.021。由此表明,该路径能够解释35.1%的高创新绩效案例。其中,2.1%的高创新绩效案例仅能被该路径解释。
组态3:数字平台能力与创新政策支持协同型。其特征表现如下:数字平台能力和创新政策支持作为核心条件存在,平台开放度作为辅助条件存在,数字化政策支持作为核心条件不存在,平台领导力可存在可不存在。组态3表明,无论组织是否具备平台领导力,只要国有平台型企业处于创新支持政策较为完善的地区,并充分利用数字平台能力提高平台开放度,获取优质互补性资源,就能促进创新绩效提升。该组态的核心条件强调数字平台能力与创新政策支持的联动匹配,故将其命名为数字平台能力与创新政策支持协同型。组态3对应的典型企业案例为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主要经营领域为金融、区域开发、生态环保和制造及新兴产业。该公司数字平台能力较强,可以更好地整合关键知识资源,并通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与配置能力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寻求新的创新点。同时,在行业创新配套政策支撑下,该公司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战略服务于国计民生,奋力打造一流跨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此外,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倚靠泰达集团,具有优质的内外部资源和灵活的市场机制,通过与邻近企业合作研发以及构建行业开放平台加大关联企业创新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区域科技创新,多措并举强化技术创新效应。该组态的一致性水平为0.827,原始覆盖度为0.367,唯一覆盖率为0.029。表明该路径能够解释36.7%的高创新绩效案例。其中,2.9%的高创新绩效案例仅能被该路径解释。
组态4:数字化政策支持驱动型。其特征表现如下:数字化政策支持作为核心条件存在,数字平台能力和平台领导力作为辅助条件存在,平台开放度和创新政策支持可存在可不存在。组态4表明,无论组织内部能否提升平台开放度和获得创新支持政策,只要国有平台型企业依托配套数字化支持政策,借助数字平台能力和平台领导力,就能积极抓住政策机遇,吸引更多参与者,加速创新产生和扩散,从而促进创新绩效提升。该组态的核心条件强调数字化政策支持的带动作用,故将其命名为数字化政策支持驱动型。组态4对应的典型企业案例为天津市静海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静海北环工业区,是静海区最大的国有平台公司。为促进园区企业创新发展,该工业区相关部门制定完善的数字化政策支持配套措施。例如,通过组织展览、论坛等活动助力企业推广数字化产品,大力投资和建设高速互联网、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为企业营造稳定、高效的数字化环境,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积极性。在此基础上,该企业管理者借助较强的平台领导力建立广泛的社会网络关系,依靠强大的数字平台能力分析数字化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准确把握市场需求,不断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与突破。该组态的一致性水平为0.812,原始覆盖度为0.336,唯一覆盖率为0.057。表明该路径能够解释33.6%的高创新绩效案例。其中,5.7%的高创新绩效案例仅能被该路径解释。
在QCA研究中,有必要对分析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为了验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对高水平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组态进行稳健性检验,如表5所示。首先,借鉴Ordanini等(2014)的研究成果,本文将一致性阈值提高0.05,即采用0.80代替0.75,使用更为严格的阈值进行分析,结果发现,所得组态大体相同。在此过程中,组态总体一致性水平由0.874提升至0.915,总体覆盖度从0.652降低至0.462。接下来,对PRI一致性进行检验,将其由0.70提高至0.75,结果发现,组态未发生变化。综上所述,本研究结论具有稳健性。
表5 稳健性检验结果
Table 5 Robustness test results
前因变量提升原始一致性阈值组态1组态2组态3组态4提升PRI一致性阈值组态1组态2组态3组态4数字平台能力●●●●●●●●平台开放度●●●●●平台领导力●●●●数字化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一致性0.8460.8060.8270.8120.8480.8060.8270.812原始覆盖度0.4850.3510.3670.3360.4850.3620.3670.336唯一覆盖度0.0370.0180.0290.0570.0390.0180.0290.057总体覆盖度0.4620.652总体一致性0.9150.874
本文基于TOE理论框架,以天津国有平台型企业为研究样本,利用fsQCA方法探讨数字平台能力、平台开放度、平台领导力、数字化政策支持和创新政策支持对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协同联动作用路径,得到以下主要结论:
(1)数字平台能力、平台开放度、平台领导力、数字化政策支持、创新政策支持均不是国有平台型企业获得高水平创新绩效的必要条件。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高水平创新绩效是技术、组织及环境多种因素协同并发、动态演进的结果,并非某个条件就能起决定性作用。
(2)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高水平创新绩效组态有4种,分别是技术驱动型、技术驱动平台领导力型、数字平台能力与创新政策支持协同型、数字化政策支持驱动型。技术驱动型强调数字平台能力的驱动作用;技术驱动平台领导力型强调数字平台能力和平台领导力的联动作用;数字平台能力与创新政策支持协同型强调数字平台能力和创新政策支持的联动作用;数字化政策支持驱动型强调数字化政策支持的驱动作用。尽管上述各组态前因条件不同,但均能助力国有平台型企业实现高水平创新绩效。
(3)数字平台能力作为核心条件多次出现在不同组态路径中,表明数字平台能力对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国有平台型企业需要重点关注数字平台能力建设,加强平台数字技术应用。
(4)国有平台型企业高水平创新绩效组态路径显示,即便国有平台型企业缺失某个因素,创新绩效也未必低下,其它因素可弥补不足。通过比较组态1和组态3发现,借助较强的数字平台能力和较高的平台开放度,创新政策支持能够代替数字化政策支持发挥作用,促进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
(1)已有研究大多聚焦外部因素对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较少关注内部因素对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以及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路径。因此,本文探讨内外部要素对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作用机制,弥补了已有研究的不足(侧重探究单一条件对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的净效应),拓宽了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研究框架。此外,本文证实了各前因条件间存在协同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深化了现有创新理论相关研究。
(2)现有平台型企业相关研究的方向是基于平台创业需求,探讨宏观环境与创业主体及跨层次因素间的互动机制。本文结合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发展现状,突破现有研究框架,从技术、组织和环境层面提炼出5个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并利用fsQCA方法深入探究多个要素间的动态匹配效应,消除了前因要素间的内在关联,解释了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路径差异,不仅丰富了TOE框架应用场景,而且为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相关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与新方法。
(3)本文发现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影响因素间存在多重并发因果关系,不同组态路径间具有殊途同归的效果。由此深化了国有平台型企业数量不断增加情境下,不同国有平台型企业差异化成长路径的理论解释。同时,本文立足数字化背景选取天津国有平台型企业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丰富了数字化与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关系研究,拓展了中国情境下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路径。
(1)加强国有平台型企业数字平台能力建设。作为前因变量,数字平台能力在3种组态模式中出现,表明数字平台能力在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过程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数字化过程中,国有平台型企业应积极采取措施,持续培育、发展和强化自身数字平台能力,将现有渠道资源进行数据化、数字化,以便及时感知外部环境变化,吸引更多参与者加入数字平台建设,最终实现创新绩效提升和高质量发展。
(2)构建内外联动的数字化模式。由组态结果可知,数字化背景下国有平台型企业高水平创新绩效是外部环境与组织内外部资源共同作用的结果。国有平台型企业应主动拥抱数字化趋势,加强技术、组织、环境各要素间的协同,借助数字平台能力实现内部数据共享、流程优化,提高生产效率与管理效率,吸引更多开发者、创业者共同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同时,为了鼓励国有平台型企业加大数字化投入力度,政府部门需要充分发挥政策组合优势,采取资金扶持、税收优惠以及专利保护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意愿,合力促进国有平台型企业创新绩效提升。
(3)国有平台型企业应选择合适的高水平创新绩效组态路径。由于不同类型企业在技术、组织和环境等条件方面存在差异,国有平台型企业应在对自身数字化水平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技术特征与资源禀赋,合理利用数字平台能力、平台开放度、平台领导力、数字化政策支持和创新政策支持等前因条件与创新绩效的耦合匹配关系,选择合适的高水平创新绩效组态路径。
本文存在以下不足:在样本容量与指标选取方面,基于TOE理论框架,从技术、组织和环境3个层面选取5个解释变量进行分析,选择天津市规模较大且具有代表性的29家国有平台型企业作为案例,该样本数量较少,未来可以采用其它分析方法或基于其它视角进一步完善前因条件。在研究结论方面,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国有平台型企业相比,天津国有平台型企业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较多。本文以天津市国有平台型企业作为案例,结论普适性待加强。考虑到地区以及行业性质差异可能对结论产生一定影响,未来可以选取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国有平台型企业作进一步探索,以提高研究结论的解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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