嵌入理论视角下军民科技人才共享模式、困境及治理

郭永辉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河南 郑州 450046)

摘 要:科技人才是国家战略性资源。我国军工科技人才和民用科技人才长期处于割裂状态,无法有效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基于嵌入理论,分析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嵌入制度基础、嵌入需求基础和人才趋同基础。根据嵌入性质与人才隶属关系改变与否,提出虚拟嵌入、实体嵌入和智力嵌入3种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模式。分析嵌入认知、嵌入关系、嵌入政策、嵌入结构和嵌入渠道等方面的困境,并提出相应治理策略。

关键词:军民科技人才;共享模式;共享困境;嵌入;治理

Sharing Models,Dilemmas and Governance of Civil-militar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mbeddedness

Guo Yonghui

(School of Management Engineering,Zhengzhou University of Aeronautics,Zhengzhou 450046,China)

Abstract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are national strategic resources which can present the national comprehensive national strength and competitive ability. Due to institutional reasons, civil-militar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n China have been separated for a long time, which cannot effectively support national strategy driven by innovation and civil-military deep integration. From the embedding perspective, the essence of the sharing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s the embedding proces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n the organization.At present, there are few researches on the sharing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the civilian. On the whole, some scholars have recognized the importance of good military-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 sharing to organizational innovation and national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It is necessary to give theoretical support and practical improvement to the current state of separation between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The embedment basis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sharing includes embedment system foundation, embedment demand foundation and talent convergence foundation. Embedding implies symbiosis. The embedding process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sharing is also a process of mutual dependence and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wo talents.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embedment basis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sharing, the embedment model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sharing is proposed.

On the basis of the embedding theory and literature achievements mentioned above, as well as the preliminary research, this study classifies the sharing embedding mode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into three types: virtual embedding, entity embedding and intelligence embedding. Among them, virtual embedding belongs to the shar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within the organization, while entity embedding and intelligence embedding belong to the sharing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outside the organization. The main differences of the three embedding modes are embodied in the talent subordination relationship, sharing boundary, sharing level and sharing way. The virtual embedded talent sharing mode is mainly limited to the flow sharing within a single military-civilian organization with a clear boundary and belongs to the closed collaboration. It mainly appears in the period of China's military-civilian transition with the purpose of transferring redundant military r&d and production capacity. The intelligence embedment model can promote the interaction and collaboration between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research organizations, and the knowledge and skill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could be permeated and shared in military and civilian fields since 2021. However, the boundary of talents is still closed. The pattern of separation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the civilian has not been completely broken. The entity embedding mode helps to break the "partition wall"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civilian fields and truly realizes the open sharing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civilian fields. With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ilitary-civilian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the proportion of such talent sharing mode will continue to increase, especially with the continuous increase of dual-use talents, the integration process of military-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will continue to accelerate.

According to the embedment theory, the dilemmas of military-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sharing include embedment cognitive dilemmas, embedment relationship dilemmas, embedment structure dilemmas, embedment policy deficiency and embedded channel dilemma. Thus this paper proposes the following effective embedded governance strategies such as strengthening legal and policy guidance, publicity and education, enhancing the military and civilian two-way service awareness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and improving the embedded cognitive dilemma. It is essential to break down the barriers in cooperation between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strengthen the positive interaction between talents, and remove the dilemma of embedded relationship.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cultivate dual-us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balance the overall network structur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and improve the predicament of embedded structure.It is suggested to establish and improve policies and systems for the sharing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personnel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the civilian sectors, and get out of the policy dilemma of embedding them, so that it is possible to smooth the channels for sharing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between the military and the civilian sectors, and embed them into the channels.

Key Words:Civil-military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Sharing Model; Sharing Dilemmas; Embeddedness; Governance

收稿日期:2021-03-03

修回日期:2021-04-25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97417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19YJA630048);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2021-ZDJH-400)

作者简介:郭永辉(1976—),男,河北人,博士,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系统治理。

DOI10.6049/kjjbydc.202103012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中图分类号:C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22)19-0124-08

0 引言

科技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竞争能力的重要指标。科技人才有军工科技人才和民用科技人才之分。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我国军工科技人才和民用科技人才长期处于割裂状态,即使是军民融合发展较好的四川和陕西,也存在军民科技人才流动不畅、共享困难等问题。军工科技系统近85%的技术具有民用化潜质,民用科技系统也存在大量技术可以转为军用,但由于军民科技人才流动、共享存在诸多障碍,导致军民技术双向转移、转化不足,无法有效支撑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亟需治理。美国在推动军民一体化过程中建立了灵活的人才流动机制,实现了军民领域间高科技人才互动交流,既保持了国防创新活力,加速了武器装备改进,也将先进的国防科技管理理论引入民用科研机构,客观上提高了美国科技人才质量[1]。以引领颠覆性技术创新闻名的美国国防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其成功的深层次基础建立在人才培养与交流的深度融合之上[2]。从嵌入视角看,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实质是科技人才在组织中的嵌入过程。本文基于嵌入理论,分析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基础、模式和困境,并给出有效的治理策略。

1 理论基础与文献回顾

1.1 相关文献回顾

共享作为一种双向交换行为,有效的科技人才共享是人才之间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交换知识的整体过程[3]。相关研究主要集中在共享作用(动机)、影响因素、共享模式方面。其中,共享作用(动机)主要包括降低科研成本[4] 、缓解人才结构失衡[5]、合理化人才资源配置[6]等。影响人才共享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郝丹[7]认为,人才共享绩效与相互信任之间正相关;Teagardan等[8]、谢嘉惠[9]指出,共享双方的文化差异可能会阻碍科技人才共享的顺利进行,而目标激励、分配激励等有效的激励措施能够促进人才共享。学者从不同视角探讨多种人才共享模式,如王林雪和谢嘉惠[10]将共享模式分为组织内部和外部两种共享模式;党林林[11]根据共享对象,将共享模式分为项目共享、成果共享、兼职共享等。可以看出,众多学者针对科技人才的重要性以及人才结构、配置失衡现象开展了深入研究,取得了较为丰富的成果。然而,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科技人才共享,我国长期的军民分离、分立格局造成军民科技人才分离现象,上述成果无法直接用于我国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实践。

目前,针对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研究较少,相关研究多散落在军民融合产业、技术研究文献之中。孙延东[12]认为,推动军民融合发展,应抓住人才融合等关键要素,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和体制机制;高成贵等[13]指出,应充分考虑军民人才等资源的共享共用,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实现最大效益;刘赣州和范肇臻[14]认为,应在军地相同或相近领域开展人才市场化竞争和流动,以发挥人才的技术溢出效应;王亚玲[15]认为,在军民融合程度高的一些产业领域,民用科技人才会对军工科研生产能力形成反哺效应;李晓霞[16]认为,军民科技人才缺乏实现充分互通的机制;王馨格和李宏宽[17]认为,军民科技人才间缺乏流动与合作,两大科技系统间的联系亟待加强;吕永波[18]基于资源互动视角,认为不同系统(组织或地域)的科技人才资源相互交流、相互响应,可激发出智力资源的内在潜力;于忠军等[19]认为,组织创造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科技人才资源对外交流程度;王静[20]认为,科技人才资源共享对组织创造力具有促进作用。从整体上看,部分学者已经认识到良好的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对组织创新和国家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性。针对当前军民科技人才割裂状态,有必要给予理论支持和实践改善。

1.2 理论基础

嵌入一词源于Polanyi的《大变革:我们时代的经济与政治起源》一书,其认为人类经济嵌入在宗教、政治和社会关系之中。作为新经济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马克·格兰诺维特[21]认为,嵌入是通过某种机理,使原来独立运行的两个事物关联起来,但不是机械地嵌套,而是组织间的相互植入与有机融合,不仅改变各自独立的运行状态或过程,还带来组织功能的整体性发挥;Granovetter[22]将嵌入分为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认为受两个嵌入网络影响,企业和个人等经济行为主体间会产生互动与信任。Granovetter关于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的论点,是对经济行为主体社会嵌入的系统性描述。此后,Johannisson&Pasillas[23]进一步将社会嵌入分为系统嵌入和实体嵌入,其中系统嵌入包括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两个方面。基于Granovetter[22]的研究理论,Zukin&Dimaggio[24]从文化角度进行完善补充,将嵌入细分为结构嵌入、认知嵌入、政治嵌入和文化嵌入。在此基础上,学者对嵌入理论进行了延伸研究,将其拓展应用至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众多领域。

在管理学领域,已有文献大多运用嵌入理论分析政府机构、企业组织如何合理配置、创新优化资源[25]。已有研究表明,信任、协同和高效的信息共享,会在很多方面影响组织间的合作与资源利用[26]。军民科技人才作为国家重要战略性资源和战略主体,各具优势、互相补充,只有双向流动、共享,形成人才互流效应,才能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最大化科技人才价值。

2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嵌入基础与嵌入模型

2.1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嵌入基础

2.1.1 嵌入制度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出现了“两弹一星”等军民科技人才成功共享的典型案例,但只是偶发事件。改革开放以来,军民两用人才培养、使用工作不断发展。邓小平曾指出,大力培养既能打仗又能搞社会主义建设的军地两用人才。2000年,《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以开放、流动、竞争、协作为基础的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使用和激励制度。2007年10月,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和军队保障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创新驱动的实质是人才驱动[27],为贯彻落实《“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人才优先发展战略。2016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建立军地人才、技术、成果转化对接机制。2017年,科技部、中央军委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印发《“十三五”科技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规划》,要求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机制,逐步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双向交流机制。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上述国家层面的制度安排,为军民科技人才双向流动、共享提供了嵌入制度基础。

2.1.2 嵌入需求基础

新一轮科技革命背景下,我国制定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军民科技人才作为国家战略实施的关键要素,呈现出越来越大的双向嵌入需求。一方面,长期以来,国防领域积累了大量高新技术和高素质人才,包括100多名两院院士,数十万各类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科技人才最为密集。在世界和平发展大趋势下,如何利用这些高素质人才与技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是我国政府需要考虑的重要问题。从最初的军转民、军民结合、军民融合到现在的军民深度融合,军工科技人才在军工技术民用化二次创新、转移转化和产业化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近年来,民用科技迅速发展,材料、电子、计算机网络等民用技术已经超过军工技术,军工科研组织(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出于降低武器装备研发费用、缩短研发周期等现实考虑,主动要求民用科技人才参与武器装备研发活动。

2.1.3 人才趋同基础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模糊了军民科技界线,降低了军民科技资产专用性,军民间的科技与经济联系更加紧密。科技资产专用性的降低使得国民经济发展能力与国防经济建设能力双向转化成为可能,军民科技人才间流动、共享渠道更加通畅。据统计,近85%的军工技术具有军民两用性,这就意味着掌握这些技术的科技人才具有军民通用性,可以服务于军民两个不同领域的科技活动。除从事核武器、飞机隐身、电磁能武器、电子对抗等技术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的科技人才专用性很强,不适合军民双向流动外,其他从事亦军亦民技术或产品研发设计、生产的科技人才均可以在军民领域间流动、共享。从事与民品工艺相近技术工作的科技人才可以向民用领域流动、共享,而从事能够改造成军品技术工作的民用科技人才也可以向军工领域流动、共享。

2.2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模型

嵌入隐含着共生,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嵌入过程也是两类人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过程,如图1所示。长期的军民分立格局,使得军民科技活动相互分离,军民科技人才表现出一定专用性。军工科技人才主要面向国防需求,活跃在军工科技活动中;民用科技人才主要针对地方需求,从事民用科技活动。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背景下,科技人才成为军民互动发展过程中最活跃、最灵活的因素,军民科技人才相互嵌入、共享成为必然趋势。纵观整个科技价值链条不同阶段,军民科技人才间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嵌入、共享。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两大科技活动中,并不针对特定军工或民用领域,对科技知识的需求差异不大。这就意味着军地科研院所、高校在这两种科技活动中投入的科技人才均具有军民通用性,单位科技人才可以相互嵌入,人才共享难度低、效率高。在应用基础研究阶段,军民科技组织开始针对各自领域需求进行科技成果的专门性开发,尤其是军工科技组织针对具体武器型号开展研制生产,军民科技人才专用性开始凸显,人才间嵌入、共享难度增加。民用科技人才看重科技活动及成果的经济性,而军工科技人才更关注科技活动及成果的先进性、可靠性。虽然受到军民科研生产标准差异、保密性等因素影响,但军民科技活动在工艺、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仍存在关联性和两用性,这也意味着军民科技人才具有兼容性和互补性。同时,军工行业多为高技术密集型的战略性产业,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而民用行业也需要大量高技术人才支撑。由于军民科技人才具有兼容性、互补性、有限性、稀缺性特点,军民两大领域间的科技活动可以且有必要开展军民科技人才间的嵌入、共享。而且,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不断深入,军民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整个科技价值链条中的人才嵌入、共享会越来越频繁。

图1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模型
Fig.1 Embedded model of military-civili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alents sharing

3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模式

基于前述嵌入理论和文献成果,在前期调研基础上,本文将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模式归纳为虚拟嵌入、实体嵌入和智力嵌入3种。其中,虚拟嵌入属于组织内科技人才共享,而实体嵌入和智力嵌入属于组织外部科技人才共享。3种嵌入模式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人才隶属关系、共享边界、共享层次、共享途径等方面,如表1所示。

虚拟嵌入模式中,科技人才的隶属单位并没有发生变化,科技人才流动主要局限在各大军工集团内部,根据公司研发与生产需要,从军工部门调配到民用部门,或从民用部门调配到军工部门。在军民结合、军民融合等发展形势和背景下,我国军工企业、军工科研院所在完成军事科研项目的同时,纷纷建立起民用技术开发部门、军民技术转移中心和民用产品公司,逐渐形成军民结合型组织模式。例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利用自身科研人才优势建立生产高效安全农药的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技术直接转移和技术二次开发转移,大力支持利尔化学发展成为全国第一、世界第二的农药生产企业。由于属于同一组织体系,军民科技人才可以通过内部调配、借调等形式双向流动、融合共享。军工科技人才可以凭借其技术优势转到民用部门或企业,从事民用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而民用科技人才也可以转到军工部门或企业工作,以反哺军工研发生产。军民科技人才双向流动、共享可以促进军民研发技术资源、产品制造工艺、数据信息等创新要素间的流动、合作和整合。实施虚拟嵌入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军工科研组织的技术创新驱动、利润吸引和内部激励机制,同时得到政府军民融合政策的引导和支持。虚拟嵌入模式的资源共享程度和技术溢出效率均较高,军工保密性和国防知识产权均得到保障,从而降低军民科技人才共享风险。军民科技人才在组织内的关系和利益比较容易协调,共享效率较高。当然,这种模式也受到企业军民一体化程度、组织管理水平、产品竞争力、技术创新能力等因素影响,人才流动受组织行政影响较大,具有一定被动性。

表1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模式比较
Tab.1 Comparison of embedded-mode sharing of military and civilian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talents

比较项目虚拟嵌入智力嵌入实体嵌入人才隶属关系无变化无变化发生变化共享边界组织内部跨军民组织跨军民组织共享层次低中等高共享途径人员调配联盟或项目合作人员社会性流动保密要求低高中等知识产权风险很少存在一定风险较大实践占比占比较大占比较大占比较小

智力嵌入模式是目前军民科技人才跨组织共享的典型模式,军民科技人才的隶属单位没有发生变化,只是将其知识、技术、技能共享给其它单位。智力嵌入主要源于军民科技知识的互补性和科技人才的稀缺性。军民科技在知识结构、存量以及项目开发成本、开发质量等方面存在差异,这就意味着军民两大领域在技术、工艺、产品和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各具比较优势,存在一定互补性。例如,军工领域在信息安全方面具有技术优势,而民用领域在信息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科技人才是知识这一准公共产品的载体,具有非排他性、竞争性和稀缺性,这就要求无论是国防市场还是民用市场,均需要整合、共享军民科技人才资源。实践中,军民科技领域经常采用借调、兼职、培训、研发合作、科技成果转让、共同孵化等多种形式共享科技人才。智力嵌入共享模式既可以有效利用科技人才资源,也能缓解我国高素质军民科技人才既相对过剩又相对匮乏的困局。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与四川九洲电器集团联合组建我国第一家数字成像仪器中心——九九瑞迪公司,双方利用各自科技人才优势,以技术入股等形式实现工业CT产业化,填补了我国该产品生产的空白。受政府政策引导、军民技术需求牵引和自我价值实现等外力作用,军民科技人才借助政府、行业协会、技术中介和科技平台等媒介,通过协同创新项目、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产业化项目等形式开展智力共享。这种嵌入模式受到智力合作伙伴选择、技术合作方式、技术溢出控制程度等因素影响。

实体嵌入模式是军民科技人才在军民两大领域间的一种社会性流动,科技人才与原单位隶属关系发生变化,即人事关系脱离原单位,进入到其它单位。这一方面源于军民企业、科研院所对科技人才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源于军民科技人才对自我价值实现的不断追求。民营企业西安天和防务有限责任公司在生产智能安防等民用产品的同时,注重培养军民两用人才,从军工科研院所聘请辞职、退休人员,积极参与低空防御、海洋数字化防务等军工配套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对于实体嵌入共享模式,军民科技人才的身份、岗位、档案关系等均发生了较大变化。经过脱密处理后,军工科技人才脱离原军工岗位和单位,不断提高市场竞争意识,以适应民用领域岗位要求。而原来从事民用技术工作的科技人才也需要不断强化政治和保密意识,发扬军工精神,为国防建设奉献自我。

整体看,虚拟嵌入式人才共享模式主要局限于军民单个组织内流动共享,有明确的边界,属于封闭式协作,主要出现在我国军转民时期,目的是转移多余的军工研发生产能力。目前,仍有军工企业、科研院所采用虚拟嵌入模式,对军工科研成果进行民用化二次开发、孵化和产业化。智力嵌入模式可以推动军民科研组织间互动、协作,科技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够在军民领域间渗透、共享,但人才的领域边界仍然封闭。在军民分立格局尚未完全打破的今天,智力嵌入模式仍是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主流形式。实体嵌入模式打破了军民领域间的“隔墙”,真正实现了军民领域间科技人才的开放共享。随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实施,这种人才共享模式占比将不断提高,尤其是随着亦军亦民型两用人才不断增加,军民科技人才一体化进程也将不断加快。3种嵌入模式的发展演进如图2所示。

图2 3种嵌入模式发展演进
Fig.2 Evolution of three embedding modes

4 嵌入理论下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困境

新中国成立以来,国防科技领域汇聚了一大批高素质科技人才,但尚无法充分助推社会经济发展,大量优秀民用科技人才也未能为我国国防实力提升作出应有贡献,主要原因是军民科技人才流动、共享存在一些现实困境。

4.1 嵌入认知困境

Granovetter[22]认为,认知对主体行为具有塑造作用,主体行为受到其内在意识、思维习惯等认知层面的限制或引导。嵌入认知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军民科技人才的价值观导向,并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科技人才的流动、共享行为。军民科技人才在价值主张和追求上存在较大差异。“传承军工文化,铸就军工精品”等军工精神与文化深深影响着军工科技人才,军工科技人才注重国家利益和国防安全,追求军事价值和社会价值,不过多计较个人利益。同时,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军工科技人才的“铁饭碗”意识以及对身在军工体制的自我优越感十分浓厚,长期固守在国防科研系统内部,不愿跨界到民用科技领域。而国防科技的军工、保密色彩,使得民用科技人才对国防科技讳莫如深,不愿甚至不敢触碰国防科技领域。民用科技人才主要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注重自身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的实现,当经济报酬与其期望值差距较大时,会选择离开所在科研组织。此外,军工科技人才习惯性的计划思维与民用科技人才的竞争性思维格格不入,双方缺乏足够合作信任基础,在智力嵌入、实体嵌入共享方面存在一定困难。

4.2 嵌入关系困境

嵌入性关系是指行为主体嵌入到与之互动的关系网络中,其行为受到关系网络中信任、认同、互惠等因素影响[28]。Granovetter[22]认为,嵌入性关系网络可以促进企业员工之间的沟通、交流,最终形成信任与协作,并有效抑制员工的机会主义等行为。长期的军民分立、分离格局,人为割裂了军民科技人才间内在技术知识交流与联系,军民科技人才处于割裂状态,分别按照军民属性分线管理,习惯于“单兵作战”“各顾各家”。独立、分散的军民科技人才管理体制使得军民科技人才缺乏有效融合、共享,无法形成合力,从而难以有效支撑创新型国家建设。军工科技人才管理实行的是封闭式的半军事化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僵化,长期采用指令性调配形式进行国防范围内的科技人才虚拟嵌入、共享。受“肥水不流外人田”等传统思想限制,国防科研组织不能从市场规律、人才社会性流动角度看待科技人才外流,而是习惯性将其视为思想问题甚至上升到政治高度,从而采用行政干预。即使是军工集团内部,也存在行政、岗位待遇等诸多限制,军民单位间的科技人才也不容易顺利流动。军工科技人才供职于军工科研机构或企业时,受到国家管制,其智力创新成果归国家所有,即使离职,也要开展保密审查,签订保密承诺书,并进行脱密管理和竞业限制;民用科技人才被民用研究机构或科技企业聘用时,科技人才便隶属于该组织,其智力创新成果虽归该组织所有,但科技人才掌握着科技含量高、价值大的稀缺知识,这些知识多为隐性知识,会随人才流动而流失。因担心商业机密泄露,削弱其核心竞争力,民用科研组织也会想方设法设置各种障碍,阻止科技人才外流。此外,军民协同创新产生的共有知识产权经常被视为国防知识产权,收归国有,供军工单位和军方无偿使用,这种“拿来主义”在某种程度上打击了民用科研组织与军工科研组织开展智力共享的意愿和积极性。同时,军事装备研发生产具有一定保密资质要求,限制了民用科技人才向国防科技领域流动和智力共享。军民技术标准的不兼容也会阻碍军民科技人才双向共享的效率和效果。

4.3 嵌入结构困境

在科技人才网络中,存在军工科技人才网和民用科技人才网两个子网。实践中,两个子网络相对封闭、互动性少,这主要是因为军民两用型科技人才少,使得两个子网间的嵌入关系较差,科技人才整体网络结构失衡,网络中心度低。军事研发生产与民用研发生产存在较大差异,这也导致军民科技人才之间差异显著,专用性都很强。军事研发生产具有政治性、保密性、专用性和高质量等特性,民用研发生产则具有利润导向性、竞争性、开放性和低成本等特性。目前,军工科技人才队伍多是基于军品型号组建起来的,掌握着行业高精尖技术,主要服务于国防安全和军事竞争力提升,强调政治性、保密性。由于军工体制、文化等原因,军工科技人才长期按照军工技术标准工作,多注重质量,但比较保守,缺乏市场和成本意识。而民用科技人才主要服务于国民需要、经济与社会发展,面向市场需求,强调成本意识。在市场竞争机制作用下,民用科技人才流动自由、灵活性与创新活力强,但缺少军工科研与技术标准知识,也缺乏应有的保密意识。军民科技人才存在的诸多差异也意味着军民两用型人才总量较少,导致军民科技人才两个子网间缺乏一个互动桥梁。

4.4 嵌入政策不足

市场经济条件下,军民科技人才流动、共享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现象,也是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完善的政策体系是保障军民科技人才高效共享的重要因素。新世纪以来,虽然我国政府陆续出台《关于深化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等政策文件,对军民科技人才双向交流、对接提出了要求,但相关政策内容还很粗略,指导性不强且没有配套文件,尚缺乏一套促进军民科技人才合理双向流动、共享的完整政策制度。例如,原总政治部和教育部联合发布的《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其人才政策主要针对人才培养,对于军民科技人才交流、共享缺乏具体规定。受制于制度瓶颈,军民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时的养老保险、档案关系、职称评定等问题无法从政策制度上得到根本解决。目前,军工科研组织仍然沿用计划经济时代下衍生和发展起来的管理体制,薪酬待遇也没有实质性变革,对民用科技人才缺乏吸引力。而民用科研组织的人事变革较多,用人单位自主权较多,人事制度灵活,在激励机制和薪酬待遇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对军工科技人才吸引力较大,导致军工科研组织普遍面临人才流失问题,造成军民科研组织人才流动不均衡的局面。

4.5 嵌入渠道困境

对于虚拟嵌入模式,军民科技人才流动、共享可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调配实现,相对容易。但对于智力嵌入、实体嵌入模式而言,军民科技人才共享需要借助一定渠道或平台,这就意味着需要花费一定渠道成本。现实中,智力嵌入式军民科技人才共享主要通过合作联盟、项目等形式进行,这种合作呈点状分布,影响面较小,且成本和风险较高。实体嵌入式军民科技人才共享主要凭借个人单兵作战,通过人才网站应聘相关企业,具有一定盲目性、随意性。猎头公司等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科技资源平台的作用有限,且成本很高。科技资源平台中的人才库多为人才智库,与军民企业、科研院所的科技人才需求存在一定差距,无法做到供需匹配。

5 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嵌入治理策略

基于上述困境,有必要设计有效的嵌入治理策略,以推动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实践。

(1)加强法律、政策引导和宣传教育,提升科技人才的军民双向服务认知,改善嵌入认知困境。应建立军民科技人才融合式发展的法律体系,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使用、管理等方面的国家层面法律法规,以法促融。美国强大的现代产业体系及创新能力,得益于军民科技人才的有效融合。美国先后出台《退伍军人与小企业发展法》《小企业投资公司技术更新法》《21世纪美国国家安全科技与创新战略》等法律、制度,吸引地方优秀科技人才投身国防,推动军民间人才交流和协同创新。我国也应着手制定《军民科技人才融合式发展条例》《军民科技人才双向流动、共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科技人才在军民领域双向服务。在法制建设基础上,采用财政补贴、无息贷款等优惠措施,对军民科技人才共享进行政策引导和激励。如陕西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军工科技人才离岗创业,保留回原单位的通道,并允许将90%以上的成果转化收益归个人所有。同时,鼓励地方科技人才投身军工事业,对其承担的军工研发项目,按项目经费的20%给予补贴,并提供贴息贷款。此外,面对嵌入认知困境,还应借助互联网、多媒体等技术平台,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军工科技人才的为民意识和民用科技人才的国防服务意识。军工科技人才在服务国防科技需要的同时,也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最大化自身科技价值;民用科技人才不仅要有市场意识,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应有献身国防、服务军工的爱国情操。

(2)打破军民科技人才共享的合作壁垒,加强人才良性互动,破除嵌入关系困境。对于虚拟嵌入模式,军工集团内部的军品岗位和民品岗位应相互开放,消除不必要的行政壁垒,既要为进入民品领域的科技人员解决后顾之忧,也要激励从事军品业务的科技人员主动服务民用市场,从而形成军民科技人才间的双向循环流动。针对实体嵌入和智力嵌入两种模式,应建立军民科技人才互用机制。一方面,推动军工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军工技术成果民用化过程中的人才流动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离岗等方式阶段性流动至民用单位工作,参与区域经济建设,以打破军工单位科技人才封闭管理的“隔离带”。尝试在军工系统建立准科技人才市场,结合军工保密等级,实行合理的人才进出市场机制,在军民相近或相同的科技领域进行限制性的市场化竞争和流动。同时,改革国防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的单一产权模式,可以将一般非核心军工技术产权归创新主体所有,也可以将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收益权分开,所有权仍归国家,创新主体拥有经营权和收益权,以适应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主体多元化趋势。另一方面,各地方政府也应将军工单位全面纳入科技人才政策体系支持范围,实行军民科技人才共育、共用、共引,推动军民人才一体化开发。建立军民科技人才库、人才池,通过项目合作、双向挂职、互聘兼职、客座研究等形式,促进军民科技人才共享共用。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是军民科技人才汇聚的有效途径,可以打破军民科技人才交流、共享的合作壁垒,释放彼此间的人才活力。通过设立军民融合科技创新基金、军民融合产业投资基金,实施军民两用技术创新、产业化专项计划,用项目资金引导科技人才双向流动、共享,优化科技人力资源配置。同时,设立军民融合人才发展专项基金,推动军民融合人才团队建设。例如,近年来,绵阳市每年投入6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共支持145个军民融合团队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此外,针对军民科技人才共享面临的保密壁垒,在做好保密教育和保密管理的同时,不以保密为由变相限制科技人才合理流动。同时,优化民用科技单位的保密等资格审查流程,畅通民用科技单位参与军品研制任务的渠道,从而为国防科技提供丰富的科技人才资源。针对军民科技人才共享面临的技术标准壁垒,需要提高军民技术标准的兼容性,能采用民用技术标准的,不再专门设立军工标准,以促进军民科技人才间的嵌入、共享。

(3) 培养军民两用型科技人才,均衡科技人才整体网络结构,改善嵌入结构困境。只有完善军民两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才能解决新型高素质军工人才短缺的问题、满足地方经济建设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将培养军民两用型人才作为战略工程,由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主导,从国家发展战略全局高度,制定军民两用型科技人才培养总体规划,明确发展战略方向和学科门类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行军地联合教研,建立军民两用型人才科技素质互培机制,深入推进军事教育资源与社会教育资源的融合,提高军民科技人才之间的兼容性,不断扩大培养规模和层次。健全产学研军民两用型人才培养机制,以军民双导师制形式,支持军民科研院所、企业和高校通过菜单式定向培训等形式联合培养人才。建设军民两用型人才培养和实习基地,重点针对国防科技、卫星通讯、航空、新材料、新能源等军民融合型产业领域的军民科技人员、企业家,进行定向培养、专项培训和再教育。依托社会教育力量,不断拓宽军工科技人才培养口径,选派相关技术人员到地方高校与研究机构任职、培训、学习深造。降低军工研制专用人员比重,除从事专用性很强的总体设计、系统集成、关键技术和总装总测等工作的科技人才外,一般性军工科技人才要逐渐转变为军民通用型科技人才。为更好地服务国防、反哺国防,民用科技人才培养也应有意识地向军民通用型人才转变。同时,全程跟踪军民两用型人才培养各个环节,建立人才培养信息反馈制度和军民综合素质评估制度。

(4)建立和完善军民科技人才共享政策制度,破除嵌入政策困境。一方面,人社部、科技部和国防科工局联合进行用人制度和科技体制改革,修订和完善军民科技人才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岗位资格资质认证、人才评价互通互认等公共服务政策,推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办法,推动军民科技人才档案信息全国联通,实施军民职业转换的人事档案存档、转递等管理服务信息化办法,档案转递、存档可线上申请、异地通办,促进军民科技人才社会性流动。完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成果转化的岗位资格资质认证、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和考核评价制度。另一方面,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应遵循科技人才的人性本质和经济人客观规律,转变政府人才管理职能,突出用人单位自主权,强调用激励手段吸引人才,避免使用行政手段强制招人。制定和完善科技人员岗位设置、收入分配、兼职兼薪等政策,采用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人才聘用制度,柔性聘用流动性科技人才,加大军工与民用单位的科技人才交流力度。如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DARPA)对项目经理采用短期聘任制和轮换流动机制,大大促进了军民科技人才间的交流、共享[1]。此外,允许用人单位对科技人才实行年薪制、项目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工资分配方法,吸引科技人才应聘、入驻用人单位。

(5)畅通军民科技人才共享渠道,缓解嵌入渠道困境。依托军民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建立集科技研发、创业孵化、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于一体的全链条军民科技人才共享服务体系,畅通军民科技人才共享渠道。自2015年以来,美国国防部先后在硅谷、波士顿等地组建国防创新实验小组(DIUx),搭建五角大楼与硅谷等地方企业的交流桥梁,国防部派人在甲骨文和思科等高技术企业研修一年,在宣传国防理念、国防需求的同时,也帮助企业承接国防项目。我国应建立各种军民科技人才服务平台或组织,培养军民科技人才经纪人(猎头公司),为军民科技人才双向流动提供人才供需信息对接机制,以缓解当前有需求难对接、有人才难利用的困局。例如,2017年绵阳市建立了中国军民融合人才交流服务平台,在军民人才互动、融合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大力推进军民共建共享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测试验证平台、军民融合研究院、博士后工作站等研究平台和科研设施建设,实现军民科技“人才通”。在加强上述硬性平台建设的同时,也应大力开展军民技术产业融合创新大赛、专家论坛、技术讲座等人才交流活动,通过上述软性平台,进一步推动军民信息互通、人才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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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 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