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生视角下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组态路径研究

赵艺璇,成琼文,李紫君

(中南大学 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3)

摘 要:创新生态系统作为实现价值共创的重要载体,受到学界和实业界广泛关注。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主张不同,资源配置与协同合作方式也不同,导致价值共创实现路径存在显著差异。依据共生理论主体—网络—环境研究框架,构建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组态模型。以7家核心企业及创新合作伙伴为案例分析对象,采用fsQCA方法探究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研究发现:第一,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各有2条,核心条件不同,条件之间的匹配关系也不同。第二,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具有通用型特征,受主体创新能力、创新网络嵌入与数字环境3个层面耦合作用的影响。第三,无论是技术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参与者创新能力均作为必要条件出现,成为价值共创的重要影响因素。基于价值主张异质性视角探究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差异,有利于深化对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理解与认知,为企业基于不同价值主张实施价值共创策略提供理论依据。

关键词:技术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定性比较分析

Research on the Configuration Path of Value Co-creation of Technology-orientated and Market-orienta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mbiosis

Zhao Yixuan, Cheng Qiongwen, Li Zijun

(School of Business, Central South University, Changsha 410083, China)

AbstractNowadays reverse globalization prevails coupling with the impact of COVID-19 on the global industrial chain. The highly uncertain international market environment has brought severe tests to the development of firms. In such a chaotic and changeable global market environment, it is the key way for firms to break through environmental constraints and achieve "common prosperity" by widely connecting partners to jointly build an innovation ecosystem, resist external risks and create value together. Then, under the pressure of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what value co-creation path will the innovation ecosystem based on different value propositions take?

This paper is based on the symbiosis theory, extracts the core factors affecting value co-creation from the three levels of micro innovation actors, meso innovation network and macro innovation environment. It constructs the configuration model of value co-creation of the innovation ecosystem. Taking 7 core firms and their innovation partners as the cases, the study uses the fsQCA method to carry out configuration analysis and reveal the mechanism path of technology-orientated and market-orientated value co-creation in the innovation ecosystem.

The results show that firstly technology-orienta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emphasizes that leaders and actors should have innovation ability, especially the innovation ability of leaders is more important. At the same time, leaders and actors need to have a good cooperative relationship. In the innovation ecosystem with technological breakthrough as the core value goal,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cultivating innovation ability, selecting and equipping actors with innovation ability, constantly enhancing internal cohesion, building a community with a scientific future, and promoting the joint creation of technological value. Meanwhile we can rely on the digital environment and external innovation networks to obtain innovation resources, but the co-creation of technological value ultimately mainly depends on the endogenous power of the innovation actors. Secondly, the market-orien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emphasizes that the realization of market value co-creation requires a good market environment and the digital environment, especially the digital environment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value co-creation of the market-orien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mainly depends on exogenous power. Core firms need to focus on increasing the scale and viscosity of innovation network and realize value co-creation by integrating external resources, expanding the scope of cooperation with the network effect. Meanwhile, we can promote the co-creation of market value by increasing innovation cooperation and interaction and improving the investment degree of actors. Thirdly, for both market-oriented and market-orien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value co-creation is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model of multi-agent, multi-dimensional, cross-level mutually beneficial symbiosis and integrated symbiosis. In the process of creating ecosystem value, firms should not only focus on the formulation of ecosystem value strategies but also pay attention to the realization of ecosystem value. Fourthly, the digital environment has become an innovative environment that can not be ignored for policymakers. There is a high level of technology and market value creation in the cases of regions with high-level digital environments. Therefore, government departments should optimize the construction of digital infrastructure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regional development, focusing on cultivating digital technology as an important market element.

Compared with previous studies in which the realization mechanism of value co-creation of innovation ecosystem formed by different value propositions has not been further explored, this study distinguishes between technology-orientated and market-orien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based on the heterogeneity of the core value proposition of innovation ecosystem. It expands the understanding and cognition of value co-creation of innovation ecosystem under two different value propositions of technology orientation and market orientation and also lays a research foundation for further exploring heterogeneous innovation ecosystem in future research. Secondly, the existing research on value co-creation of the innovation ecosystem is mostly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single-level perspectives, such as innovation subject and innovation network, and most of them employ case anecdotes of theoretical reasoning. Based on the symbiotic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of innovation ecology, this paper integrates six subordinate conditions of three levels: micro innovation subject, meso innovation network and macro innovation environment, and constructs a configuration analysis model. Thirdly, there is a lack of consideration of the heterogeneity innovation ecosystem in previous studies. This study uses the fsQCA analysis method to identify the antecedent conditions and clarify the necessity and importance of these antecedent conditions from different levels in the value co-creation of the two types of innovation ecosystems.

Key Words:Technology-oriented; Market-orien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Value Co-creation;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

收稿日期:2021-09-02

修回日期:2021-12-10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71573284);湖南省教育厅项目(HNKCSZ-2020-0030);中南大学研究生自主探索创新项目(2021zzts0027)

作者简介:赵艺璇(1990—),女,贵州遵义人,中南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企业创新管理;成琼文(1972—),男,湖南湘乡人,博士,中南大学商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企业创新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李紫君(1991—),女,河南焦作人,中南大学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企业合作博弈。本文通讯作者:成琼文。

DOI10.6049/kjjbydc.202109007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中图分类号:F12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22)11-0021-10

0 引言

近年来,中美贸易战纷争不断,“逆全球化”和“去中国化”思潮盛行,加上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产业链带来的冲击,高度不确定性的市场环境给企业发展带来严峻考验。在混沌多变的全球市场环境中,企业广泛联结合作伙伴共同构建创新生态系统,依靠生态体系抵御外部风险并实现价值共创,是突破环境约束、实现企业共同富裕的关键途径。那么,在外部环境压力下,基于不同价值主张的创新生态系统会采取何种价值共创路径?本文从价值主张异质性视角展开研究,对于深入理解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学界普遍认为,创新生态系统能够联结多元创新主体,促进多边资源互补,实现1+1>2的价值共创效应。可见,创新生态系统已成为价值共创的重要载体。已有研究发现,基于不同价值主张形成的创新生态系统具有不同的价值导向和组织安排。根据价值主张不同,可以将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划分为技术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两种[1]。其中,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以攻克关键技术、培育新兴技术为核心价值主张,而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以及时响应市场需求、为用户提供多元化解决方案、增强用户体验、不断创造新经济价值增长点为核心价值主张。技术与市场价值目标不同,创新生态系统中成员关系、分工安排、组织模式和治理机制也截然不同[2]。然而,以往研究多从整体层面探讨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鲜有学者对两种不同类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机理进行探究,难以为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提供深入、细致的理论洞见。因此,本文对两种不同类型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对比分析,对于深入理解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现象、揭示其中的运作规律、制定针对性价值共创策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当前,关于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研究主要从创新生态主体、主体之间形成的网络关系以及外部创新环境3个视角展开。①创新主体层面,连其陈(2018)指出,加强多种类型创新主体关系治理对于实现价值共创具有重要影响;杨升曦等(2021)通过对海尔案例进行分析发现,不同类型参与者价值共创行为机制不同,主导者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方式;②创新网络层面,赵艺璇等[3]通过分析美的智能家居生态圈,指出核心企业可以利用生态系统生态型社会网络嵌入调动多元异质性生态参与者的积极性,进而共同实现价值共创;同时,成琼文等[4]还进一步通过问卷数据实证检验了核心企业与生态参与者之间不同价值共创模式所产生的价值共创效应;③外部创新环境层面,学者主要采取较为宏观的研究视角进行分析,如Mazzucato(2021)等通过NASA案例探究公私合作制度背景环境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Sun &Zhang(2021)将创新生态系统与数字技术环境嵌套,探究新兴数字技术作为一类新资源,通过颠覆传统工业组织资源链接规则,涌现出对于价值共创驱动力更强、实现效率更高的数字创新生态系统。

综上所述,虽然现有研究一致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是一类复杂的自组织系统,涉及多类型创新主体及其衍生出来的多种合作关系,并且与外部环境相互渗透、彼此依赖、共生共演,但多从创新主体、创新网络、创新环境等单一层面探讨价值共创影响因素,割裂了创新生态系统内部跨层面、多因素之间相互依赖的耦合关系,难以为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提供有益见解[5]。因此,本文从组态思维视角探讨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过程中跨层次、多因素耦合路径,响应了解学梅(2020)、杜运周(2021)将QCA应用于创新生态系统研究的呼吁,可为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策略的制定提供理论参考。

基于此,本文依据共生理论,从微观创新主体—中观创新网络—宏观创新环境3个层面提取影响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核心因素,构建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组态模型。本文以7家核心企业及创新合作伙伴为案例研究对象,利用fsQCA方法进行组态分析,揭示技术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作用机理。本文重点解决以下问题:哪些因素是促进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前因条件?两种创新生态系统存在哪些价值共创实现路径?这些路径之间是否存在替代条件与等效路径?通过对以上问题进行探讨,可以弥补以往研究不足,揭示技术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的“黑箱”。

1 理论基础与模型构建

1.1 理论基础

价值共创是指基于一致的价值主张,形成多边主体相互连接、资源交互的合作关系,进而实现价值共创的过程。价值共创主要产生于多边主体共同参与的价值领域。随着技术专业化程度不断加深、技术复杂度与产品知识密集度提升,创新主体难以独立完成复杂产品价值创新,越来越依赖外部创新资源,创新生态系统组织应运而生。然而,创新生态系统作为一类复杂的有机系统,包含多主体、跨层次、多维度影响因素,采取哪些理论探讨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现有文献尚无定论。

共生理论强调商业主体之间形成的相互依赖与交互关联的组织关系[6]。在创新研究领域,共生是指创新主体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形成的互惠互利联结关系,可用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环境3个基本要素构建理论框架。其中,共生单元是指参与创新活动的主体,包括创新主体类型和创新能力等;共生界面是指创新主体间相互连接的创新网络,包括网络结构、网络关系等;共生环境是指对创新活动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如反映区域数字技术水平的数字环境以及体现区域传统要素市场发育程度的市场环境等。由于创新生态系统与共生理论均起源于组织生态学,且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强调多元创新主体共生共演[7],因此本文结合既有文献并依据共生理论框架,从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和共生环境3个方面选取影响价值共创的关键条件变量,挖掘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

1.2 模型构建

1.2.1 共生单元:创新主体与价值共创

以往研究根据创新主体参与程度和分工地位,将生态主体划分为主导者和参与者两类[7]。其中,主导者是指创新生态系统中的主要领导者和创新承担者,处于核心生态位;参与者是指与主导者一起为终端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创新主体,处于边缘生态位。Xie & Wang(2020)研究发现,创新生态系统中主导者和参与者创新能力对于价值共创具有重要影响。创新能力强的主导者能够提出富有吸引力的价值主张,发挥强大的创新影响力和号召力,广泛调动其他参与者的积极性[8],督促多边创新主体建立创新合作关系、进行资源整合与创新成果转化,为价值共创提供资源和机会。因此,在创新生态系统中,主导者与参与者创新能力是实现价值共创的前提和基础[9]

1.2.2 共生界面:创新网络与价值共创

在开放式创新环境中,资源驱动创新网络化合作现象日益凸显。社会网络理论将创新网络定义为:以创新主体之间协作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相互连接的组织关系。网络连接创新主体既包括创新活动主要承担者(主导企业),也包括发挥互补作用的参与者。主导者与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参与者共同组成多样化创新网络,并以此为载体相互协作、逐步演进形成创新生态系统[10]。可见,创新网络是创新生态系统内部成员共生共演的连接界面。依据Granovetter(1985)的研究,可将创新网络连接状态划分为结构嵌入与关系嵌入。其中,结构嵌入描绘了网络规模、网络密度与网络中心度等特征;关系嵌入则用来刻画创新主体间的互动频率、信任感与忠诚度[11]。结构嵌入与关系嵌入作为创新网络的两种状态,对价值共创具有重要影响。

(1)结构嵌入。首先,创新生态系统中嵌入的网络规模越大,越能产生网络正外部效应,进而促进创新资源扩散。创新资源不断突破组织边界外溢,会吸引更多参与者加入价值共创[12];其次,创新网络嵌入密度越高,创新主体获取的创新资源越多,越能加快价值创造与价值获取;最后,在创新生态系统中,每个创新主体都与其他个体存在大量连接(Ties),中心度是创新个体在创新生态系统网络中获取信息和资源的途径,创新个体中心度越高,意味着创新网络连接关系越多,优化创新网络结构嵌入能够提升价值共创水平[13]

(2)关系嵌入。创新主体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营造了互惠互信氛围,从而增强了价值共创合作动力[14]。而且,稳定的网络关系是创新主体之间长期合作的保障,越具有实质价值的创新资源越需要长期学习与吸收,持久稳定的网络关系有助于创新主体获得有实质价值的创新资源[8]。因此,本文认为创新网络关系嵌入能够促进价值共创。

1.2.3 共生环境:外部环境与价值共创

创新是企业为生存和发展而应对外部环境的一种适应机制。企业采取任何创新战略都需要考虑其相对有效性,即外部环境因素。现有文献指出,在数字经济时代,对创新战略产生影响的外部环境不仅包括传统市场环境,还包括新兴数字环境。其中,市场环境是指区域市场营商活跃程度、市场运行机制成熟度、市场用户偏好和创新产品接受程度,数字环境是指区域互联网设施普及度、数字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程度、数据资产保护机制成熟度。市场环境与数字环境是企业创新活动的重要外部场域[15],核心企业及参与者的价值认知与行为规范受到外部环境潜移默化的影响。已有研究指出,数字环境具有即时性特征,能够加快上游研发端、中游生产端与下游用户端之间的响应速度,促使下游用户即时获得创新体验并进行积极反馈,各参与者不是被动接受现有信息和资源,而是在互动过程中对创新信息进行商讨、切磋与整合[16]。另外,数字环境具有透明性特征,能够缓解信息不对称,增加群体认同,从而实现价值共创[17]

综上所述,本文依据共生理论及共生单元—共生界面—共生环境理论框架,提取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关键影响因素,以主导者与参与者创新能力、创新网络结构嵌入与关系嵌入、市场环境与数字环境为前因条件变量,构建如下理论模型(见图1),从组态视角分析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作用机理。

图1 理论模型
Fig.1 Theoretical model

2 研究设计

2.1 研究方法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常用于揭示多因素复杂数据的因果关系。本研究选用fsQCA方法的原因在于:第一,fsQCA方法能够有效测算复杂前因条件的综合效应,有助于揭示促进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前因配型。第二,创新生态系统中存在多类型主体角色及复杂网络关系,fsQCA方法能够挖掘多种组合因素等效结果的具体路径。第三,fsQCA方法有助于识别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形成高水平价值共创路径的异同。

2.2 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界定

本文根据生态系统核心价值主张,对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两类创新生态系统进行区分。根据前文所述,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侧重于培育先进尖端技术,攻克“卡脖子”技术瓶颈,实现颠覆性技术创新,而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则关注为终端用户提供多场景、多样化产品与服务,并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收益效率,源源不断创造市场经济价值。基于此,笔者所在团队对样本企业公司年报、当年企业领导者公开发布的演讲以及企业官网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词频与文本分析,根据文本语义特征,将样本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划分为两种不同类型,进一步比较分析不同创新生态系统组态路径的异同。

2.3 样本选取与变量测度

2.3.1 样本选取

考虑到研究现象的新颖性,本文首先需要确认创新生态系统成员属性和范围。由于现有文献对于创新生态系统成员的界定未形成共识,因此本文收集国内外创新管理领域权威期刊进行统计,将创新生态系统发起者、引领者界定为主导者,将为主导者提供互补性资源的组织设为参与者。另外,选取大多数文献界定的参与者合作企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进行问卷调研。

样本筛选步骤如下:首先,参照以往研究,以创新活跃度较高的高新技术企业为调研对象。依据德尔菲法邀请相关学术专家、行业专家对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组织特征进行评分,筛选与研究团队存在项目合作、MBA或EMBA校友就职的企业进行调研。最终,共选取7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创新生态系统主导者核心研究样本。其次,查询7家核心企业创新合作信息,将与其签订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战略合作协议及联合申报专利的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等企业界定为创新生态系统参与者。最后,在7家核心企业的帮助下,联系企业创新合作伙伴进行调研。经统计,共调研7家核心企业、5所高校、5家科研院所、4家科技服务机构、11家其它相关企业,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和表2。

表1 创新生态系统主导者样本特征描述性统计结果
Tab.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sample characteristics of innovation ecosystem leaders

项目分类样本/个占比(%)项目分类样本/个占比(%)企业成立年限(年)<1000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研发投入占销售总收入的百分比)<1114.2911~20685.711~5342.8621~30114.29>5228.57企业性质国有企业228.57企业规模(员工人数/人)<500114.29民营企业571.43501~1 000228.57企业所属行业生物制药业114.28>1 000457.14智能制造业457.14东部地区114.29电子信息业228.57所在地区南部地区228.57中部地区457.14

表2 创新生态系统参与者样本特征描述性统计结果
Tab.2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sample characteristics of innovation ecosystem actors

项目分类样本/个占比(%)项目分类样本/个占比(%)组织成立年限(年)<1028组织规模(员工人数/人)<50093611~20312501~1 000104021~30728>1 000624>301352所在地区东部地区728组织性质高等院校520南部地区832科研院所520中部地区936科技服务机构416北部地区14合作企业1144

2.3.2 变量测度

(1)结果变量:价值共创。主要用于刻画创新生态系统中多样化创新主体相互匹配、协同互动、协作完成价值主张核心目标的实现程度。现有研究对于价值共创的测度暂未形成共识,主要对供应端、需求端及服务品牌端不同价值共创水平进行测度。本研究结合实际情境,对供应端价值共创进行测度,测度题项主要依据Churchill(1979)、任际范(2014)等针对企业创新活动开发的DART模型量表。

(2)条件变量。①主体创新能力:借鉴王侃、李建辉(2020)等开发的创新能力量表,结合我国经济转型时期的现实背景,选取创新能力强度和创新协同度两个指标对组织创新能力与创新合作能力进行测度;②结构嵌入:主要反映核心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网络形态特征,设置创新网络规模、创新网络中心度两个指标,其中创新网络规模参考Gilsing等(2019)开发的量表进行测度,创新网络中心度参考Tsai(2001)构建的量表进行测度;③关系嵌入:依据Uzzi(1997)的量表并结合创新生态系统关系特征,对个别题项进行调整,对核心企业与创新伙伴之间的忠诚感、信任度进行测量;④市场环境:以樊纲等编制的《中国分省份市场指数报告(2018)》中的“中国各地区市场化指数”作为衡量指标,为与调研数据匹配,本文采用趋势外推法补充年份缺失数据;⑤数字环境:数字技术已成为当今数字经济时代不容忽视的重要特征,并深刻影响着创新活动范式。因此,本文以《中国城市统计年鉴》中的“区域互联网信息普及率”作为数字环境的代理变量,部分年份缺失数据采用趋势外推法补齐。

2.3.3 数据收集

数据收集步骤如下:首先,在发放问卷前,本文实地走访7家核心企业,并通过与相关人员座谈使其了解本次调研目的。同时,为提高问卷效度,避免由于概念、题意理解不一致而产生的偏差,先随机发放20份问卷进行预调研,并根据预调研结果对问卷个别题项进行修改和完善。其次,开展正式调研。由于创新生态系统涉及核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第三方科技中介机构等多类型组织,因此采用ABC三套题意相同、相关表述略有调整的问卷进行调研,被调研者主要是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他们对企业研发了解较多,问卷调研时间为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在整个调研期间,定期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随机对问卷填写者进行回访,以校正问卷内容是否有新的改变,以确保问卷数据稳定。最后,回收与校对问卷。本文共回收问卷415份,剔除填写不规范的无效问卷后最终共获得有效问卷272份,问卷有效回收率为65.54%。为保证数据可靠,本文采用SPSS和AMOS软件对问卷数据信效度进行分析。

3 数据结果分析

3.1 变量校准

fsQCA计算的是集合数据而非连续性数据,因此在进行组态分析前需要将原始连续性数据校准为集合隶属数据。本文采用Fiss(2007)提出的数据直接校准方法,根据样本案例分布情况,设置连续数据的25%、50%、75%分位值作为完全不隶属点、交叉点、完全隶属点,将原始连续变量数据转换为0~1的模糊度数据,运用fsQCA3.0软件进行计算,全样本数据校准结果见表3。

表3 样本变量校准统计结果
Tab.3 Statistics of calibration of sample variables

变量类型变量名称 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完全隶属 交叉点 完全不隶属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完全隶属 交叉点 完全不隶属结果变量价值共创0.0540.0370.0230.0620.0410.031条件变量主导者创新能力0.0990.0740.0610.0810.6230.415参与者创新能力0.3520.3150.2720.2230.1150.098创新网络结构嵌入0.7140.4150.1260.9810.5430.154创新网络关系嵌入0.6250.2510.0810.6820.2360.081市场环境14.25210.1657.98213.8439.4556.591数字环境19.35115.64211.23321.52118.96215.432

3.2 必要性分析

为避免前因变量纳入组态分析被作为逻辑余项剔除,需要对单个条件变量进行必要性检验。表4结果显示,不存在超过0.8必要性阈值的单个条件,说明单个条件对于结果变量的解释力较弱。因此,任何单个前因条件均不能独立作为促进技术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必要条件。为此,本文进一步对前因条件进行组态分析。

表4 单个前因条件必要性分析结果
Tab.4 Necessity analysis results of single antecedent conditions

前因变量 价值共创一致性覆盖度主导者创新能力0.524 0.613 参与者创新能力0.612 0.695 创新网络结构嵌入0.613 0.672 创新网络关系嵌入0.613 0.672 市场环境0.632 0.658 数字环境0.623 0.699

3.3 组态分析

本文借鉴已有研究对中间解进行分析,并参考Ragin(2009)的结果呈现方式(见表5),发现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总体解一致性分别为0.925和0.896,高于fsQCA一致性阈值标准0.8。两类创新生态系统总体解覆盖度分别为0.645和0.682,能够解释60%以上案例实现价值共创的原因。因此,可以确定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组态路径共有4条,其中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有2条(A1、A2)、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有2条(B1、B2),说明从组态视角探讨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殊途同归”十分必要。

3.3.1 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

本文在现有文献和理论指导下,结合组态分析结果,将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实现价值共创的条件组态归纳为以下两条路径:

(1)组态路径A1:主导者创新能力*参与者创新能力*关系嵌入*数字环境。其中,主导者创新能力和数字环境为核心条件,参与者创新能力与关系嵌入为边缘条件,本文将其命名为创新能力—网络关系—数字环境联动型组态路径。该组态结果表明,即使缺乏市场环境和大规模创新合作网络支持,在良好的数字环境下,只要主导者和参与者创新能力较强,并且他们之间存在信任和忠诚的合作关系,就能够实现价值共创,该路径能够解释47.2%的价值共创案例。换言之,具有以上特征的企业,通过提升自身创新能力,与少数创新能力强的合作伙伴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就能够实现价值共创。根据技术变迁理论,市场环境动荡和高度不确定会破坏现有技术范式,推动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主导者与少数企业形成“异军突起”的新兴技术派系,进而实现颠覆式价值共创[18]。同时,根据社会共识理论,当创新网络规模较小(创新主体为少数群体)时,创新主体偏好、利益诉求能够更好地得到满足,更容易达成一致的价值主张,内部凝聚力也更强,他们更愿意积极主动地投入到价值共创中。同时,在数字技术支持下,创新主体内部交流与资源分享效率得到极大地提升,更加速了价值共创进程。

(2)组态路径A2:主导者创新能力*参与者创新能力*结构嵌入*关系嵌入。其中,主导者创新能力与结构嵌入为核心条件,参与者创新能力与关系嵌入为边缘条件,本文将其命名为创新能力—创新网络匹配型组态路径。该路径能够解释45.8%的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案例。结果显示,在缺乏市场环境和数字环境条件下,当创新生态系统主导者与参与者有较强创新能力、具备一定创新合作网络规模且网络关系比较稳定时,能够实现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我国不同地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不同、市场要素发育成熟度不同,导致数字环境、市场环境也不同。该组态案例显示,缺乏市场环境与数字环境支持的企业可通过提高创新能力和培育创新网络实现价值共创。社会网络理论指出,创新网络成员间的良好关系能够显著促进知识资源转移,增强创新主体隐性知识交流[19]。资源基础观指出,价值来源于新颖性、独特性和稀缺性资源创造。因此,创新网络规模越大,越能够广泛联结更多创新主体,并获取更丰富的创新资源,进而实现价值共创。总之,在缺乏外部环境支持下,创新能力和创新网络协同联动可以实现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

表5 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组态结果
Tab.5 Value co-creation configuration of technology-orientated and market-orientated innovation ecosystem

前因变量技术主导型A1A2市场主导型B1B2主导者创新能力 ●●●参与者创新能力 ●●●●创新网络结构嵌入●●创新网络关系嵌入●●●市场环境 ●数字环境 ●●●一致性 0.9160.8670.9370.896原始覆盖率 0.4720.4580.5780.485唯一覆盖度 0.1520.0750.1660.080总体解一致性 0.9250.896总体解覆盖度 0.6450.682

注:●代表核心条件变量;●代表边缘条件;空白代表该条件可有可无

通过对比A1和A2组态路径可以发现,A1组态覆盖度高于A2,说明较多案例通过A1组态实现价值共创;A1组态与A2组态替代条件为数字环境与创新网络结构嵌入,说明当缺乏数字环境支持时,可通过扩大外部合作网络规模,采取“小环境”换“大环境”的策略。然而,A1组态路径覆盖度高于A2,表明数字环境支持更为重要。此外,A1与A2组态路径中均存在主导者与参与者创新能力及关系嵌入条件,表明无论在何种情形下,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以及与外部主体保持良好合作关系都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强强联合对价值共创十分重要。在A1与A2组态路径中,市场环境条件均未出现,原因在于稳定的市场环境对技术创新更容易产生路径依赖,不利于实现突破式技术价值共创。

3.3.2 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

(1)组态路径B1:参与者创新能力*结构嵌入*数字环境*市场环境。其中,数字环境与结构嵌入为核心条件,参与者创新能力与市场环境为边缘条件,本文将其命名为参与者创新能力—网络结构—创新环境联动型组态路径。该组态结果表明,在缺乏主导者创新能力及外部合作伙伴关系条件下,只要置身于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数字环境,吸纳一定规模创新能力较强的参与者入驻,就能够实现价值共创,该路径能够解释57.8%的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案例。社会网络理论指出,网络效应具备“赢者通吃”的战略优势。在本文案例中,主导者可以通过广泛联结创新能力较强的参与者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创新网络,并在外部市场环境和数字技术支持下,通过扩大网络正向效应实现价值共创迭代与增长。例如:拼多多产品创新能力并不突出(相比于同类企业),各商户(参与者)之间也不存在紧密的合作关系,不需要知识资源交换(了解服装设计、食品加工知识),但通过搭建平台以及吸纳具有产品创新能力的参与者加入,最终使得网络规模激增并实现市场价值共创[20]

(2)组态路径B2:主导者创新能力*参与者创新能力*关系嵌入*数字环境。其中,数字环境与关系嵌入为核心条件,主导者与参与者创新能力为边缘条件,本文将其命名为创新能力—网络关系—数字环境联动型组态路径。该组态结果表明,企业在面临劣势市场环境且不具有大规模创新网络情形下,可在数字技术支持下,通过提高创新主体能力并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价值共创,该路径能解释48.5%的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案例。陈晓红等(2022)研究发现,在数字技术环境下,创新主体间的社会网络关系发生了新变化,主导者与参与者之间形成信任关系和达成共识更加便利。同时,互动仪式理论指出,多样化交流方式能够降低主体间交流门槛和成本,缩短认知距离,创新主体参与价值共创的积极性更高,价值共创效果更好。因此,在数字技术支持下,通过与创新能力较强的参与者建立黏性关系并提高参与者积极性可实现价值共创[21]

3.3.3 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对比分析

从组态A1/A2/B1/B2的共性特征看,无论是技术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参与者创新能力在4条组态路径中均作为必要条件出现,说明创新生态系统需要筛选出具备较强创新能力、能够提供互补性创新资源的创新型合作伙伴。此外,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存在一条必要条件相同的通用型路径A1与B2,即主导者与参与者创新能力*关系嵌入*数字环境。这说明,共生单元(主体创新能力)、共生网络(网络关系)与共生环境3个跨层次前因条件耦合能够实现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需要注意的是,在通用路径中,驱动价值共创的核心条件和边缘条件各不相同。其中,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中主体创新能力为核心条件,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中关系嵌入为核心条件。这说明,提高创新能力是实现价值共创的关键,而市场价值共创来源于网络效应的提升与主体间互动。

本文通过对比A1/A2/B1/B2四条路径发现,它们存在以下三方面差异:

(1)A1/A2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通过提升主导者与参与者创新能力以及加强网络关系实现价值共创,而B1/B2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主要依靠参与者创新能力、外部网络与外部环境实现价值共创。原因在于:技术价值共创主要涉及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技术原理、工艺改进等,市场价值共创主要涉及多元化营销模式、丰富的用户体验与服务等。因此,技术导向型价值共创主要依靠创新主体内生动力支持,而市场导向型价值共创需要广泛依靠外部力量支持。

(2)B1组态路径中出现网络结构嵌入,B2组态路径中出现网络关系嵌入,表明两种创新网络结构都是实现市场价值共创的有效条件。然而,在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中,仅网络关系嵌入是实现价值共创的必要条件,且在A1和A2组态路径中同时出现。市场知识由于专业化程度不高,获取途径更为灵活。依据资源基础观,资源稀缺性和专有性越高,资源获取途径也就越狭窄。越是专业性强的知识资源,尤其是对核心技术攻关具有重要价值的隐性知识资源,越是需要通过良好的信任合作关系才能获取。

(3)在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B1和B2组态路径中,数字环境作为核心条件出现,而市场环境仅作为边缘条件出现一次。在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中,A1组态路径数字环境作为核心条件出现一次,而A2组态路径中没有出现。这说明,虽然数字技术孪生性和可拓展性能够将分散的技术创新主体组织在一起,但技术价值共创不能仅依靠数字技术,数字技术作为创新活动的重要辅助性技术,带有一定的虚拟性,核心技术突破式创新更需要依赖实质性知识,因此技术研发要警惕“脱实向虚”[22]

总之,通过对比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发现,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核心条件不同,条件之间的匹配关系也存在显著差异,该结果凸显了区分技术与市场两种不同价值导向创新生态系统的必要性。

3.4 稳健性检验

根据Ragin(2009)提出的QCA稳健性检验法,将前因条件变量校准锚点调整为10%、50%、90% 分位值作为完全非隶属点、交叉点、完全隶属点,并将一致性阈值从0.80调整至0.85。随后,重复fsQCA分析的各个步骤,组态检验结果表明总体覆盖率、总体一致性系数略有变化,但条件组态构型未发生明显改变,说明本文研究结果稳健。

4 结论与展望

4.1 结论与启示

本文以7家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样本,以5所高校、5家科研院所、4家科技服务机构、11家其它相关企业为辅助样本,立足既有文献,将样本划分为3个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和4个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经fsQCA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为:创新能力—网络关系—数字环境联动型与创新能力—创新网络匹配型。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要求主导者与参与者同时具备创新能力,主导者创新能力尤为重要;同时,主导者与参与者需要建立良好合作关系[23]。因此,以技术突破为核心价值目标的创新生态系统应重点培育创新主体创新能力,挑选有创新能力的参与者不断增强内部凝聚力,构建科学命运共同体,实现技术价值共创。同时,还可依靠数字环境从外部创新网络中获取创新资源,但技术价值共创最终主要依靠创新主体内生动力。

(2)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路径为:参与者创新能力—网络结构—创新环境联动型与创新能力—网络关系—数字环境联动型。市场价值共创需要拥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数字环境,尤其是数字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主要依靠外生动力。一方面,核心企业需要扩大创新网络规模,通过整合外部资源、扩大合作范围、利用网络效应实现价值共创;另一方面,还可通过增加创新合作与参与者数量实现市场价值共创[24]

(3)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通用路径显示,共生单元(主体创新能力)、共生网络(网络关系)与共生环境3个前因条件相互耦合能够实现技术与市场价值共创,但核心条件不同。因此,无论是技术主导型还是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都是多主体、多维度、跨层面互利共生的组织行为模式。企业实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既要采取系统化思维,又要根据不同价值主张制定针对性策略。此外,在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中,参与者创新能力均作为必要条件出现。因此,参与者创新能力是价值共创的重要影响因素。企业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应遴选优质创新参与者,采取多样化激励措施,激发不同类型创新参与者的创新活力,促使他们开展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活动[25]

(4)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数字环境已成为不容忽视的新型创新环境,在具有较高水平数字环境的案例中,技术与市场价值共创水平也较高。因此,政府应根据不同区域发展实际情况,优化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将数字技术作为一类重要的市场要素予以重点培育,统筹考虑数字环境与市场环境,两者对于实现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具有深远影响(刘杨等,2020)。此外,研究发现,在技术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路径中,市场环境作为非核心条件未出现,说明突破式技术价值共创要避免路径依赖[26]。因此,政策制定者应变革市场环境,以激发突破式创新,最终实现技术价值共创。

4.2 理论贡献

本文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以往研究探讨创新生态系统潜在假设的价值主张比较单一,虽然少量研究指出基于不同价值主张形成的创新生态系统具有不同的价值导向和组织安排[27],但未进一步探讨不同价值主张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实现机理。本文基于创新生态系统核心价值主张的异质性,将其划分为技术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两种创新生态系统,弥补了以往研究的不足,深化了对技术主导型、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理解与认知,为未来研究异质性创新生态系统提供了参考依据。

(2)现有研究多从创新主体、创新网络等单一层面或视角对创新网络生态系统进行研究,且大多采用理论推理。本文依据创新生态系统共生理论分析框架,有机整合微观创新主体—中观创新网络—宏观创新环境3个层次6个隶属条件构建组态分析模型,实证检验跨层次、多因素联动价值共创实现路径,弥补了以往研究仅关注单一要素且缺乏数据支持的不足,深化了对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前端影响因素及作用机理的认知。

(3)以往研究未明确相关影响因素在不同类型创新生态系统中存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28],导致无法得出可操作性的研究结论,不利于实践应用。本研究采用fsQCA分析法识别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的前因条件,通过对比分析条件间的替代关系,剖析两者分别在两类创新生态系统价值共创中所发挥的作用,揭示技术主导型与市场主导型创新生态系统实现价值共创的通用路径和专用路径,为企业基于不同价值主张实施价值共创策略提供了理论依据。

4.3 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存在以下不足:①受限于问卷数据可得性,仅选取7家核心企业及创新合作伙伴进行问卷调研,未来可进一步扩大数据来源,以提高研究结论的准确性;②虽然fsQCA方法相比于线性回归方法具有一定优越性,但缺乏时间维度上的动态性,事实上,创新生态系统是一个动态循环系统,其价值共创也是一个动态过程,未来可对创新生态系统案例进行长期跟踪调研,收集面板数据,观察不同时间段的路径变化特征;③依据共生理论框架抽取关键变量进行组态分析,未来可纳入更多前因条件,以得出更为细致的前因组态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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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敬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