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高校科研奖励过度问题研究
——知识发展流程视角

杨忠泰

(宝鸡文理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宝鸡 721013)

摘 要:从70所公立样本高校“科研奖励办法”政策文本内容及其7类16种奖项共计651频次计量结果发现:科研成果尤其是学术论文是奖励对象的重点;奖励对象多少与样本高校类型和层次呈反方向变化;各类型高校对ESI高被引论文等特别是教学型高校对各个等级科研项目存在严重的重复奖;科研项目奖励金额大小与高校类型和层次也呈反方向变化,一些教学型高校对各级科研项目奖励金额往往存在大于或等于科研项目经费本身等极不合理的现象。公立高校的科研奖励和奖励过度违背科研劳动及知识发展流程理论。最后提出对策:提高保健层,试行年薪制;保障基本承认层,提高声誉奖;完善和规范提高层与特别奖励层。

关键词:公立高校;科研奖励;科研劳动;知识发展流程

Research on the Excessive Reward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in Public Universitie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Knowledge Development Process

Yang Zhongtai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Baoji 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 Baoji 721013,China)

AbstractIt is the result of the measurement shows that based on the content of the policy text of "scientific research award method" of 70 public sample universities and the 651 frequency of 7 categories and 16 awards in total: Research achievements, especially academic papers, are the focus of the award object; the number of reward objects changes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with the types and levels of sample universities; there are serious duplicate awards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 of all levels in universities of different types, especially in teaching universities, for ESI papers with high citation frequency; The amount of rewar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 also changes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with the types and levels of universities.Some teaching universities often have the phenomenon that the amount of rewar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 at all levels is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the funding of scientific research projects.To reward and over rewar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in public universities is against the theory of scientific research labor and its input-output knowledge development process.It is must be ensure the basic recognition level and enhance reputation award; and improve and standardize the improvement layer and special reward layer.

Key Words:Public Universities; Reward for Scientific Research; Scientific Research Work; Knowledge Development Process

收稿日期:2019-09-05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5XJC630004);陕西省提升公众科学素质研究计划项目(20190520)

作者简介:杨忠泰(1959-),男,陕西礼泉人,宝鸡文理学院二级教授、硕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研究方向为技术创新管理。

DOI10.6049/kjjbydc.2019060454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中图分类号:G6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20)07-0113-07

0 引言

近年来,公立高校科研奖励和奖励过度问题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学院院士郑兰荪[1]指出:“要坚决废止一些院校仍在推行的论文奖励政策。”公立高校用于科研奖励的资金从何而来?从我国公立高校办学经费来源渠道看,主要由政府财政拨款、学生学费、科研项目经费和社会捐赠款等构成。按我国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学校作为责任主体,只有项目经费管理权,并无直接支配和使用权;社会捐赠款项的使用由捐赠款人(机构)的意向决定(若指明可用于科研奖励则另当别论;社会服务中科技成果转化的收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和各地方政府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相关规定,由成果受益方给予相应报酬;横向课题管理费和办班收入等不在本文讨论范围)。政府是公立高校最大投资者,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政府理应是公立高校的实际拥有者,对公立高校拥有所有权,但政府不能也不适宜直接进行高校建设和管理,于是政府通过受托代理机制将公立高校建设和管理权委托给高校,由其进行管理。我国公立高校又实行事业单位法人制,目前,我国对公立高校法人权力约束监督机制尚不够完善,法人有权支配办学事业经费奖励科研。但在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和各地方政府有关公立高校财务管理的“事业性经费支出”中,“个人经费”和“公用部分”两部分支出科目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可用于奖励科研的内容。教育部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指出:“要改变在教师评聘、收入分配中过分依赖和不合理使用论文、专利、项目和经费数量等科技指标的做法,减少科技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关联[2]。”同时,科技部、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全国各高校都要清理“唯奖项”等“五唯”问题和做法[3]

关于高校科研奖励问题,目前仅有少量文献研究。默顿[4]认为,科技奖励系统的本质是科学共同体根据科学家的表现情况以分配的形式予以承认。进一步,亚当·斯密和洛根·威尔逊分别提出了理性“经济人”假说和“学术人”概念[5]。彭江[6]指出,高校科研奖励政策意在从学校内部迅速积聚起具有一定数量和级别的论文、专著成果等学术兑换券,以从外部环境中为学校换取金钱、名誉、地位等效用资源;郭亚品[7]基于2013年我国部分高校科研奖励政策文本视角,认为科研奖励政策是我国高校普遍实施的一种激励性措施,一定的奖励对高校科研成果增加、学校声誉提升、学者个人积极性提高等方面具有较大促进作用;万丽华、龚培河[8]则认为,高校科研奖励并不一定获得相应科研产出量的增长和科研质量提升,还可能造成学术腐败、教学投入不足等负面效应;李志文、钟瑞军[9]基于某大学SCI论文奖励效果,指出给予高质量等级SCI论文更高的奖励,有助于提高高质量等级SCI论文产出,但这一政策对不少学科是不公平的,并可能引发一些教师为提高所谓论文质量,而不惜造假、编造数据等问题。但是,上述研究都是基于某一大学、某一时间节点的样本对我国高校科研奖励进行研究,而没有基于不同类型、不同性质高校大样本、长时段对科研奖励过度问题进行专题研究。

1 研究方法、文本选择与计量分析过程

1.1 文本选择与获取

本文样本是在2019年我国819所公立高校中分别随机抽取研究型、研究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与教学型[10]公立高校各18、27、25所,共计70所,由于研究问题的特殊性和敏感性,隐去相关样本公立高校名称。样本获取以2013年5月10日至2019年6月10日为时间节点,百度搜索“某高校科研奖励办法”,进入该校相关部门官方网站获取资料。样本涵盖了综合、理工、农林、财经、民族、师范和政法等7种类型高校,如表1所示。

表1 样本公立高校类型及数量 (单位:所)

类型综合理工农林财经民族师范政法合计研究型高校652112118研究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1081313127教学型高校107214125总计26203639370

1.2 研究方法与文本计量分析过程

为保证本研究的客观性、可比性与可靠性,本文采用文本分析和计量统计相结合的方法。采用文本分析方法分析相关公立高校科研奖励办法,并析出相关数据进行数值计算。依据奖励办法析出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等奖励对象中有关主要奖项,采取统计计算方法,计算各项内容总计数和样本总量。70所样本高校科研奖励办法共列出7类16种奖项共计651频次,其中,100%的样本高校对科研成果(主要是学术论文、专著、标准等)给予奖励(直接发放奖励金,税前,下同)。其它奖励对象和奖项占比见表2。

2 计量结果分析

2.1 奖励对象计量结果分析

各样本高校科研奖励政策以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和科研项目等奖励对象为经,以量级、类目、排序等为纬,以金钱利益物诱为导向编织其网络。同时,附上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层级分类表,以及顶级和权威期刊目录等排斥性奖励资格认定清单。

表2 样本公立高校科研奖励对象统计结果

学校类型数量成果论文SCI论文ESI高被引论文Science & Nature论文Cell论文专利标准著作咨政报告科研项目科研获奖人才项目重大宣传推广突出贡献合计研究型高校181818171618161515151411831167研究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27272725232322201926211027611250教学型高校2525252318191917142521232581234总计707070655760575248665634701722651占样本高校总量比10010092.8681.4385.7181.4374.2968.5794.298048.5710024.292.862.86

(1)科研成果尤其是学术论文是奖励对象的重点。100%的样本高校对学术论文给予奖励;81.43%的样本高校对ESI高被引论文给予奖励;80 %和24.29%的样本高校分别对咨政报告与人才项目给予奖励,咨政报告和人才项目等奖励对象是各类型高校科研奖励的新趋势;ESI高被引论文是高校尤其是研究型高校科研奖励又一新趋势。论文奖励中,SCI、EI论文和SSCI论文等国外期刊主导的论文是各类型、各层次高校追捧的主要对象,区别仅在于研究型高校主要对ESI高被引论文等、SCI一区和二区论文、SSCI论文给予奖励,尤其是少数高水平研究型高校只对《Science》和《Nature》论文及ESI高被引论文等给予奖励;教学研究型和少数教学型高校则对SCI论文分区从低到高奖金额度渐次降低,但一些教学型高校对SCI、EI和SSCI论文不分区给予奖励。

(2)奖励对象多少与样本高校类型和层次呈反向关系,即样本高校层次越高,奖励对象越少,奖励级别越高;反之,层次越低,奖励对象越多。如科研项目奖励,教学型高校和研究型高校的奖励比例分别为92%和5.56%,前者是后者的16.55倍。

(3)奖励对象中各类型高校对科研获奖和ESI高被引论文特别是教学型高校对各个等级科研项目存在严重的重复奖。存在教师用同一成果从二级院系到校级、市厅级、省部级再到国家级逐级获奖,社会力量设奖获得奖励后又在学校科研成果奖中获得奖励,同时又在人才项目和科研项目等奖励对象中再次获取奖励,而且大多数样本高校对ESI高被引论文等又给予奖励,区别仅在于各校所规定ESI高被引论文和他引数量的标准不同,如一些研究型高校规定的ESI高被引论文为学科前0.1%或1%,而相当一部分教学研究型高校则规定论文他引次数达到一定数量就追加一定奖励金,一些教学型高校甚至只要他引一次就追加一定奖励金。

2.2 奖励金额计量结果分析

70所各类型样本高校奖励对象中的科研成果、科研获奖和科研项目奖励金额计算结果见图1。

图1 科研奖励金额统计结果(单位:万元)

(1)科研项目奖励金额大小与高校类型和层次呈反向关系,即越是层次较高的研究型高校对科研项目不奖或奖励金额很小;越是层次较低的教学型高校对科研项目从市厅级直到国家级重大项目均给予数额从低到高逐级加大的奖励金;一些教学型高校对各级科研项目奖励金额太高,往往出现奖励金额大于或等于项目经费这一极不合理的过度奖励现象。

(2)科研成果奖中的学术论文奖励金额在3个类型的样本高校中无规律可循,尤其是对《Nature》、《Science》和《Cell》论文和SCI论文分区的奖励中,奖励金额大小差异很大。3个类型样本高校中对《Nature》和《Science》论文奖励从学校类型、层次由高到低奖励金额也由大到小逐次减少。与此不同,在SCI一区论文中,研究型高校奖励金额最低,而研究教学型和教学研究型高校最高,教学型高校居中。同样,SCI二区和三区论文也有类似情况。

(3)科研获奖奖励金额在3个类型样本高校中也无规律而循,但高校从类型和层次由高到低,国家级科研获奖奖励金额也从大到小逐级减少,具有一致性。3种类型高校对国家科技奖一等奖平均奖励金额分别达到81.11、78.43和75.54万元(在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家最高科技奖奖励金额仅为500万元,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奖励金额分别为100万、20万和10万元,其中,10%归个人,90%作为研究经费)。

3 理论分析

基于科研奖励边际效用理论,我国公立高校科研奖励尤其是过度奖励政策,既不符合我国科技创新及高校科学研究发展的实际和学术人的真正追求,也会出现科研奖励边际效用递减现象,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也不会发生相应的弹性变化。高校科研奖励和过度奖励尤其是各类型高校对科研获奖和ESI高被引论文的奖励,特别是教学型高校对各级科研项目奖励等重复奖并不符合科研劳动及知识发展流程理论。

3.1 高校教师利益取向与科研奖励边际效用分析

公立高校科研奖励尤其是过度奖励既不符合高校科学研究发展实际,也会出现科研奖励边际效用递减现象等。在学校主管部门及领导为了获得更多政绩、我国长期高校排名机制和指标体系过份依赖显性的可量化科研成果和科研项目等、社会公众尤其是考生及家长对学校排名靠前要求的压力下,各公立高校纷纷出台科研奖励办法,并不断提高科研奖励金额,希望以此实现科研产出量激增和质量提高,以求得在日益激烈的高校竞争中胜出。另一方面,一些教师作为“理性经济人”为了获取更多物质利益,从事低水平重复科研,以得到更多科研奖励金。高校教师中也有不少真正的学术人,他们视学术追求为天职,并不是为了获得学校奖励金而从事科研。例如,在建国后的计划经济时期,公立高校和科研院所对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论文、专利等成果没有特殊的物质奖励,更没有科研项目奖励等,主要进行精神奖励,但我国仍创造出以“两弹一星”和“胰岛素”为代表的一系列世界一流重大科技成果,说明这种弱激励的精神激励、无奖励的政策是极为成功的,这也是欧美等科技创新强国高校一直以来普遍推行且行之有效的制度政策。

自20世纪末以来,我国公立高校普遍推行科研奖励政策,且一些高校奖励金额越来越高,确实促使我国高校学术论文尤其是SCI论文快速增长,2017年高校教师发表的SCI论文占我国SCI论文总量的84.39%,其是SCI论文生产的主力军,有效带动了我国SCI论文连续9年居世界第2位,但原始创新成果比例却不如建国初期[11]。这充分说明,这种政策既不符合我国科技创新和高校科学研究发展实际以及学术人的真正追求,也会出现科研奖励边际效用递减现象。根据科研奖励边际效用理论,精神奖励的边际效用会随着奖励加大而递增;物质奖励的边际效用则随着奖励强度的增加先递增,达到一定高度停滞一段时间后开始递减[12],若继续加大科研奖励金额,不仅会致使科研奖励边际应用递减,科研成果数量和质量也不会发生相应弹性变化[8],并可能导致学术造假、论文交易。如果科研奖励金额超过寻租成本,就会诱导高价购买论文等现象,一些弄虚作假者非但没有得到应有惩罚,反而从科研奖励中获利,导致非法科研利益链加速形成,滋生学术腐败。当前非公开、流传于一些高校教师中的网上论文购买公司,其利益很大一部分就是借助一些教师的中介体从高校科研奖励和科研项目经费中转移而来的。如果任由科研成果成为纯粹可交换的商品,高校科研奖励和过度奖励便成为这种非法商业利益链中的源头,将对整个高校科研健康发展带来严重损伤。

3.2 科研劳动投入产出知识发展流程分析

高校科研奖励和过度奖励,尤其是各类型高校对科研获奖和ESI高被引论文的奖励,特别是教学型高校对各级科研项目的重复奖励,并不符合科研劳动投入产出知识发展流程理论。

首先,从科研劳动的性质和本质特征讲,它是一种特殊的以探索性为主要特征,并以获取创新成果为目标的创造性劳动,失败是科学研究极为正常的现象。高校大部分教师所从事的基础研究,其成功率仅为5%~10%[13]。从这个角度讲,高校只能对这部分真正具有创新性的高质量成果给予奖励。教师作为“理性经济人”会尽量减少这种高投入、低产出甚至无产出的研究,或者为追求奖励金而从事并无多大创新价值的科研劳动。同时,由于创新性科研劳动从确定研究课题到申请科研项目到结项(基础研究一般并不需要科研项目资助)及产出高质量科研成果,大都有一个较长的时间周期,遵循效益最大化原则,出于理性经济人考虑的一些教师不会选择这种长周期的科研劳动,而会按照本校奖励导向确定自身研究方向。在科研成果产出阶段,当本校科研奖励办法发生重大调整时,从中偶然得利的一些教师会受到鼓舞,而尚未得利的教师则会不满;尤其是一些为谋求包括住房等更多待遇和追求更高奖励金及声誉获利的一些教师在学术生命高峰期不断跳槽,很难静下心来做学问、搞创新。对于高校教师科研劳动,除一般必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外,个人持续性的创新劳动投入是必不可少的。对科研成果按数量进行奖励,尤其是对高质量成果加大奖励金额,会大大调动一些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加大持续性科研劳动投入,进一步提高科研产出数量和质量。但如果短期内大幅度提高科研成果奖励金额度,则会催生急功近利式的科研劳动活动,虽然会促进产出量增加,但也会降低科研成果质量且对需要持续性投入时间和精力的真正创新性科研劳动影响不大。在这种情形下,各类型高校采取加大差距、重奖高质量成果的科研过度奖励政策,其作用将是相当有限的。

其次,科研劳动过程是一个以生产知识为主体的投入产出发展过程,其研究成果是一种“知识产品”。这种“知识产品”按生产过程及其与最终产品的关系,可分为“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间产品”主要是知识形态的产品,即学术论文、专利、咨政报告等成果;“最终产品”可以表现为两种形态,即知识形态或物质形态,如新工艺或新产品等。从知识发展过程“流”的角度看,存在处于不同阶段且不断提高与深化的一系列“中间产品”,其成为下一阶段的输入,直至得出“最终产品”[13],如图2所示。

图2 科研流程与研究“产品”

因此,从这一角度讲,一方面,如果公立高校要对科研进行奖励,则只能对作为科研劳动投入产出的成果,即知识发展流程的“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给予奖励;另一方面,教师以潜在知识产出为资本竞争科研项目,且科研项目除国家重大需求的使命导向项目外,基本采取竞争性资助方式,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而市场竞争理论表明,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关键是其拥有的议价能力,以课题申报书参与竞争,按理应是其前期研究积累和课题内容的创新性,以及课题完成后可能产出的突破性成果、成果创新性和应用价值等,由此获得较高的议价能力,并获批立项。但在现行评审机制下,学者所做的申请书不少是一个高度异质化的产品。这种异质性不仅体现在不同申请人对不同和同一竞争课题题目及内容的设计上,也体现在同一申请人用同一设想和相似题目多头、多次申报上,其质量优劣虽然有其基本标准,但评审人往往并非同行专家,加之受其专业素养、个人偏好等因素的影响,在难以确定多个申请书良莠、又不得不作出选择时,为避免将优秀者淘汰出局,其理性的选择是将前期成果数量、发表论文期刊的层次及获奖级别等量和质的确定性信息作为主要考虑因素。而按照知识发展流程的一般过程,作为下一轮科研过程开始的科研项目虽有少量科研劳动投入,但并没有“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产出。因此,在现行高校科研奖励政策的奖励对象中,科研项目奖励是重复的、不合理的。

一些立项项目的前期成果和奖项等已获得学校奖励;一些立项项目级别越高,越需要高水平成果和高层次奖项作为基础和支撑,这些成果获得学校的奖励机会和金额越大;在结项尤其是高层次项目结项时,大都有较高水平的论文、专著和专利等重要成果,这又会获得学校科研奖励。高校尤其是教学型高校,不仅对SCI、SSCI和EI论文等科研成果给予奖励,而且对科研获奖和各个层次的科研项目等给予较强力度的上述重复奖,这是造成高校科研尤其是教学型高校科研奖励过度的根本原因。在这些微观层面的高校奖励政策下,一些教师为了在完全竞争的课题申报市场中获胜并得到更多奖励金,便把主要精力放在发表更多数量、更高质量的论文上。于是,论文大量发表—获得课题立项—个人获利成为教师的集体行动。科研奖励、科研课题制中过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政策,致使科研选题“跟风”和课题碎片化、分散化现象严重,不少教师忙于争项目、拿课题,而需要长期靜下心来通过做学问形成学术积累则无从谈起;大多追求市场利益和金钱导向,忽视学术求知导向和国家任务导向,造成高校学术组织探求真理的崇高职责被严重干扰,一些科研工作者异化为“市场人”,而专注、沉稳的科研精神被严重浸蚀,需要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的原创性研究少有人去做[14]。由于我国高校科研考核评价机制和奖励政策中过多引入SCI论文等数量指标,一些教学型高校至今仍在实行SCI论文等不分影响因子、不分区的高额奖励;其它各类型高校对SCI论文分区或按期刊影响因子从小到大逐级加奖的诱惑式奖励,不仅致使其奖励边际效用下降,而且严重扭曲SCI等科学价值定位,把教师引向“金钱”的误区;教师把高水平学术论文投向国外SCI等期刊源,造成国家花钱资助的大量研究成果首先由外国人受益,进一步加剧我国学术期刊优质稿源短缺的低水平循环,也致使SCI期刊偏好成为我国广大科技人员的研究方向,间接支配我国科技人才选拔和资金投向。过度引入SCI论文等不恰当的量化指标体系和价值导向,严重扭曲了我国科研评价和人才选拔。

在各类型高校科研奖励对象中,对论文引用频次和ESI高被引论文等也存在上述重复设奖的严重问题。论文引用仅是科研表达的一种方式,形成于科研投入产出的知识发展流程,表现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研究成果即“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是科研投入产出的“副产品”,对被引用论文本身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的“中间产品”或“最终产品”给予奖励之后,若再对引用论文给予较大额度奖励,甚至给予重复重奖是不符合逻辑的。论文引用是被引用论文劳动投入之外的声誉价值,若对论文进行学术价值奖励之后再对没有新的劳动投入的声誉价值进行奖励则属于重复奖励,这也是造成高校科研奖励过度的重要原因。之所以出现这种重复奖,甚至重复重奖ESI高被引论文的现象,主要受到目前我国大学排名机制和指标体系的影响。大学排名对“双一流”大学和教学型高校影响不大,因为其教学、科研实力和声誉等远远超出同类型高校或远远低于同类型高校,注定被排在顶端或末端,但对处于中间层次的教学研究型高校或教学型高校的影响则非常大。如一些排名在110~130名左右的高校,为了能够进入100名以内,另一些排名在510~620名左右的高校,为了能够进入500名之列,学校领导和内部决策层在制定教师科研奖励等政策时,首先考虑的是否有利于本校排名靠前。而现行高校排名指标权重过份偏向科研项目和论文引用频次等,如在目前国内影响很大的武书连课题组年度中国高校排名榜中,论文被引频次达到一定数量便与发表一篇论文赋分相同[10],即两者对署名高校贡献大小相同。在这一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的强力引导下,一些高校不得不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尤其是加大ESI高被引论文等奖励力度,这确实给其排名靠前带来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如果发表一篇论文的奖励金额远远低于引用一篇论文的奖励金额时,为了得到更多奖励,部分教师甚至不惜损害论文品质,过度采取同单位引用、“同门师引用”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规范的“人为引用”,这种“人为引用”而非正常引用是造成学术不端行为的又一根源。

4 结论与政策启示

4.1 结论

从70所公立样本高校 “科研奖励办法”政策文本内容,以及7类16种奖项共计651频次计量的结果发现:科研成果尤其是学术论文为奖励对象的重点;奖励对象多少与样本高校类型和层次呈反向关系;各类型高校对ESI高被引论文等重复设奖,教学型高校对各等级科研项目存在更严重的重复奖;科研项目奖励金额与高校类型和层次也呈反向关系,一些教学型高校对各级科研项目奖励金额往往存在大于或等于科研项目经费本身的极不合理现象。

4.2 政策启示

解决我国公立高校由于政策错位导致科研重复奖励和过度奖励问题,应进一步完善高校法人治理机制和政策、规范其事业经费使用,并制定和完善公立高校教师薪酬体系。

4.2.1 提高保健层,试行年薪制

这一层次的报酬主要是提高其工资、住房保障和职业声望等,主要功能是保证公立高校教师基本薪酬收入在社会各行业中处于较高水平,满足和保障他们较高生活水平的需求,稳定优秀教学科研队伍,并保证未来教学科研人员供给。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各高校通过产学研合作从企业和社会获取较高收益,高校实施对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对内具有较强激励性的年薪制在财务上已没有压力。同时,在我国目前公立高校教师酬薪结构中,校内岗位津贴在个人货币薪酬中的平均比例已超过一半,达到80%-90%,扣除校内津贴和地方补贴在个人货币薪酬中的比例后,国家工资所占比例仅为25%左右[15]。因此,在我国公立高校教师中实行年薪制,从根本上解决公立高校科研重复奖励和奖励过度的问题,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目前已有很多成功经验可供借鉴,如上海交通大学在对教师分类的基础上,对大多数教师实行年薪制;国内许多高校对学术领军人才、拔尖人才等实行较高年薪制等。首先,在研究型高校中对教学、科研人才聚集的学院试行年薪制改革,取得成功后,在全校学院中逐步推行;其它类型的高校也可在专业属于社会各行业高收入的院系中试行年薪制。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给予优秀教师不断晋升和加薪的机会,并对聘期内达不到年薪制考核要求的教师采取转岗或降薪,促使其不断进取。

4.2.2 保障基本承认层,提高声誉奖

基本承认层奖励主要包括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授予,使其科研劳动成果价值和声誉价值得到社会最基本的尊重与承认,激励他们产出更多、更高质量的科研成果。进一步提高声誉奖,通过年度科研表彰大会,褒奖优秀科研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激发广大教师科研内驱动力和创新意识并将其“内化于心”。同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学术载体,推介和宣传其优秀学术成果,赢得同行承认和社会声誉,以强化其自我角色精神和需求;对科学研究作出特别重大贡献的创新领袖人物,设立典型人物形象和辞条标语等,激励广大教师的创新行为,形成更为基础和持续发挥激励作用的创新文化,使教师创新行为不断受到激发。同时,高校教师要努力按照科学共同体公认的行为规范要求自己,不为利益所累,不为奖励所惑,用淡然的心态从事科研。最终,让科学研究成为广大教师的一种兴趣、爱好、理想、信念追求,培养真正的“学术人”。

4.2.3 完善和规范提高层与特别奖励层

提高层主要是提升公立高校教师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学术职务等,授予一定的称谓或头衔,给予一定的学术权力等。其主要功能是让大多数教师持续拥有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动力。特别奖励层也可称为狭义的“科学技术奖励”等,其目的是表扬和鼓励优秀教师,给予其一定的荣誉和财物,其财物部分相当于目前各高校科研奖励办法中的奖励金。针对高校科研成果奖励,必须重新制定和完善相关办法,遵循科学研究成功的一般规律,按照奖励适度等原则,科学确定奖励成果的难度水平。可采取以下措施:①尽快取消各高校科研项目奖等重复奖;②高校科研成果奖励要切实平衡好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避免因科研奖励过度而导致很多教师忽视教学工作的倾向;③根据学校类型、科研定位等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奖励分级标准和指标体系,合理拉开各层次奖励档次,适度保持各级别期刊论文、图书奖励金额差距。尤其要切实改变SCI、EI和SSCI等国外期刊论文奖励额度太高、与国内顶级学术期刊如《中国科学》等论文奖励反差很大的状况,对SCI论文等进行适度奖励;④坚决取消“人为引用”等奖励,适度降低ESI高被引论文奖励金额;⑤实行科研成果奖励审报制度,对科研成果尤其是奖励额度较大的顶尖学术论文和优秀学术专著等,借鉴课题评审立项程序,及时淘汰一些学术创新水平差、学术不端的申报成果,提高奖励资金利用率,维护学术公平、公正;⑥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环境建设和职业规范建设。充分利用校学术委员会在科研成果奖励中的诊断、监督、纠差和处罚等积极作用。充分运用高校教师的“科技身份证”等手段和措施,将其科研成果等与相关学术期刊数据库及成果管理系统相链接,同时将其科研获奖、科研诚信、学术道德及学术不端行为等信息输入“科技身份证”,使政府、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学界及公众都能有效参与评价和管理,确保科研成果评价和奖励的准确公正,使科研不端等学术腐败行为在声誉管理和行政管理相互独立、相互促进的社会运行机制中寸步难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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