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下制造业转型升级研究文献较多,其中多数文献认为制造业服务化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而知识产权是影响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变量,对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具有驱动作用。然而,目前国内外对知识产权的研究大多集中在法学和应用经济学领域,理论经济学领域的研究较少。法学领域研究倾向于将知识产权当作一种法学概念应用,集中探讨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经济学领域则关注知识产权的实用性,即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作用路径,或者从微观层面视角研究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资产对企业创新能力的影响。在市场经济背景下,知识产权反映的是经济利益关系,但从政治经济学角度分析知识产权的研究却较为薄弱[1]。本研究立足于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以此解释知识产权对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的驱动作用。
(1)知识产权概念界定。知识产权一词最早由17世纪中叶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由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发展。知识产权的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是指由创造性智力活动形成的、受法律保护的智力资产,其英文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智慧(财产)所有权。
知识产权的普适性概念源于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WIPO)第2条第8款规定,其将知识产权归纳为8种权利: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相关权利;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录音制品和广播节目相关权利;人类努力的各个领域发明的相关权利;科学发现相关权利;工业品外观设计相关权利;商标、服务商标、商业名称和标志相关权利;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权利;产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内由于智力活动而产生的其它一切权利。《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和国际保护工业产权协会(简称AIPPI)在此基础上将知识产权定义具体化,前者认为知识产权包括版权与邻接权、商标权、地理标识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和商业秘密;后者将知识产权分为创作性成果权与识别性标记权两大类。学者普遍认为,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所有智力成果,而狭义的知识产权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
关于知识产权的学术性概念,国内外学者并未达成共识。多数国内学者认为知识产权是人类智力创造成果依法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更多是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类或界定知识产权范围[2]。国外学者也没有明确界定知识产权概念,基本上都是依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对知识产权范畴进行列举。总体而言,知识产权概念包括4种观点[3]:知识产权类型化,研究知识产权包含的类型;知识产权过程化,研究知识产权产生、应用和管理过程;知识产权层次化,研究知识产权价值层次;知识产权要素化,研究知识产权构成要素。知识产权过程化是指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过程运用较为普遍[4]。
(2)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从政治经济学视角探讨知识产权属性特征,最能解释知识产权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的来源(任洲鸿等,2016)。知识可作为资本形态存在,知识产权形成过程即知识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商品生产的过程。采用知识产权过程化概念,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过程共同体现了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特征。
第一,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特征。知识属于资本,但也只有当知识作为一种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时,这种知识生产要素才具备资本属性特征。知识资本是对传统资本概念的延伸、扩充和创新性拓展[5]。知识产权资本属性的高级表现形式为垄断属性,因为垄断本身也是资本的高级表现形式。《资本论》中对垄断的论述主要包括生产条件垄断和市场条件垄断两个方面。从知识产权来源分析,其包括生产领域中的技术要素和销售领域中的品牌与市场渠道等要素,这与《资本论》中“对生产条件的垄断和对市场条件的垄断可以获得高额利润”的观点完全契合。实质上,知识产权保护又从法学角度强化了其垄断属性。
第二,知识产权的商品属性特征。政治经济学中对于商品的论述是:“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两种属性”。知识产权之所以具备商品属性:一是因为知识产权具有价值属性,二是因为对知识产权的需求即知识产权的有用性很好地体现了其使用价值。同时,知识产权可交易性本身已说明知识产权就是一种商品。知识产权商品属性最突出的表现形式就是其价值属性。政治经济学认为价值是物化形式的人类劳动,价值在产生过程中耗费了人类劳动力,包括人类脑力和体力耗费。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使其天生具备价值属性。
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即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如图1所示。知识产权创造过程是将知识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并融入了人类的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所以知识产权创造同时也体现了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直接体现的是垄断属性,仍属于资本属性。知识产权管理过程体现的是将知识产权作为资本进行交易的过程,同时体现了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
图1 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
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研究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服务化界定、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模式、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路径等方面。
Vandermerwe & Rada[6]于1988年界定了制造业服务化的概念,认为其是指“制造业企业由单纯提供物品向提供物品-服务包转变”的过程。Reiskin & White[7]认为制造业服务化是指“制造企业角色由物品提供者向服务提供者转变”的过程。Ren & Gregory[8]、Baines等(2008)对制造业服务化的定义也都强调服务产品输出、提升服务价值等观点。学者围绕这一概念的探究,基本上都没有偏离Vandermerwe & Rada的定义。
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影响因素包括知识经济背景、顾客和市场需求变化、获取差异化竞争优势、增加经济效益、改善环境绩效等。其中,外部宏观因素包括服务业相对生产率、经济自由度[9]、信息技术[10]等。制造企业内部因素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企业资金流动情况、产品结构等(Saara,2005),以及企业规模、内部员工素质及品牌等(周艳春,2010)。
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模式较多。其中,Wise & Baumgartner[11]认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模式包括嵌入式服务、全面服务、整体解决方案、产品服务系统4种。叶勤(2002)认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重点模式是整体解决方案。冯晓玲和丁琦[12]指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模式是“增加高级生产者服务”。姚树俊和陈菊红等[13]在研究供应链的基础上,提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产品供应链系统模式。
关于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路径,学者研究观点较为统一,普遍认为中国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重点是提高产品附加值。简兆权和伍卓深[14]以价值链为研究对象,提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的4条路径,即通过延伸企业价值链实现服务化转型:上游一体化、下游一体化、上下游一体化、去制造化。张娟[15]运用案例研究方法研究了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路径,同样提出产业价值链下游服务化、产业价值链上游服务化、产业价值链上下游一体服务化和去制造化4条路径。牛颖超[16]认为,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路径是指通过产业链实现跨界耦合发展,本质上与简兆权和伍卓深的观点相一致。
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模式研究与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路径研究均强调制造企业向市场提供服务产品的思想。以微笑曲线为分析工具,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4条路径已达成共识,并具有较强的实践性。
宏观层面研究认为,知识产权对经济增长具有推动作用[17-18],能够带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推出的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等政策措施佐证了这一观点。例如,2017年全国国家发明专利共计138.2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共计168.8万件、外观设计专利共计62.9万件、国际专利共计5.1万件,知识产权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注入了新动力。然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知识产权管理服务业不够专业化等,导致知识产权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19]。实质上,更多国内外学者也只是研究了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的影响[20],或者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对经济增长方式的影响[21-22],都一致认为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具有影响作用,而未直接探讨知识产权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
同样地,微观层面也只是研究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能力的影响、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对企业成长性的影响等,认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绩效或创新能力存在影响[23],知识产权能力可以有效促进企业成长(池仁勇等,2016),但很少有文献直接研究知识产权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机制。
仅少数研究探讨了知识产权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影响,但只是零散、简单提及了知识产权、研发资源、专业技术知识、人力资本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即知识产权表现形式专利、知识产权创造过程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如陈晓佳[24]、窦争研[25]和刘天元[26]认为,人力资本积累可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对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李云鹏[27]认为,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对制造业增加值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促进作用;张劲辉[28]认为,高等教育就业人数、专利授权量、研发人员投入、研发经费投入等对中国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促进作用。聚焦于知识产权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研究,只有部分学者有所涉及,并且仅从知识产权不同方面强调其对于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如制造业需重视知识产权发展[29]、知识产权管理对制造业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具有促进作用[30]、知识产权集群发展对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31]、知识产权金融对制造业转型升级有支持作用(吴锡扬,2017)、高价值专利能够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不竭新动力[32]等。
虽然知识产权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影响,但现有研究尚处于探索阶段,研究内容和关注焦点还比较分散,更没有深入挖掘知识产权对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作用机制。
制造业以创新驱动发展已作为时代特征,知识产权成为企业的重要竞争性资源,能够给企业带来超额利润。在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过程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本身所具备的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均能够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这些高额利润是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的直接驱动力。
Davies[33]认为,制造业“上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路径是指制造企业业务向产业链上游转移,主要涉及产品研发和设计环节,以提高产品品质和数量从而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过程。在这一转型路径中,研发和设计环节知识产权创造是关键,制造企业可运用自身知识产权获得高额利润,同时运用适当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进一步形成垄断竞争优势,获取研发和设计环节的价值增值。
如图2所示,在制造业“上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路径中,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带来的高额利润形成制造业“上游一体化”驱动力。而形成驱动力的高额利润来源于产业链上游活动中研发和设计环节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具体而言:①知识产权创造带来的利润驱动力。一是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带来的利润,即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投入的技术资本和人力资本带来的利润。技术资本和科研人员人力资本均能够创造剩余价值,尤其是人力资本创造的超出自身劳动力价值的价值。窦争妍(2016)认为,人力资本可以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获得价值增值;二是知识产权商品属性带来的利润,即研发人员和设计人员劳动投入创造的商品价值。研发人员和设计人员在创造知识产权过程中,投入了一定量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这些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所凝结的价值直接形成利润源泉;②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带来的利润驱动力。当制造企业运用发明和设计专利时,意味着将专利资产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投入到生产过程中,呈现了知识产权的资本形态,进而创造剩余价值。高价值专利本身具有一定的垄断性,制造企业不仅可以利用发明专利、设计专利获得垄断租金,同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又使得这种垄断利润得以持续。
可见,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特征保证了高额利润来源,这些高额利润驱动制造业“上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升级。例如,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电器”)创立于1995年,是国内较早从事小家电产品代工生产的OEM企业。2008年金融危机以后,新宝电器开始以知识产权为抓手实现“OEM-ODM”转型升级,并研发设计出自有产品——东菱面包机,该产品外型设计流畅时尚,采用电脑控制,将面包房十几道复杂工序简化成轻松的操作,成为公司热销的自主设计产品,该产品带动了金融危机时期公司利润的持续增长,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额41亿元,比2007年净增长2亿元。在“上游一体化”转型过程中,自有知识产权为公司创造了高额利润。在这种动力机制下, 2013年,公司研发队伍又对东菱面包机添加了自设程序功能,进一步提升了产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目前,新宝电器获得“广东省专利试点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最具创新力企业设计中心”等称号,公司持续以研发设计环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驱动自身转型升级。
图2 知识产权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对制造业“上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的驱动
制造业“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路径是指制造企业增加在产业链下游环节的介入,即以产品服务为导向,主要涉及营销服务和品牌塑造环节,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以增加产品附加值的过程(Wise,Baumgartner,1999)。与“上游一体化”类似,营销服务和品牌塑造环节的知识产权创造是关键,制造企业可利用自身知识产权获取产业链下游产品附加值,提高自身利润水平;同时,通过对这些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强化,进一步提升企业高额利润。
如图3所示,在制造业“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路径中,知识产权驱动力仍然表现为其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所带来的高额利润,这种高额利润来源于产业链下游活动中营销服务和品牌塑造环节中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对制造业“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驱动表现为两个方面:知识产权创造带来的利润驱动力、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带来的利润驱动力。①知识产权创造带来的利润驱动力。一是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带来的利润,即营销模式和品牌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投入的人力资本所带来的利润,具体表现为营销人员和品牌运营人员人力资本投入带来的剩余价值。人力资本是最能实现价值增值的资本,能够实现利润最大化,并充分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陈晓佳,2014)。二是知识产权商品属性带来的利润,即营销模式和品牌塑造过程中投入的营销人员和品牌运营人员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这种无差别的营销人员和品牌运营人员的劳动凝结成营销模式和品牌的商品价值,并最终形成利润源泉;②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带来的利润驱动力。这种驱动力来源于知识产权资本属性所创造的利润,包括一般意义上资本创造的剩余价值,以及资本高级形式垄断带来的垄断利润。当营销模式知识产权或品牌知识产权形成以后,制造企业可将这种资产要素(如品牌)运用于销售领域,呈现销售领域的资本形态,并创造剩余价值。此外,制造企业可利用品牌、服务设计专利等对市场条件形成垄断,利用垄断优势赢取租金利润,同时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能使这种垄断利润得以持续。
综上所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所体现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保证了高额利润的产生,这些高额利润正是制造业“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升级的本质驱动力。例如,海尔从起步阶段就比较重视产业链销售环节的营销、品牌管理及产品延伸服务业务,其中“海尔”品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使其持续保护行业领先利润水平。具体表现如下:在“海尔”品牌创造方面,公司经历了从第一代识别标志(1985年)至第五代识别标志(2013年)的持续改进创造,即从名牌战略、多元化战略、国际化战略、全球化品牌战略到网络化战略的品牌战略调整。2016年世界品牌实验室(World Brand Lab)给出的海尔品牌价值是2 218.65亿元,充分展现出品牌资本属性带来的高利润。“海尔”品牌的运用给公司带来了较强的垄断竞争优势,海尔在全球拥有66个贸易公司、143 330个销售网点,海尔大型家用电器2016年品牌零售量占全球市场的10.3%,居全球第一。品牌效应给公司带来的高额利润持续增长,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实现收入1 592.54亿元,增长33.68%。
图3 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对制造业“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的驱动
制造业“上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是指企业业务范围同时向产业链上下游转移,同时实现投入服务化和产出服务化转型升级[34],其融合了“上游一体化”和“下游一体化”两种转型升级路径,是制造业服务化的最高级路径。竞争力较强的制造企业可通过这种转型升级路径提供更大数量和更高品质的服务,并更好地满足顾客需要,获取最大竞争优势。
如图4所示,制造业在“上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过程中,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共同体现的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均能够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驱动制造业向“上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升级。知识产权对制造业“上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升级的驱动力来源包括以下3个方面:①知识产权创造带来的利润驱动力。同样地,知识产权创造带来的利润仍然由其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共同体现。一是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创造的利润,不仅仅表现为科研人员、营销人员、品牌运营人员等人力资本投入创造的利润,还表现为各种技术资本投入创造的利润,尤其是垄断技术、专有技术带来的高额利润。二是知识产权商品属性创造的利润,即商品的价值利润。知识产权这种特殊商品的价值仍然是凝结于知识产权自身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包括研发人员、设计人员、营销人员、品牌运营人员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投入带来的劳动价值。这些劳动人员在创造知识产权时投入的劳动越多,知识产权自身价值也就越高,其所带来的利润也将越大;②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带来的利润驱动力。这种利润驱动力主要来源于知识产权资本属性的利润。资本属性能够创造利润的内在逻辑是,资本投入到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通过对生产条件的垄断和市场条件的垄断获取高额利润。制造业“上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过程中,知识产权运用恰好是将知识产权资本运用于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发挥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创造高额利润。同时,在发明专利、设计专利、品牌、服务专利等知识产权运用过程中,这些专利本身受到的法律保护强化了其垄断属性,给制造业带来了较高的租金利润;③知识产权管理带来的利润驱动力。这一利润驱动力来源于制造企业对知识产权进行的经营活动,最大化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质上体现为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制造企业将知识产权视为能够投入生产领域和销售领域的资本进行交易,使得交易方获得该垄断性产权资产并实现价值增值,同时制造企业通过交易获得产权自身价值及产权交易带来的利润。
制造业“上下游一体化”全面发展的企业,较典型的是荷兰皇家飞利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飞利浦”),其依赖于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给公司创造了高额利润。飞利浦公司创建于1891年,100多年来一直重视研发和创新,将知识产权视为公司的重要商业资产,每年投入研发的费用超过其营业收入的7%。公司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专利合作公约专利申请量方面排名很高,其中外观设计排第3名,商标排第6名,专利排第9名。飞利浦拥有一个世界领先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集中负责全公司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工作。早在2004年,飞利浦销售电子产品净利润是2.49亿欧元,而专利技术转让费带来的净收入就达0.97亿欧元之多,占公司利润总额的39%。可见,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授让均给企业带来了较高利润。如2018年上半年,飞利浦向中国小米公司授让了全球350项专利,包括130多个美国专利号,以及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印度、俄罗斯、土耳其等国或地区多个欧洲司法管辖区专利,充分撬动了知识产权价值利润。
图4 知识产权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对制造业“上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的驱动
如图5所示,制造业“去制造化”服务转型升级是指制造业企业不再从事低附加值制造环节,而只从事产业链上下游高附加值服务环节。“去制造化”转型升级路径是比“上下游一体化”更高级的转型路径,通过这种路径实现服务化转型的制造业企业,其在产业链上下游研发、设计、品牌管理和销售等服务环节已经具备较强的竞争力,并能够掌控整个产业链,有能力将低附加值制造环节完全剥离。
制造业企业“去制造化”转型升级是指企业更加专注于知识产权创造活动和知识产权管理活动带来的价值增值。知识产权创造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现的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均能够给企业带来高额利润,是制造业“去制造化”服务化转型升级的真正驱动力。类似地,知识产权对制造业“去制造化”服务化转型升级的驱动力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①知识产权创造带来的利润驱动力。一是知识产权商品属性带来的利润,发明专利、设计专利、商标、品牌、域名等知识产权本身也是商品,在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研发设计环节和销售环节凝结的人类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形成了知识产权价值,是直接的利润来源。二是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带来的利润,主要指发明专利、设计专利、商标、品牌、域名等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人力资本投入带来的价值增值即剩余价值,其是高额利润的源泉;②知识产权管理带来的利润驱动力。知识产权管理包括知识产权资产运用、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知识产权交易等。其中,将知识产权资产投入生产领域或销售领域,体现了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因为垄断性产权资产可以带来垄断利润。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知识产权交易之所以体现了知识产权的商品属性,一是因为知识产权本身拥有的商品价值可通过交易实现利润;二是因为知识产权交易“卖方市场”带来的溢价收益实现了超额利润。
制造业企业“去制造化”转型升级意味着企业成长为OBM企业,利润来源主要依赖于知识产权创造和管理,即运用知识产权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带来的利润在产业链价值最高环节占据优势地位。美国苹果公司是典型的OBM企业,其完全依靠自身较强的知识产权创造和知识产权管理优势,给企业带来了远远高于手机制造环节所获取的利润。以iPhone手机为例,苹果公司凭借设计和技术专利获得的利润占49.4%,而生产环节制造商获得的利润不到4%。加州大学和雪城大学学者的《捕捉苹果全球供应网路利润》论文指出,早在2010年,苹果公司每卖出一台iPhone手机就独占58.5%的手机利润。其中,塑胶、金属等原料供应商可获得21.9%的利润,韩国凭技术输出享有4.7%利润,零部件和组装环节制造商仅获得0.5%的利润。可以看出,研发设计和营销环节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管理,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利润空间。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第四季度苹果公司占据智能手机行业利润的87%,2018年上半年苹果公司在全球手机市场的利润已占到92%左右,但苹果手机却只占全球智能手机市场不到20%的市场份额。
图5 知识产权政治经济学属性特征对制造业“去制造化”服务化转型的驱动
在创新驱动发展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对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的促进作用十分重要。学者对知识产权的研究一直聚焦于法学和应用经济学领域,理论经济学领域研究较少。本研究在梳理知识产权、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从知识产权政治经济学属性诠释其对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的驱动作用。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所体现的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能够带来高额利润,形成制造业“上游一体化”和“下游一体化”服务化转型升级两种驱动力。而知识产权创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管理体现的知识产权的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所带来的高额利润,形成驱动制造业服务化全面转型升级“上下游一体化”3种驱动力。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最高级路径“去服务化”,其所依赖的内在驱动力是知识产权创造和知识产权管理资本属性和商品属性所带来的超额利润。本研究基于新理论视角解释了知识产权对制造业服务化转型升级的驱动作用,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理论价值,并能够较好地指导制造企业服务化转型升级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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