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趋于复杂的当下,国家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面临的挑战从以政治、军事安全为主进一步扩展到经济安全、信息安全等多领域。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直面新形势新挑战,突破侧重于政治、军事的传统安全观,创造性提出并发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对国家安全理论的重大创新[1]。科技革命和新军事革命驱动国家竞争力、社会生产力、军队战斗力间的关联日益紧密。因此,打破军民分立界限、实现军民融合,关乎国家安全及发展全局。军民融合发展战略与创新驱动战略,成为我国国家战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贯彻落实相关战略的重要载体,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随之被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建设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2016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提出要打造一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形成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新路径新模式,促进国防经济和地方经济深度融合。在中央政策意见的鼓励下,先后有四川、陕西、江苏、上海等20多个省(区、市)提出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申请。与地方高涨的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央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设立秉持高度审慎的态度。2018年3月2日,十九届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及第一批创新示范区建设名单。《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培育一批典型,强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推动军民融合发展整体水平提升”,但第一批创新示范区仅有青岛古镇口一家,数量之少令各界倍感意外[2]。
上述会议精神及《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充分表明,下一阶段各地的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创建工作必须做到站位高、谋划远、定位准、标准实,才能达到中央的高标准要求。站位高是其它各项要求的基础,从早年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到现在的军民融合,涵盖范围经历了军事工业领域—国防科技工业—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结合—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演变。会议强调,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是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试验田”,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任务,以破解影响和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为主攻方向,探索新路径新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由此可见,创建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根本出发点在于摆脱制约军民深度融合的体制机制束缚,实现制度创新;根本目的则在于先行先试,实现模式创新,进而发挥示范效应,实现军民融合以点带面的发展。
“模式”一般是指事物的标准样式,反映事物内在规律关系,并源于对生产生活实践经验的高度抽象和归纳总结。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模式是指基于不同地区区位条件、经济产业发展基础、科教资源、要素禀赋、政策支撑体系等综合因素,呈现出特色鲜明的创建形式、组织形态、运行方式和效果。可复制可推广要求具有一定普遍性、引领性。普遍性与特殊性共生,共性往往寓于个性之中。不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创建方式、发展路径应立足区位特点,明晰对应的国家安全需求,充分发挥地方基础优势,融合办法也可以灵活多样。其发挥的示范效应并非是具体模式或具体做法可被其它地方原样复制,而是从国家安全总体出发,立足本地实际,探索最适合的示范区建设模式与理念,使其深入人心并得到推广落实。本文尝试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出发,针对应对不同安全需求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模式进行探讨,以期为后续创建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应如何定位?如何布局?如何建设?在国内外并无太多成熟经验可供借鉴,实践及理论研究均处于起步阶段。截止到2018年10月,以“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作为篇名关键词在中国知网(CNKI)数据库能检索到的研究性论文仅有12篇,以定性论述或案例分析为主。如李毛毛等 [3]、李强和余吉安 [4]、周捷等 [5]对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内涵、意义、建设现状、示范效应、财政支持等进行了探讨。关于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模式的主要观点有:苗野 [6]基于示范区创建形态,归纳为军民结合示范基地、动员中心和保障基地、产业基地或园区、战略合作协议等4种建设模式;顾建一 [7]结合不同区域特点,提出了军事需求引领型、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型、优势民营企业引入型、产业园区示范型、军民协同创新型、两用技术转移转化型、国家战略综合施策型等模式;成卓 [8]综合示范区建设形态及功能,提出共建共享基础设施+设施周边产业集聚、军工主机系统集成+配套民营企业、军民颠覆性技术创新、军工科技园区+孵化转化、驻军重镇保障社会化等5种建设模式。上述模式总结了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形成方式、表现形态及部分功能,内涵上存在一定交叉,亦对本文研究提供了有益借鉴。
不同于以往的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或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是军民融合类空间载体发展的更高阶段。对地方政府而言,建设军民结合产业基地或军民融合产业集群主要是经济领域问题,即通过军转民或民参军,发挥集聚效应、联动效应,推进产业链完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规模增长及结构转型升级。通过综合比较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将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与军民结合产业基地(园区)或军民融合产业集群进行区分,在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工作中沿袭了老观念、老做法,由此也暴露出很多问题,包括对军民融合的内涵意义认识不清;规划定位不高且过于侧重地方经济效益与产业发展;拘泥于传统产业园区建设思路,从而导致对示范区建设的技术复杂性认识不到位、建设内容宽泛、功能定位不明确、特色不突出、配套法律规章不足、机制运行不畅等。由于与中央的期许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导致第一批20余家申报单位中仅有一家获批。
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应服务总体国家安全需求:从空间范围看,示范区体现为相关军、产、学、研机构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柔性集聚;实现资源共享、深度分工、交互学习、协同创新、创新溢出、风险分散、快速反应等效应;其边界会随着环境及构成要素变化而不断演变。
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必须坚持国家利益至上,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完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加强国家安全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为简化分析,将内容或依托手段相近的归并在一起,得到5项安全大类:①政治军事安全(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海外利益安全);②经济安全(经济安全、海外利益安全);③科技信息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核安全、4个新型领域安全);④社会文化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⑤生态资源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4个新型领域安全)。
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视角,从满足五大类安全需要出发,参考借鉴已有模式分类,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模式可以归纳为军事需求牵引型、国防军工支撑型、两用产业集聚型、军民科技融合型和综合融合发展型。
图1 对应不同安全需求及主体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模式
如图1所示,不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模式对应不同的安全需求。例如军事需求牵引型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政治军事安全需求;国防军工支撑型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政治军事安全和科技信息安全;两用产业集聚型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经济安全、科技信息安全。此外,各示范区都应该保障生态资源安全。不同模式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与军产学研各类主体间的紧密程度也存在差异。如军队与军事需求牵引型、国防军工支撑型及军民科技融合型示范区联系紧密;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则与军民科技融合型、综合融合发展型示范区联系更紧密。
军事需求牵引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政治军事安全需求,与军队有高度的直接关联,一般地处边境或海防等重要军事前沿方向。这些地区承担了捍卫领土领海主权、维护安全稳定、反恐作战、封边控边、战略预警等多种任务,在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维修保障、信息资源共享、军队保障社会化、应急应战动员等方面有很强的军民融合发展需求。因此,军事需求牵引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应结合现代作战理念和样式、新型武器装备、组织体制、涉军人才等要点,提炼出相应的军事需求,据之确定创新示范区建设领域、范围和重点项目。通过整合、升级军地基础设施、生产研发设备等物质资源,助力军工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入区合作发展,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提升国防动员能力和效率。典型区域包括山东青岛、福建宁德、广西南宁等,以青岛古镇口最具代表性。
山东青岛地处中国东部陆海要冲,2012年国家决定在青岛西海岸新区古镇口建设战略母港,从而拉开了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的序幕。与其它示范区拥有较雄厚的军工或产业基础不同,古镇口示范区所在地原来是一片荒滩。当地政府将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率先建立军地工作协调共商制度, 出台优惠政策,下放审批权限,提高服务效能。在国家政策主导、军事需求牵引、市场主体运作的综合体系驱动下,古镇口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精准定位突出海洋特色和军队保障,先后建设了装备技术保障中心、军地人才培养中心、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中心、军队社会化保障中心“四大中心”,由军工“零基础”起步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围绕提升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研发水平,吸引众多知名科研院所、涉海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落户入驻,加速形成了海洋防务与船舶海工装备、军民共用信息技术、涉军涉海新材料、高端科技教育、军民共需服务、军事文化旅游为龙头的特色产业集群,打造了独具涉海涉军特色的创新发展先导区。示范区产业发展向“蓝高新”全方位提升,装备技术保障向“海陆空”全要素拓展,人才保障向“军地校”高层次迈进,军队社会化保障向“军政企”多领域覆盖。探索了军地共商、产业共融、科技共兴、设施共建、后勤共保的五共模式,打造成为全国深度融合发展样板区、靠前综合保障示范区、陆海统筹特色海军城,形成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古镇口模式”,得到了国家相关领导部门的高度认可[9,10]。
要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国防,就必须有发达的国防军工产业作保障。国防军工支撑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政治军事安全和科技信息安全需求,与军队及军工企业高度关联。示范区所在地应有发达的国防军工基础,兵器、核、航空、航天、造船、电子等相关军工产业集团龙头企业,重要保军企业规模占工业总值的比重大。示范区主要依托具有平台效应以及良好产业整合和带动能力的军民融合型龙头企业,通过整合产业链相关各方资源,围绕军工核心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优化产业分工与协作,开展专业化生产和社会化服务,引领产业逐级形成价值链、价值网络和价值生态系统,引导相关配套中小企业走差异化、专业化发展道路,鼓励其向产业链高端发展,形成龙头引领、链条延伸、集群共进的协调发展局面,提升竞争优势,典型区域如四川成德绵地区。
地处西南腹地的四川拥有广阔的战略纵深,是国家“三线”建设的关键布局点。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全国工业总投资的1/8、国防军工投资的1/4集中在四川,成都、德阳、绵阳地区因此成为重要的国防军工与科研生产基地,具有深厚的军民工业基础与科技积淀。2000年,国务院批准绵阳建设中国科技城,核心任务就是探索军民融合发展[11]。2015年,四川省获批成为以军民融合为特色的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而成德绵地区是军民融合试验的先行区、核心区。四川以成德绵为核心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战略定位是形成军民深度融合发展的四川特色先进国防体系、军地协同创新体系、国防动员体系。重点发展产业包括:信息安全、激光、核技术、航空、航天、军工电子、计算机、新型复合材料等优势产业。核心举措包括:国防资源跨军民、跨行业、跨地区开放共享模式;军民企“小核心、大协作”机制;军民企业股权合作机制;税收优惠政策;融资服务新模式;科技成果权属创新机制;人才培养及吸纳机制等。
中国虽然是世界第一制造大国,但很多产业大而不强,长期处在全球价值链低端,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和材料大多为发达国家所垄断,因此突破发展瓶颈、掌握产业发展主动权刻不容缓。两用产业集聚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经济安全和科技信息安全需求,与军工企业及地方民企有高度的直接关联。该示范区所在地应具有发达的制造业产业体系和较完备的配套能力,主要通过整合已有高新区、开发区、工业园、科技园、产业园、产业基地等园区资源,凭借组织机制创新,推进军产学研协同创新,创造向心凝聚力,吸引产业领先地位的关键性企业加入,带动关联产业发展,发展军民两用相关产业集群。打破国防科工领域的封闭性垄断局面,让大型国有企业承担连续性、累积性创新重任,破坏式、颠覆式创新可交给活力更足的民营企业。通过产业政策促进国内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形成,提升整体竞争力,推动示范区产业集群转型升级,满足国防和地方经济建设需要,典型区域如江苏扬子江城市群、广东珠三角城市群等。
江苏是中国最大的制造业基地,扬子江城市群以占全省一半国土面积、3/5人口创造了80%的GDP、95%的进出口额,人均GDP超过12万元,接近高收入国家水平。江苏以扬子江城市为核心的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应立足现有近百家各级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创新思路,整合资源,优化配置。截至2017年底,江苏共有1个国家级、8个省级军民结合产业示范基地成功创建,初步形成了以通用航天和无人机为特色的航空航天产业链,以碳纤维、高温合金材料及部件为特色的新材料产业链,以特种船舶为特色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产业链,以特种电子元器件和自动控制系统为特色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以特种车辆制造为特色的特种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链等军民两用主导产业链。各地市依据自身优势,着力打造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如南京的全链条服务北斗卫星应用产业集群、自主可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苏州的军民两用高端装备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镇江的特种船舶及海洋工程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等;无锡的军工物联网产业集群、海洋装备产业集群;泰州的医药产业集群等。江苏正在努力打造综合平台互联协同、军工物联创新应用、军民产业双向融合的国内领先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在响应国家总体安全需求的同时,成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12,13]。
习近平总书记[1]多次强调,科技创新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安全发展的核心位置。核心技术是我们最大的命门,核心技术受制于人是我们最大的隐患。自2018年以来,继中兴通讯事件后,美国商务部于8月1日以国家安全和外交利益为由,对44家中国企业进行技术封锁。其抑制中国高科技产业发展的意图明显,对中国产业及科技安全敲响了警钟。军民科技融合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主要对应经济安全、科技信息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需求,与军队、军工企业、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均有高度的直接关联性。军民科技融合型示范区所在地有丰富的科教资源,拥有高水平科研院所、一流大学及军工或高新技术产业龙头企业。示范区建设重点是军民科技基础要素融合、协同创新平台搭建以及高新技术、前沿技术和颠覆性技术协同攻关创新等。可以通过市场主导下的战略合作、资本联合等方式,实现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军工企业和优势民营企业等创新主体间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建立军地协同创新联盟,培育军地协同创新中心,构建良性互动、协同发展的军民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实现各类创新要素的深度融合,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实现突破。典型区域如陕西西安、湖北武汉等。
西安的军工及科教资源极为丰富。国防科技产业是西安的传统优势产业,有军工单位110多家,从业人员20多万人,涵盖了航空、航天、兵器、船舶、电子信息、核技术六大领域,国防科技工业研发和生产能力居全国前列[14]。早在2008年,西安就与京津沪深一起获批成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2015年又成为全国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之一。西安已打造多个军民融合产业园区,通过多种融合方式形成了安全消防装备、节能环保装备、射频连接器、物联网、航空、卫星导航应用等优势产业[15]。仅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例,截至“十二五”末,拥有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217个;制定国际技术标准17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超过700项,国军标21项;专利申请量超过3万件,累计完成生产科研项目3 000多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28项。高新区依靠军工集团、高等院校和民营企业作为国防科技创新载体,建立稳定运行的军民联合创新联合体,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已经开工建设以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测试中心等各种技术创新平台为特色的军民融合科技园,力争到2021年建设军民两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和检验检测中心50个,在航天、航空、兵器、电子、船舶等领域实现持续发展[16]。
综合融合发展型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与五大类安全需求均存在对应关系,与军工企业、地方企业、高等学校及科研院所均有高度的直接关联性。示范区所在地综合条件优越,地处东南沿海,既是海防前沿重要战略区,又是大型军工企业与民营企业集聚区、制造业服务业基础雄厚的经济发达区,还是科教资源丰富的文化发达区,具有独特的区位、经济、科教、驻军等优势。该模式示范区是前述4种模式的综合,典型地区如上海闵行、以北京为核心的京津翼地区等。
上海是全国最大的经济中心城市,闵行区是国家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区内国防科技工业布局集中,军工产业和民用制造业高度发达,各类创新要素高度集聚,具有开展军民融合的突出优势。2016年闵行区军民融合产业总产值突破1 900亿元,形成了“研究所+”、“校企全面战略合作”、“以民掩军”、“政产学研用联合创新”等多种科技协同创新模式,体现了协同创新示范效应。闵行区以打造军民融合产业发展生态体系为目标,构建了“一体多翼一基地”的军民融合产业载体空间布局,正在形成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导,以航天、航空、船舶、电子信息为核心,军民融合、军民通用型产业集群发展的产业布局。“一体”即莘庄工业区核心服务区,集聚展示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孵化中试基地等功能;“多翼”即各具特色的军民融合专业孵化器,如上海(航天)军民融合创新创业中心、与上海交大合作的零号湾军民融合孵化器等;“一基地”即坐落于浦江镇的军民融合产业基地,利用上海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作为产业化项目的重要承载区,致力于打造科创水平一流、辐射效应明显、发展成效显著的具有示范效应的军民融合产业集群[17]。
不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应始终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以不同安全需求为牵引,军民两用科技创新为先导,军民产业发展为支撑,军民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为保障,国防动员和应急能力为必备,实现共性与个性兼备。各地的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正在进行中,客观理性地正视其暴露出来的问题(如表1所示),将有助于提出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政策。
表1 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模式特点及问题
创新示范区特色存在问题青岛古镇口海洋军事需求精准定位、零起点全面统筹规划、在相关资源配置上无历史包袱国防科技工业先天较弱,军民融合高端要素及技术项目储备不足;产品本地配套能力与水平偏低;军民要素共享互通、成果转化渠道待拓宽四川成德绵军工资源高度集聚、产业门类齐全、绵阳科技城等重点创新平台众多、军民融合探索起步早;经验丰富;知名度高三地在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禀赋上存在较大差异,科技资源有待实现合理布局;部分新型产业存在同质化重复建设;军转民动力不足,民参军呈散落状态;行政区划壁垒亟待进一步突破,与平台共建、资源共享、政策共用尚有距离江苏扬子江城市群区位优势突出、科教资源丰富、制造业实力雄厚、军民两用高新技术产业齐全前期以市为单位进行规划,存在一定程度的地区产业结构同质化;总体研发投入不足,产学研合作程度不高,协同创新不足;知识外溢程度偏低;公共服务体系比较薄弱陕西西安科教资源优势突出、军工资源涵盖航空、航天、兵器等6大领域、门类齐全、国防科技工业研发和生产能力全国领先较之沿海地带,在高新科技上存在地域和资源禀赋差异;相对落后的地方经济水平导致资金不丰裕,对高端人才吸引力有限;军工体系相对封闭,观念陈旧,机制不活;军民资源共享程度及军工科技产业化程度不高上海闵行涉军单位高度集中、产业发展基础雄厚、科技创新成果丰富、人才资源高度集聚、产业载体功能完善土地资源紧缺,限制了发展空间
由上文分析可见,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应该体现不同示范区对应的安全需求。例如一级指标中的军事需求、国防动员能力主要对应政治军事安全需求;经济基础、军民融合产业基础、科教资源等指标则主要对应经济安全和科技信息安全需求。同时,指标体系还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具体见表2。
表2 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军事需求军事斗争需求周边国家安全战略需求(应对边境、台海等军事斗争前沿地区以及战区总部或重要指挥和作战部队驻地);国防科技工业和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集聚地区等军力部署概况驻军兵种、数量、级别及后勤保障、技术支撑需求等国防动员能力保障程度军民共用重大基础设施体系;军队综合保障体系快速反应能力人力、物力、财力的平战转化效率经济基础经济社会环境GDP增速;人均GDP;三次产业产值比重;民营经济占比;进出口规模及结构等制造业水平工业总产值;工业产值增长率;工业生产率;固定资产投资;高新技术产业比重等军工产业基础军工产业概况涉及国防科技工业相关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央军工集团下属院所和企业、民参军企业数量、产值规模等社会综合效益涉及军民融合的相关企业经济效益,科技创新产出(军民两用技术装备、专利等)研发投入R&D经费占GDP比重;基础研究人员人均经费;财政科技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各类高校及研发机构数量层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比重;开展产学研合作的企业所占比重;R&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等科教资源人力资本经济活动人口中大专及以上人员数/比重;高级科研人员数;每万人R&D人员全时当量;企业研究与实验人员全时当量等创新成果产出科技论文数;专利授权量;技术市场成交额;技术合同交易额;科技进步贡献率等信息化水平信息产业产值、就业人数、投资额;信息网络覆盖率;军民信息资源共享网络等管理体制机制地方军民融合管理协调机构建立情况以及相应的工作职能、规则和作用;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文件制定及落实情况融合保障基础设施高速公路、轨道交通、航空运力、水电气供应等融合服务机构各类融合中介服务机构种类数量;创投机构对企业的风险投资;银行贷款等生态资源状况生态安全土地污染率;城市绿地率;森林覆盖率;工业固体废物、污水、废气处理率等资源安全资源储备率;资源储备体系完善度等
如表3所示,不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评价不宜采取“一刀切”方式,而应根据各模式发展需要,针对性选择层级指标。
表3 不同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评价重点参照指标
创新示范区模式重点参照指标军事需求牵引型军事需求,国防动员能力,融合保障,生态资源状况国防军工支撑型军工产业基础,融合保障,生态资源状况两用产业集聚型军工产业基础,经济基础,融合保障,生态资源状况军民科技融合型军工产业基础,科教资源,融合保障,生态资源状况综合融合发展型全面指标
不同模式示范区从某种程度上并不具备可比性。只有采取定量与定性、共性与个性指标相结合的标准体系,才能切实做到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进门有条件、建设有标准,提升各环节工作决策的科学性,也能让后期示范推广更有据可依。
习近平总书记对军民融合工作提出了“破坚冰、除壁垒、摆脱利益羁绊”的要求。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作为机制创新的“试验田”,破除“等”、“靠”思维,在各种政策机制上先行先试至关重要。2018年10月15日召开的中央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军民融合发展法治建设的意见》,相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应以此为契机,加快推进军民融合领域立法和制度完善。建议的政策清单及主要适用示范区模式如表4所示。
习近平总书记[18]指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有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当下中国已经进入各方面风险不断积累甚至集中显露的时期,因此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通过军民融合凝聚全社会力量,才能筑牢国防安全和经济发展的基石。作为贯彻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载体,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的规划建设必须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服务于政治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科技信息安全等各类安全需求。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要从各地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经济基础及软硬件配套设施等具体条件出发,差异化定位,实现谋划高起点、实施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效率,着力在军民融合体制机制、发展模式等方面树立创新标杆。可行做法是顶层设计推进与基层实践探索相结合,各省市区以试点方式,基于不同空间战略地位、军民产业经济基础、科教人才资源等禀赋条件,形成军事需求牵引型、国防军工支撑型、两用产业集聚型、军民科技融合型、综合融合发展型等特色鲜明的典型模式。同时,应构建针对性的评价指标体系,严格立项、建设及考核标准,制定并积极落实体制机制创新所需的政策清单,获得可复制的建设经验后再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牢固的全面安全保障。
表4 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清单
政策类别主要适用示范区模式政策内容科技体制军民科技融合型综合融合发展型军地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对接长效机制;专利(含国防解密专利和民用专利)公开、检索服务和二次开发等一站式转化服务机制;军民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营政策;军民两用科技成果市场转化推广服务政策;军民融合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与扶持政策军品生产、采购管理国防军工支撑型民企产品及工艺与国军标的对接政策;军用装备物资及后勤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政策;军品采购定价政策等军工国企、研究院所改制军民科技融合型国防军工支撑型军工集团所有制改革政策(民企参股、混改等);中央军工集团与民企合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支持政策市场准入制度军民科技融合型两用产业集聚型综合融合发展型关于国军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承制单位资格名录认证等制度在示范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军民融合企业认定与支持政策等基础设施保障各创新示范区军民两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沟通决策机制;对军民融合产业园区和特色小镇建设的土地出让政策金融财税支持各创新示范区民参军企业股权激励政策;军民融合高新技术成果和产业发展融资政策;军民高新技术风险投资等金融改革试点政策;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组建和管理政策;军民重大基础设施及装备保险制度试点政策人力资源支撑各创新示范区军地人才培养培训需求对接长效机制;高水平军队人才引进地方配套支持政策;高层次军队转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转业及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资源共享机制各创新示范区军地重大基础设施与研发平台共享共用机制;军地需求与应急信息网络资源共享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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