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小微企业是科技成果转化和自主创新的重要载体,是最为活跃和最具发展潜力的市场主体。在有限的资金、技术、人才等创新资源约束下,面对复杂动荡的外部创新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科技型小微企业很难凭借一己之力完成从机会识别到产品商业化全过程。利用外部创新网络的互补性创新资源,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新信息、新思想和新机会,进而有效提升创新绩效[1-3]。
国内外学者围绕企业创新问题进行了广泛研究,一致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是企业提升竞争优势的关键[4]。尤其是科技型企业,如微软、谷歌、苹果等公司的崛起无不得益于创新生态系统的构建与进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依靠自身资源难以完成有效创新,必须通过构建创新生态,打造自身创新合作网络,从而实现创新资源重组[5]。不同企业间的资源依赖使企业合作成为必然[6]。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多主体构成的合作网络[7],企业家资源整合能力[8]、创新环境中的制度和结构[9]、中介机构[10]以及社会网络拓展能力[11]等要素都将对创新绩效产生重要影响,而企业与价值链中其它企业的合作关系是创新成功的重要推动力[12]。创新网络中包含各类企业,其地位和作用并非平等。创新生态系统是由核心企业和配套组织通过各种共生模式而形成的复杂系统[13]。系统内核心企业具备规模、知识、能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能够在创新联盟中起发挥导者作用[14],但随着系统发展壮大,其主导地位可能面临挑战[15]。王伟光等[16]提出核心企业控制力的概念,认为在产业创新网络中核心企业控制力对知识溢出具有直接效应。现有文献研究大都集中于核心企业的主导地位方面,鲜少涉及追随企业的策略选择。事实上,在不同网络结构的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作为追随企业,与核心企业以及其他创新主体的联结模式存在显著差异性,区分不同的联结模式对于定位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多主体构成的复杂网络结构,通过参与合作网络、增加研发投入以及完善鼓励创新的制度和立法等方式有助于打破创新壁垒,构建良好的创新生态[17]。现有研究虽然对创新生态系统的内部结构、网络特征、动力机制以及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讨,但事实上,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它创新主体构成了竞争、共生和捕食等种间关系,在各类种间关系中,科技型小微企业成长呈现出不同的生态特征。现有研究鲜少探讨科技型小微企业如何参与各类种间关系,以及不同种间关系是如何影响创新生态系统演化过程的。因此,本研究通过解构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网络结构,分析科技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不同联结模式下的地位和作用,利用生态学中的竞争模型、共生模型和捕食模型探讨其成长演化规律,通过分析演化路径和稳定性,探讨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最优演化结果的策略选择。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价值主体和机构主体构成的复杂系统,具有开放性、动态演化性、平衡性、协同进化性等特性[18]。价值主体是指根据市场需求从事创新活动的各类企业,机构主体是指在系统中起辅助和支持创新作用的各类组织。机构主体提供市场主体从事创新活动所必需的各类资源,价值主体之间、价值主体与机构主体之间不断进行创新要素(知识、技术、人才等)交换,以此整合创新资源[19]、分散创新风险,从而推动系统不断演进。
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机构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金融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和中介机构[20]等,共同构成了企业创新外部环境。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活动面临资金、人才、知识等匮乏的困境,创新环境中创新资源的数量、质量和流动性是其重要的创新资源供给源。政府通过财政扶持、政策引导和体制改革等方式营造规范、积极的创新氛围;高校和科研院所以产学研合作方式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知识成果、科技人才、专业指导和培训等,帮助企业突破创新瓶颈,促进知识流动;金融机构和风投机构提供研发资金弥补科技型小微企业资金匮乏的先天不足;中介机构通过提供各类服务促进互补性创新资源流动,加速知识扩散和成果转化,并降低创新初期风险。
创新生态系统的复杂网络结构主要包含垂直网络与水平网络两大类,如图1所示。垂直网络是指由科技型小微企业、上游供应商、下游销售商和消费者共同构成的价值链纵向创新网络。其中,供应商除能够为企业提供原材料和零部件外,还能够提供创新灵感和技术更迭信息,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在给供应商带来利润回报的同时,其知识溢出效应还能够使供应商得到更多的技术和信息。销售商的市场信息反馈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的重要依据,它为客户提供的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和产品推广等活动是创新产品成功商业化的关键。为形成核心竞争力,科技型小微企业通常将有限的创新资源集中于研发环节,而原料更迭、创新成果市场化以及市场信息反馈等其它必要的创新环节则要依靠价值链上的合作者完成。
水平网络是指科技型小微企业与竞争者和合作者构成的横向创新网络。科技型小微企业受自身规模所限,难以利用价格竞争与大企业抗衡,唯有依靠技术创新取得竞争优势,并通过商业化获得市场回报。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资源有限,内部研发力量薄弱,需要借助技术合作企业、配套设备和服务提供商、服务外包机构等合作者的力量,通过技术、设备、资金等互补性资源整合实现创新突破并完成商业化进程[21]。此外,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于知识和社会资本的依赖远远大于对实物资源的依赖,知识是实现企业创新的根基,知识丰裕程度决定了创新方向、能力和效率。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持是科技型小微企业实现资源互补和获取外部知识的重要途径。科技型小微企业与那些争夺相同创新资源、生产相同产品或替代品、占有相同或相似市场的企业形成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关系既抢夺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市场空间,又成为其不断创新的外部推动力。
图1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网络框架
在创新生态系统中,企业所占有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构成了创新生态位[22,23]。企业由于各自创新生态位不同,在系统中占据的地位也不同,形成以核心企业为主导、其它企业追随的协同进化系统[24]。由此,可将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网络联结模式分为单核模式和多核模式。
1.2.1 单核模式
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占有优势创新生态位的企业处于核心地位,核心企业通常具有强大的技术优势、资金优势和人才优势,是系统的主要创新思想来源和创新能力的孵化器。核心企业控制着整个系统的创新方向和创新进程。其余非核心企业的创新活动通常是围绕核心企业进行的,在依照核心企业的要求,为其提供原材料或服务的同时,形成自身竞争优势。创新生态系统单核网络联结模式如图2所示。受自身资源约束,科技型小微企业通常在单核模式中处于非核心地位。科技型小微企业一方面向核心企业提供互补性技术、配套产品或增值性服务,另一方面吸收核心企业的知识、技术、设备等稀缺创新资源,从而突破自身资源、技术和能力的束缚,实现有效创新并获得竞争优势,其与核心企业形成互利共生或捕食等种间关系。
图2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单核网络联结模式
1.2.2 多核模式
多核模式是指在创新生态系统内有多个核心企业,追随企业围绕一个或多个核心企业提供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创新生态系统多核网络联结模式如图3所示。核心企业和追随企业之间相互依存、资源互补。每个核心企业与其价值链上的供应商、销售商等形成纵向网络,同时与合作者和竞争者形成横向网络。系统内多个纵向网络和横向网络紧密交织在一起,形成完整的创新生态网络。科技型小微企业由于人才、资金、设备、知识等创新资源匮乏,导致创新能力不足。为提高创新资源转化率,有效共享互补性创新资源和分散创新风险,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契约关系或社会资本等方式与其它企业构成协同网络。在多核网络中,科技型小微企业通常处于追随地位,处于一个或多个核心企业价值链上。科技型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构成互利共生或捕食关系,与其它追随企业构成竞争或互利共生关系。
图3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多核网络联结模式
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它企业相互制约、相互依存,形成竞争、互利共生或捕食等多类种间关系。分析不同种间关系的演进规律,有助于科技型小微企业不断调整创新生态位,更好地适应创新环境变化。
2.1.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占有相同或相似创新生态位的企业构成竞争关系,它们争夺有限的创新资源,面向相同或相似的目标市场。假设系统内有两个种群A和B,A为科技型小微企业,B为竞争者。企业创新活动受到技术、资金、人才等创新资源的制约。创新环境中创新资源禀赋是有限的,因而创新产出是有限的。创新资源对于创新活动的限制作用逐渐增强,其创新增长曲线呈现“S”形,A、B两种群单独创新时的数学模型可用Logistic方程进行描述[25]。
(1)
其中,x和y分别是A、B两个种群的创新产出水平,x>0,y>0。K1和K2 分别表示A、B两种群资源约束下的最大创新产出水平。r1和r2分别表示A、B两种群的内禀增长率,即在与其他主体没有联系或企业内部群体和个人没有互动情况下的创新产出速度。
创新生态系统在动态演化过程中,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活动除遵循自身成长规律外,还要受到另一个种群的作用。假设A和B两种群相互竞争,由于利用相同的创新资源开展创新活动而彼此抑制。两种群的竞争程度可用竞争系数表示,设α和β分别表示种群A、B的竞争系数,α>0,β>0。其中,α=x/y,可以理解为一个B种群的企业所消耗的创新资源相当于一个A种群生物所消耗创新资源的倍数,表示在创新资源有限的环境中,种群B的创新产出对种群A所产生的效应。同理,种群B的竞争系数为β=y/x。由此,A、B两种群的竞争关系可由Lotka-Volterra模型表示[20]。
(2)
令dx/dt=0,dy/dt=0,可得到两种群演化的4个局部均衡点,P1(0,0),P2(K1,0), P3(0,K2),,
2.1.2 稳定性分析
系统演化均衡点及稳定条件,如表1所示。
由此可见,种间竞争的最终演化结果有4种情况:第一种情况,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竞争者有很强的种间竞争,且都超过种内竞争,则两个物种处于不稳定状态,有可能数量上有优势的物种战胜另一物种,也可能两物种出现暂时性共存;第二种情况,当科技型小微企业对竞争者的种间竞争压力超过竞争者对科技型小微企业的种内影响时,科技型小微企业战胜竞争对手;第三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相反,则竞争者战胜科技型小微企业;第四种情况,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竞争者都有很强的种内竞争,且都超过种间竞争,则两个物种会稳定共存,这种情况大都是由于生态位的分化(生态位部分重叠)所致。
表 1 两种群竞争均衡条件
平衡点稳点条件结局P1(0,0)K1>K2β,K2>K1α两种群处于不稳定的平衡状态。两方都可能取胜,也可能暂时共存P2(K1,0)K1>K2β,K2
如果两个企业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完全相同,即创新生态位完全相同,则K1=K2,上述4种情况演变为:
情况1:当α>1,β>1时,两物种处于不稳定状态。
情况2:当α<1,β>1时,物种A战胜物种B。
情况3:当α>1,β<1时,物种B战胜物种A。
情况4:当α<1,β<1时,稳定平衡,两物种共存。
由于α和β分别表示种群A、B的竞争系数,α=x/y,β=y/x,则αβ=1,显然α和β不可能同时大于1,或同时小于1。因此,当K1=K2时,情况1和情况4都不可能出现。系统演化结果为物种A战胜物种B或物种B战胜物种A。即在创新生态系统中,若相互竞争的两物种生态位完全相同,则竞争结果必然是一个物种战胜另一个物种。
因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竞争者的创新生态位重叠程度决定了竞争激烈程度。过度激烈的竞争会消耗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资源,降低创新适应度。竞争演化的均衡稳定结果要么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与竞争者一方消灭另一方,要么是两种群共存,而科技型小微企业和竞争者共存的条件是出现了生态位分化。因此,科技型小微企业必须通过调整自身创新生态位以避免陷入恶性或过度竞争。
2.2.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中,互利共生关系既存在于垂直网络中,也存在于水平网络中。前者是指共享中介服务体系、社会人力资源、科研院所研发成果等公共创新资源,后者是指共享技术产业链上的创新资源。假设系统内有两个种群A和B,A为科技型小微企业,B为合作者。假设条件同上,A、B两种群单独创新时的数学模型同式(1)。
当两种群为互利共生关系时,一个种群的创新活动将会促进另一个种群的创新活动。设θ1和θ2分别表示种群A、B的共生系数。θ1表示B种群对A种群创新产出的贡献率,θ2表示A种群对B种群创新产出的贡献率,θ1>0,θ2>0。A、B两种群的互利共生模型如下:
(3)
2.2.2 稳定性分析
令dx/dt=0,dy/dt=0,可得到两种群演化的局部均衡点如下:
(4)
由于x>0,y>0,且θ1>0,θ2>0,可得θ1θ2<1为种群A和种群B互利共生的均衡条件。
科技型小微企业获得创新优势的关键在于占有高技术信息和知识,与大企业相比,更需要借助外部合作者的互补性创新资源提升自身创新能力。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主体的互利共生关系既包括在创新产业链中与供应商和销售商之间的合作,也包括与共享互补性创新资源的不同机构主体间的合作。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主体构成的互利共生关系达到均衡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类:
(1)θ1>1,θ2<1或θ1<1,θ2>1。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单核网络中。科技型小微企业的创新活动通常依赖于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创新方向决定了科技型小微企业产出方向,同时向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支持,如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甚至直接提供研发资金。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与核心企业的合作中获得知识溢出,尤其是隐性知识溢出有助于快速提升其创新能力。因此,核心企业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产出贡献比较大。同时,围绕核心企业构成的单核创新生态系统网络中,通常聚集着包括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内的多个创新追随者,这些追随者向核心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只是核心企业的一小部分业务,且通常核心企业拥有多种选择。因此,科技型小微企业对核心企业的创新贡献率很小。由此可见,单核型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与核心企业达到均衡状态的条件是核心企业的创新实力较强,创新追随者数目较多,存在激烈竞争,且分工程度较高。
(2)θ1<1,θ2<1。这种情况通常出现在多核网络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它企业构形成多个横向和纵向网络,通常同时处于多个价值链上,与多个创新追随者构成互利共生关系。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追随者的创新实力相当,通过知识溢出效应、信息和技术交流、基础设施共享等彼此受益,但对对方的创新贡献率都很有限。由此可见,多核型创新生态系统达到均衡状态的条件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共生伙伴存在激烈竞争,彼此依赖程度不深。
2.3.1 研究假设与模型构建
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与价值链上上下游企业构成捕食关系,下游企业购买上游企业的创新产品或创新资源,为捕食者,下游企业创新产品或创新资源的库存量减少,为被捕食者。假设系统内有两个种群A和B,种群A为创新活动的上游企业,种群B为创新活动的下游企业。创新环境中创新资源禀赋是有限的。上游企业在不存在下游企业购买其创新产品时,其最大创新产出水平x将符合Logistic方程。下游企业在没有上游企业提供创新成果或创新产品时,其产出水平y将按照几何级数降低。A、B两种群单独创新时的数学模型可由式(5)进行描述。
(5)
其中,x为上游企业创新产出水平,y为下游企业创新产出水平,r1和r2分别表示上游企业和下游企业的内禀增长率,K为资源约束下最大创新产出水平。
当种群A和B同时存在于一个有限资源的创新空间时,借鉴Lotka-Volterra的捕食模型可描述为:
(6)
其中,q为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的创新产品购买率,θ为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创新产品的转化率,q>0,θ>0。
2.3.2 稳定性分析
令dx/dt=0,dy/dt=0,可得:
(7)
由此可得到两种群演化的局部均衡点为,
由于x>0,y>0,q>0,可得r1/q-r1r2/θKq2>0,即qθ>r2/K为种群A和种群B捕食关系的均衡条件。
科技型小微企业受创新资源限制,很难完成从研发投入到创新产品商业化全过程,其部分创新环节必须依赖于企业外部互补性创新资源。科技型小微企业既可能是捕食者,即通过吸收上游企业的专利、技术、原材料等互补性资源完成自身创新过程,形成创新成果。科技型小微企业也可能是被捕食者,即作为创新活动的上游企业,通过销售创新产品、提供增值服务或互补性技术获得盈利。
综上所述,捕食关系的均衡条件是qθ>r2/K,即当下游创新企业对上游企业的创新产品购买率与创新产品转化率的乘积足够大时,系统内创新活动的上下游企业可能达到均衡状态。
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创新产品的转化率θ。在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捕食关系中,θ增加意味着下游企业能够消化、吸收上游企业的创新成果或创新产品,将其转化为自身创新产品和创新优势。从局部均衡点坐标可以看出,当θ增加时,即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创新产品的转化率提高时,平衡点上上游企业创新产品库存量下降,下游企业创新产出增加,这对两个种群都是有利的。反之,则对两个种群都不利。由此可见,科技型小微企业无论是上游企业还是下游企业,即无论是捕食者还是被捕食者,提高下游企业创新成果转化率,都有利于系统达到均衡状态。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应加强自身学习能力,充分消化吸收上下游企业信息、知识和技术,提升创新效率,从而获得创新竞争优势。
下游企业对上游企业的创新产品购买率q。从局部均衡点的坐标可以看出,上游企业创新产出水平x与q呈反比,而下游企业创新产出水平y与q成一条曲线。以y为纵轴,1/q为横轴,可得一条开口朝下的抛物线。也就是说,下游企业存在一个令其创新产出最大的创新产品购买率,可称之为最优购买率。当科技型小微企业是下游企业并向上游企业购买创新产品时,若创新产品购买率小于最优值,则创新产出水平随着创新产品购买率上升而提升;若创新产品购买率大于最优值,则创新产出水平随着创新产品购买率上升而下降。当科技型小微企业是上游企业时,无论上游企业的创新产品购买率是否超出最优购买率,对于科技型小微企业来说购买率都是越大越好。
由此可见,当科技型小微企业为下游企业时,应恰当把握创新产品购买率。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上游企业创新产品的购买率较小时,提升创新产品购买率对增加自身创新产出和提升系统创新效率都是有利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上游企业创新产品的购买率较大时,提升创新产品购买率对增加科技型小微企业自身创新产出不利,对提升系统创新效率也未必有利。因此,在捕食关系中,科技型小微企业对于上游创新企业的依赖程度应适度,过度嵌入将不利于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活动。事实上,捕食关系是一类特殊的互利共生关系,两者的结论也是一致的。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是由价值主体和机构主体共同构成的复杂网络,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主体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构成竞争、互利共生和捕食等种间关系。当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种群的种间关系达到平衡状态时,意味着创新生态系统内主体都能够选择并占有最优生态位,系统可以维持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特性,甚至在外部环境发生变化时仍能维持最优化运作。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网络治理是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主体间的动态协调过程,并非规章制度的简单加总,具有自组织特性。综合前文对系统演化平衡点的分析,各类主体应采取激励政策,促使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不断进化。
3.1.1 差异化创新生态位
由竞争模型分析结论可知,创新生态位重叠将导致激烈竞争。如果科技型小微企业与竞争对手间的技术创新完全同质,需要消耗相同的创新资源,创新产品投入相同的市场,那么将导致激烈的竞争。以价格竞争为主要方式的恶性竞争必然降低企业利润率,导致本就资源匮乏的科技型小微企业不得不削减研发投入,从而导致创新产出减少。长期演化的结果必然是系统内创新产出减少,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不断下降。
竞争关系迫使科技型小微企业不断调整创新生态位和外部创新资源获取能力,以避免创新生态位与竞争对手过度重合所导致的激烈竞争。一方面,科技型小微企业应根据自身所拥有以及未来能够获得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能力,选择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的创新方向,并制定合适的技术路线。另一方面,随着创新环境变化,如产业政策调整、科技进步等,科技型小微企业可能占有的创新资源也会发生变化。为占有最佳创新生态位,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及时调整创新生态位,从创意来源、工艺流程、产品商业化模式等方面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形成自身竞争优势。
3.1.2 强化主体间的分工协作
由均衡条件可知,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互利共生主体间既要保持竞争,又不能过度依赖,且具有较高的分工程度。这就需要创新生态系统中包含分工明确的各类价值主体和机构主体,与科技型小微企业构成互利共生关系,为企业创新活动提供足够的资源支持。同时,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竞争保持创新活力,不断促进创新生态位优化。
在单核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核心企业与技术产业链上的上下游企业间的网络联结方式通常表现为强联结。网络内不同主体间的互利共生关系主要依靠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或强制性合同进行约束,这种治理模型也被称为契约治理。这类契约条款通过法律制度和组织规范形成对系统内参与主体的约束,使得不同参与主体能够按照既定规则进行协调合作。但是,由于核心企业在创新生态系统中占据主导地位,各类契约条款必然围绕核心企业的利益诉求展开,契约不完备现象不可避免。核心企业创新实力越强,在网络中的地位越高,产生强权契约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契约的签订往往以牺牲科技型小微企业利益为代价。强权契约将破坏核心企业与科技型小微企业间的信任,使系统演化呈现不稳定特性,甚至是衰退。由此可见,为保持创新生态系统稳定运行,核心企业和追随企业必须在创新战略上保持高度契合,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定行动指南等方式抑制机会主义行为。核心企业应通过创新资源整合不断提升自身创新能力,并为创新生态系统健康发展提供制度性保障。科技型小微企业应在竞争中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为核心企业提供异质性创新资源。
在多核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中,核心企业处于多个产业链中,彼此互利共生的关系较为松散。这种较为松散的关系更多地采用非正式契约模式进行治理。所谓非正式契约就是没有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或合同,而是在长期的经济交往中所形成的隐性规范,规范内容一般包括如何实现跨组织学习和创新资源共享,以及互补性产品和差异性产品生产的分工合作等。非正式契约主要通过组织文化将网络内的不同主体联结在一起,彼此信任、相互依赖,从而形成互利共生的稳定系统。
3.1.3 加速创新资源流动
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系统是一个非线性开放系统,通过不断与外界进行创新资源交换而维持自组织进程,逐渐由无序结构演化为稳定的有序结构,这种结构也被称为耗散结构。随着系统不断发展,各类主体消耗的创新资源不断增加,需要从外界吸收更多创新资源,以维持系统内的主体多样性和层级水平。
价值主体应根据在系统中的不同地位而发挥不同的治理功能。核心企业通过自身市场主导地位与研发优势实现系统内其他价值主体的聚集和运作。科技型小微企业一方面要与其他主体建立恰当的互利共生关系,从企业外部获得互补性创新资源,另一方面应不断提高对创新资源吸收、消化和再利用的能力,通过在企业内部培育创新文化和构建灵活的创新组织构架,提高创新能力,保持竞争优势。
3.2.1 打造协同创新生境
为鼓励企业创新活动的差异化竞争,营造协同创新氛围,政府应从多方着手。第一,政府相关部门应利用创新激励政策鼓励科技型小微企业通过创新活动提升竞争优势,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避免因过度模仿导致的产品同质化,利用质量监督机制倒逼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第二,政府部门应规范稀缺性创新资源获取渠道。从根本上说,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生态位的确立是由企业拥有的创新资源和创新资源获取能力决定的。创新生态位的确立和调整过程也是创新资源的竞争过程。现阶段,政府部门控制着大量稀缺性创新资源,如政策方向、产业信息、土地资源、金融资源等。占有这些关键性创新资源就意味着获得其它企业难以逾越的竞争优势。由于这些资源并非通过市场机制进行配置,企业为了获得上述资源就不得不放弃正常的市场竞争,通过“租金”或参政议政等方式与政府部门取得某种联系,从这种非市场化“关系”中取得关键性创新资源。这种资源获取方式打破了“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不利于公平的市场竞争。因此,各级政府部门应尽快改变这类稀缺性创新资源的分配方式,保护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积极性。第三,政府机构应进一步优化创新服务链,通过制定创优惠政策鼓励更多企业参与,通过搭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提升共生主体间的信任水平,从而增强网络协同性,并通过优化审批手续、拓宽市场准入范围等举措优化创新生态环境。
3.2.2 强化创新支持服务
科研院所、高校、金融机构和中介机构等应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创新支持服务。第一,科研院所和高校提供高质量创新资源,通过产学研用一体化模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速度,对接企业创新需求。知识和人才是高科技小微企业最稀缺、最关键的创新资源,借助互联网搭建开放式创新合作平台,科技型小微企业能够与高校、科研院所共享知识和技术,通过建立人才实训基地培养更贴近实战需求的学生,通过建立产学研合作基地助推技术攻关和理论研究。第二,科技型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通过研发活动获得的技术优势,研发活动通常伴随着高投入和高风险,源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往往不足以满足需求,需要借助企业外部创新资金投入。为此,金融机构应提供多元化信贷服务,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资金支持,政府应从中协调、鼓励与引导银行、风投和金融机构投资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第三,科技型小微企业受自身规模和资源限制,难以获得科研机构、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的信任,拥有良好声誉的中介机构可起到沟通和桥梁作用,加速系统内创新资源流动。同时,包括技术交流中心、资源公司、行业协会、猎头公司等在内中介机构能够直接为科技型小微企业提供各类技术服务,弥补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资源不足。
在创新生态系统中,科技型小微企业与其他主体构成不同的网络联结模式,借鉴生态学中的竞争模型、互利共生模型和捕食关系模型,分析系统处于稳定平衡的条件后发现,创新主体间创新生态位分离、分工程度高且彼此适度嵌入是维持系统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科技型小微企业需要确立差异化创新生态位以避免过度竞争,通过价值主体和机构主体分工协作,打造共生网络,通过保持系统的开放性加速创新资源流动。同时,机构主体需要通过优化协同创新环境和强化创新支持服务,从而促进创新生态系统不断进化。在未来究工作中,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拓展:①进一步探讨创新主体在不同参与动机下的系统进化机制,分析机会主义行为对科技型小微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机理;②本文仅通过演化模型推导出系统的稳定条件,还可以通过数值仿真或实证分析验证以上结论,使其更充实和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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