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带一路”的重要国家,以色列被誉为“创新的国度”,是当今世界上最能集中体现高科技创新创业精神的国家[1]。以色列近20年共诞生了10位诺贝尔奖获得者,且集中在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基础研究领域,仅800多万人的以色列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总数排名世界第三[2]。随着2017年中国与以色列建立“创新全面伙伴关系”[3],特别是在当前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核心技术围堵情境下,我国与以色列在高科技领域的合作创新成为一个新突破口。由于以色列在现代农业、医疗健康、生物技术及信息等领域的技术发展处于世界领先地位,而我国在这些领域又存在巨大的市场需求,因此中以之间如何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以实现价值共创就成为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近年来,学者们开始关注中国与以色列高科技领域间的创新合作。例如,李政和于凡修 [4]探讨了中以创新合作对我国东北地区转型升级的重要性;阮项 [5]对上海地区与以色列科技创新合作策略进行了探析;祁欣等 [2]、陈谢晟 [6]研究了中以高科技领域经贸合作,特别是中国企业赴以色列投资问题及对策;胡海鹏等 [7]分析了以色列科技创新政策及其对我国区域创新的借鉴作用。从现有文献看,目前中以创新合作研究才刚刚起步,且仅仅停留在对两国创新合作的现象描述、问题及策略分析等层面,相关理论研究较少,尤其是对中以之间创新合作机制和机理的探讨较少。
本研究从创新生态系统生态位角度,对中以在高科技产业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机理和合作模式进行理论探讨,并根据现有中以高科技合作实例对所提模式进行深入解析,旨在为提高中以创新创业合作绩效提供相应理论支持和现实指导。首先,对创新生态系统及生态位理论进行回顾,从创新“态”和“势”关系出发探讨两个创新生态系统的合作机理,并比较中以高科技创新不同阶段两国创新“势”的高低;其次,提出中以生态位耦合创新合作的4种基本模式;最后,针对现有中以合作项目,从中选择典型项目,比较分析不同合作模式具体创新“态”、创新“势”及其模式选择机理,并对不同合作模式特点、优势和运营风险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这些合作项目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
创新生态系统源于Moore[8]提出的商业生态系统,其认为商业生态系统是由相互依赖且占据不同生态位的组织所构成的经济联合体[9]。基于生态学视角从研究商业扩及研究创新,国内学者黄鲁成[10]2003年就从生态学角度研究了区域技术创新系统,而创新生态系统一词最早出现在美国政府总统科技顾问委员会(PCAST)2004年所作的报告[11]。
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对创新生态系统没有统一的界定,学者们从不同层次和不同视角对创新生态系统进行了诠释[12]。一般而言,依据系统层次可将其分为宏观、中观、微观3个层级,具体包括微观层级企业创新生态系统、中观层级产业创新生态系统和区域创新生态系统、宏观层级国家创新生态系统[13]。结合相关文献,本文认为创新生态系统是指通过物质流、能量流、信息流联结,各异质性主体共生竞和、相互依存、相互补充,以实现创新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复杂动态演进系统[14-18]。创新生态系统演进受环境影响的同时也会进一步改变环境,具有动态性、平衡性、可持续性等特征(梅亮等,2014;曾国屏等,2013)。不同层级创新生态系统演进均可跨越区域,且兼具系统自身的边界性和开放性等特征,对内维护稳定有序以求生存,对外寻求创新扩散以求发展[19]。创新生态系统生存和发展演化过程既体现了创新生态系统物理边界的扩张[19],又反映了各创新主体自身生态位变化情况[20]。
相比创新生态系统提出时间,生态位概念很早就在生物学中被广泛应用,它最早由自然生态学家Johnson于1910年提出。生态位是指物种或群落在特定生态系统中与环境相互作用所形成的相对地位与影响力[21],它以物种在系统中的位置为特征,反映了其所拥有的资源条件、功能作用以及与环境条件间的适宜性关系[22]。物种生态位包含“态”和“势”两个属性。其中,“态”是指物种由于过去生长发育以及与环境相互作用积累所形成的当前状态;“势”是指物种对环境的现实影响力或支配力。物种并非只是被动地适应环境,而是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中积极构建扩充自身生态位,这种反作用力使得物种与其环境共同演进,并促使整个生态群落进化[23]。因此,创新生态系统演化是各异质性创新主体不断提升自身生态位创新“态”的必然结果。
根据以上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本文基于生态位思想提出创新“态”和创新“势”两个概念。其中,创新“态”代表过去社会、经济、技术、政治、文化等与内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积累形成的当前创新状态;而创新“势”是指创新合作中的影响力或谈判力,是一个相对概念。当前,创新“态”决定合作中创新“势”的高低,表现为合作过程中的影响力或谈判力。创新“势”高的一方在合作中占据主导地位、议价能力强、谈判优势明显,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具体合作模式选择,进而影响合作过程中的具体管理方式、方法以及合作绩效。这种合作绩效反过来又作用于合作参与方的创新“态”,从而影响后续创新合作意愿等,最终形成一个闭环创新合作生态系统,如图1所示。
图1 基于生态位的创新合作机理
不同创新合作模式在其合作过程中存在不同特点和风险,合作过程有效管理与否直接影响合作绩效,进而作用于各主体生态位的创新“态”。创新合作过程正是通过扩大或弥补自身所占据生态位的创新“态”,以占据更大的生存发展空间,由此使得所处的创新生态系统得到不断演化和持续发展,这是双方开展创新合作的驱动力和目标所在。跨国科技创新合作本质上是不同区域(产业)生态系统间的互动联系,反映了系统间各异质性主体的互补和共赢,相互间合作方式和具体形式取决于合作方在技术创新不同阶段所处生态位创新“态”和创新“势”的比较结果。
以上从创新“态”和创新“势”概念出发,分析了两个创新生态系统的合作机理,在此基础上,本文对中国-以色列高科技创新合作机理和模式进行深入分析。一般而言,科技创新产业化过程主要是知识生产、技术开发及商业化过程(曾国屏等,2013),本文将其细分为创新人才培养、创新构想、技术研发、知识产权、产品试制、产品量产及进入市场7个阶段[24]。根据图1 的机理分析,本文首先确定中国和以色列两个国家各自的创新“态”。本研究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美国康奈尔大学等机构发布的《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为依据,提取报告中能够反映技术创新各阶段情况的相关指标,并对中以两国在相应指标中的排名数据进行对比[25],见表1。
表1 中国-以色列创新指数报告部分指标排名情况对比
指标 中国排名情况以色列排名情况高等教育9461研究与开发173投资846创新联动58 1企业研究人才占比91高科技与中高科技制造1223贸易、竞争与市场规模150
数据来源:《2018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美国康奈尔大学等机构发布)
从表1可以看出,以色列在人才培养、研究与开发、创新联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而我国在高科技产品生产制造及市场规模等方面具有优势。在中以创新“态”的基础上,图2给出了中以在技术创新不同阶段双方创新“势”的比较。
由于以色列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浓厚,政府与企业共担风险,整个社会对创业失败的高宽容度以及十分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等,使得以色列创新创业成效卓越。因此,在双方创新合作中,以色列在人才培养、创新构想、技术研究、开发及保护等阶段的创新“势”明显高于我国,即以方在技术创新进程前半段(图2虚线之前)拥有相对优势地位,具有较强的谈判力。而在技术创新进程后半段(图2虚线之后),即产品试制、量产和进入市场等阶段,以色列囿于其国内市场容量的限制以及制造工业不足,新技术转化及产业化需要依赖国际合作完成,而我国在高科技制造和市场领域方面具有相对优势,即中方的创新“势”明显高于以色列。因此,中以在技术创新不同阶段进行的纵向合作可以充分发挥各自的生态位优势,实现资源互补、互利共赢;而在技术创新相同阶段进行横向合作,可通过优势叠加提升双方在更大范围和领域的合作,实现各自生态位空间扩充。
图2 中以创新合作不同阶段创新“势”的比较
由此,从创新合作方向和合作程度两个维度,可以将创新合作模式分成纵向紧密耦合、纵向松散耦合、横向紧密耦合、横向松散耦合4种基本模式,如图3所示。中以高科技创新合作无论是纵向合作还是横向合作,其本质上都是两个创新生态系统的耦合。耦合原本是物理学概念,即不同系统间通过特定良性互动及相互作用和影响而形成的动态联动过程[26]。耦合程度既可以是松散耦合即低耦合度,也可以是紧密耦合即高耦合度,不同程度耦合为系统内成员共生演化提供了条件[27]。需要注意的是,本文中耦合程度高低主要依据中以双方在合作中是否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或共同成立公司等条件确定。当中以双方合作是紧密耦合时,表明双方合作具有实质性的显著成果,有相应的资金、人力或技术投入,形成了利益共同体,因此相互关联和依赖关系较强,独立性较弱。相比而言,松散耦合中一般不存在较大规模的股权资金流,合作方具有高独立性,虽然也存在物质流、能量流和信息流交流,而且可能其中某些方面的流量还很大,但由于没有明确的约束,相互关联和依赖关系较弱。
图3 耦合创新合作的4种基本模式
由此可见,不同合作模式各有其优劣。虽然4种模式的特点和实施方式不同,但长期而言,它们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基于不同时间、环境和前期合作绩效考核,中以双方都会在下一阶段作出相应调整,以决定是否采用相同或不同模式继续合作,从而体现出模式间的动态转换关系。
上文从生态位创新“态”和创新“势”角度探讨了创新合作机理,给出了中以高科技创新合作基本模式。在此基础上,本文以目前中以高科技创新合作具体项目为实例,界定其合作模式。在中国,中以合作重点区域包括常州、东莞、大连、广州、珠海、哈尔滨、成都、汕头等城市;在以色列,主要涵盖特拉维夫、海法、贝尔谢巴等城市。首先,列出重点城市中以合作概况、重点项目及其主要合作模式,如表2所示;其次,以典型项目为代表,重点对4种创新耦合模式特点、不同创新模式创新“态”和“势”的差异性、合作绩效对双方创新“态”、“势”的影响以及相关合作风险等进行深入探讨。表3比较了4种典型的中以创新合作模式中双方创新“态”、“势”、合作模式选择及合作后对创新“态”、“势”的影响。
表2 中以创新合作概况及模式
合作城市项目名称项目概况主要合作模式常州中国以色列常州创新园由中国科技部、江苏省与以色列经济部签约共建,2015年1月正式揭牌。园区搭建了产业服务平台、企业孵化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和金融资本平台。园区紧密围绕以色列项目专而小的特点,一方面注重高新技术孵化,另一方面聚焦资本与技术对接交易,着力搭建多样化平台载体,以构建互利共赢的“资本+科技”创新孵化合作生态体系,打造常州特色纵向紧密耦合模式东莞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由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科技部、以色列经济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由广东中以水处理环境科技创新园有限公司负责具体筹建与运营。2013年9月动工兴建,分一期工程(2016建成)和二期工程(2018建成),中以产业园运用以色列先进水处理技术,针对“尾水提标”“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渗滤液”、“生态修复”等类型建设了多个示范性项目,形成“技术合作与项目推进同时进行”纵向紧密耦合模式广州黄埔智能产业园(1)在广州国际生物岛建设广州中以生物产业孵化基地(2)中以电子商务应用创新基地。由广州易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运营,在基于电子商务和互联网产业基础上,与以色列英飞尼迪集团合作共同打造“基金、孵化器、园区三位一体”项目(3)中以智能产业园区。由深圳华丰集团广州宏韬投资公司和以色列英飞尼迪集团合作横向紧密耦合模式中以生物科技之桥已成功举办四届“中以生物科技之桥”项目对接活动,累计吸引400多位国内外专家、学者及企业家参加。对接以色列生物科技创新资源,引进高端以色列技术和项目,将广州开发区打造成为中以高端生物产业集聚区纵向松散耦合模式大连中以高技术产业园重点围绕TMT(包括集成电路、数字通讯、大数据与云技术、信息服务等)、智能制造、生物工程与医疗健康、航空航天、新能源、智能水务(包括污水处理)、环保产业、农业现代化、产业投资九大重点合作领域,重点推进以色列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交易推广和产业化纵向紧密耦中以国际创新孵化器中以基金与Trendlines集团合作,开展风险投资、科技孵化与引进、人才交流合模式珠海中以加速器产业园项目2018年7月开工建设,华发集团和以色列英飞尼迪集团合作,主要发展产业包括生命科学、人工智能及机器人、AR+VR等。旨在推动以色列先进技术在珠海落地生根,优选发展在国外已形成产品或建立成熟商业模式的项目,在中以加速器内实现实体落地和产业化纵向紧密耦合模式第三、第四届中以科技创新投资大会分别于2017年6月、2018年7月举行,大会是中以两国促进经济合作和企业合作的重要平台,贯彻“一带一路”倡议,自由高效地连接中以创新投资合作,共同探讨中以经济技术投资合作、现场开展商务对接等活动纵向松散耦合模式哈尔滨中以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2018年5月开建,由黑龙江省建设集团、哈尔滨水星投资公司共同投资,以色列企业技术入股方式合作建设。主要是利用以色列先进的农业技术,在哈尔滨建设中以现代农业技术研发中心和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纵向紧密耦合模式天津中以(天津)农业技术合作与创新示范园在天津市人民政府、国家外专局及以色列政府外交农业项目国际合作部门支持下,2014年天津市原种场与以色列塑力公司共同建设了中以(天津)农业科技合作与创新示范园区。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以色列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引进,以色列种植理念推广等展开合作纵向紧密耦合模式成都成都以色列孵化器成立于2016年,由以色列英飞尼迪集团和四川众生集团合作建成集投资和孵化于一体的“成都-以色列孵化器”国际项目,为入驻者提供国际化孵化服务横向紧密耦合模式汕头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以色列理工学院、广东汕头大学合作办学,是我国第一所引进以色列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大学。2017年开始招生,目前有工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横向紧密耦合模式特拉维夫中以联合孵化器“EastMakers”2016年8月成立,是中以合作的首个聚焦物联网及硬件的孵化器项目。该项目以方合作伙伴是专注帮助以色列公司开拓亚洲市场的StartupEast孵化器,中方合作伙伴则是深圳智造众创智能硬件孵化服务有限公司横向紧密耦合模式第二届中以创新投资大会由以色列经济与产业部和Infinity Group共同发起,2016年9月举行,旨在深化中以两国企业沟通,创建双方合作绿色通道,最大化合作效率纵向松散耦合模式贝尔谢巴第三届全球创新创业会议暨“中国—以色列创新创业机遇与挑战国际研讨会”2016年5月,由吉林大学和以色列本•古里安大学共同主办,吉林大学中以创新创业合作研究中心和本•古里安大学Bengis创新创业中心、吉林大学经济学院等承办。与会专家学者、企业家和政府相关部门代表围绕中以创新合作、中以两国创新机遇与挑战、医药健康产业、农业和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创新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两校还举办了校际合作研讨会横向松散耦合模式海法第一届中国-以色列科技创新创业与文化国际研讨会2018年11月,由电子科技大学以色列研究中心主办,以色列MESSILA创新中心和英飞尼迪集团协办。会议旨在促进中以教育界、学术界、产业界交流与合作,包括开展系列论坛、调研以色列创新创业企业及相关访谈研讨等活动。中方相关参会组织与以色列大学及研究机构就学术研究、创新教育、创新合作等方面达成了一系列合作协议横向松散耦合模式
数据来源:作者根据对各城市(包括以色列特拉维夫和海法)的实地调研及二手数据整理而成
表3 中以创新合作4种典型模式比较分析
项目创新“态”创新“势” 合作模式选择合作对未来创新“态”、“势”的影响东莞科技合作园中水处理技术水平较低,市场需求很大市场优势明显纵向紧密耦合提升水处理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以世界领先水处理技术,国内市场很小技术优势突出技术市场化,提高市场占有率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中创新型人才培养能力不强,资本充足政策、社会资本优势明显横向紧密耦合提高创新型人才培养水平,示范效应以创新型高科技人才培养表现卓著高等教育方式优势突出扩大教育及文化产业等方面的影响力珠海投资大会项目中高科技创新项目较少,投资需求高资金优势较明显,市场不确定纵向松散耦合满足投资需求,优化资金配置以高科技创新项目较多,待孵化或产业化原始创新技术优势较大、风险大促进原始技术产业化贝尔谢巴研讨项目中大量关于科技创新的研究,国内信息丰富开放、包容文化优势,国内信息优势 横向松散耦合信息互通,创新氛围提升、促进文化交流和创新合作以科技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浓厚,国际化创新教育经验丰富创新文化优势,国际信息优势知识扩散、促进文化交流和创新合作
纵向紧密耦合模式具有以下特点:项目合作双方处于技术创新进程不同阶段,合作互补性强且耦合程度高,由于存在实质性的资金或技术投入,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因此双方相互依赖、交互性强,一般而言其物质流(人力资本、实物资本)、能量流(知识技术、金融)、信息流(政策、市场信息)等流动量大且流动频繁。
由表2可以看出,纵向紧密耦合模式是目前中以创新合作项目主要采取的模式之一,具体体现为共建实体,实体类型包括孵化器(基地)、加速器、创新园及产业园(基地)等。目前,国内中以合作4个重点合作城市常州、东莞、广州、大连均是在高科技园区采用“园中园”形式设立中以合作园区。通过建立创新园、产业园或孵化器(基地)等实体开展合作,围绕以色列高新技术孵化、转移及产业化等主要合作目标,搭建中以高技术产业合作平台。
从表3东莞中以国际科技合作产业园项目分析可以看出,以色列拥有世界领先的水处理技术,使得以方在技术方面的创新“势”高于中方,但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决定了中方创新“势”主要体现在市场优势方面。这种来自创新产业化不同阶段的高度互补性使得纵向紧密耦合模式成为首选,这种模式由于合作方都有资本投入,因此中以双方均会高度重视,从而有助于双方构建信任、投入所需资源并加强后续管理。根据本文提出的创新合作机理,该合作如果能够顺利进行,将对中以双方未来的创新“态”产生以下影响:中方可提升水处理能力,促进对相关技术的重视和研发,实现产业转型发展,为提高技术创新“势”打下基础;以方则可以进入中国市场,为占据更大的生态位空间提供了可能,由此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下一阶段合作模式选择。如果此阶段合作绩效不能达到双方预期,下阶段合作就可能终止,或者由纵向紧密耦合模式转变为纵向松散耦合模式。目前,该模式实施初期均是在国家、省、市等政府层面扶持助推下,促成中以双方企业合作搭建实体平台,可称之为自上而下的创新。在实施中后期,不断有新合作项目入驻或衍生,使得创新进一步扩散,创新文化及氛围得以夯实,最终实现自下而上的创新,由此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创新“态”并逐步提升中方在未来合作中的创新“势”。
由于纵向紧密耦合模式一般会形成实体运作,因此除企业面临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外,其还将面临较大的跨文化冲突风险。由于中国与以色列在文化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由此导致双方在思维逻辑、风俗习惯、行为方式上迥然不同,在合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各种文化冲突,从而直接影响合作绩效。特别是在合作初期,由于相互接触和需要共同决策的频率很高,这种跨文化冲突风险也就很高。当然,随着合作深入和时间的不断推移,文化冲突有可能呈下降趋势,这取决于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良好的沟通能力、相互适应和学习能力,尤其是良好的沟通管理能力是跨文化风险控制的关键。此外,对于我国不同城市中以高科技合作园区,由于大多以技术转化为目标,所以应注意不同城市高技术发展的异质性,突出区域发展特色、避免重复引进,造成资源浪费。对于赴以投资,投资者应提前关注行业发展动态,明确投资意向,充分了解以方相关企业情况,以实现精准对接耦合,避免在没有充分了解和全面战略规划的前提下贸然采用纵向紧密耦合模式开展深度合作。
横向紧密耦合模式强调在创新进程同一阶段展开,合作双方是具有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组织,并且有较大规模的资金投入。这种深层次合作使得双方具有低独立性和强交互性。其中,共建实体是横向紧密耦合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类型包括大学、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孵化器等。依托这些实体平台,双方教育机构、技术研究机构及企业在创新人才联合培养、高技术联合研发或技术联合转化等方面分别进行了深度紧密合作。
从表2可以看出,横向紧密耦合模式已日益成为很多项目的选择,如广州黄埔智能产业园、成都以色列孵化器、特拉维夫中以联合孵化器EASTMAKERS项目等。其中,广东以色列理工学院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从表3可以看出,中方创新人才培养能力不强,经验积累较少的“态”决定了中方创新“势”不及以方,但中方由于政策层面及社会资本优势而形成的影响力,使得双方选择了横向紧密耦合模式,中以两所大学合作办学成为现实。以色列对教育长期持续的高投入以及其独特的培养方法对于其成为创新创业强国具有关键作用,因此该合作项目对提高我国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具有一定示范效应,这种创新“态”的改变将影响未来我国创新“势”;对以方而言,也能够扩大其教育及文化影响力,强化自身在创新人才教育领域的创新“势”。
然而,该模式也面临较大的跨文化冲突风险,这与之前的纵向紧密耦合模式类似,在此不再赘述。只是由于横向紧密耦合一般集中在技术创新前端,特别是人才培养或技术初期研发阶段,涉及阶段比较单一,因此相应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没有纵向紧密耦合模式大。这种合作可以为两国高科技创新提供新平台,从而加强双方理解和交流,为后续创新产业化奠定良好基础。
在纵向松散耦合模式中,合作发生在技术创新进程不同阶段,中以双方合作紧密度较低,以搭建即时的非实体平台为载体促进合作方交流沟通,进而促进创新合作的达成,合作双方独立性高、交互频率较低。虽然该模式从资金投入和股权分配角度没有约束力,但其具有信息容量大、知识密集度高、涉及范围广等优势。如表2所列举的中以创新投资大会、中以生物科技之桥等项目均采用了纵向松散耦合模式。更进一步,从表3对中以科技创新投资大会项目合作机理的分析可以看出,中以双方创新“态”的差异呈现互补性,而创新“势”类似于纵向紧密耦合模式中的情况,即中方政策、市场影响力强,以方技术影响力大,但由于还处于谈判合作初期,并未实现项目和市场精准对接,因此尚具备较大的市场风险和技术风险。该类型合作项目为高新技术项目供给和需求搭建了桥梁,可以有效提高以方技术在中国市场转化的可能,降低中方企业对以方高新技术投资交易成本。另外,由于合作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低耦合度,也加快了异质性信息和知识的传递,可以使各方充分挖掘潜在合作机会,也为进一步向纵向紧密耦合模式转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不同于紧密耦合模式,纵向松散耦合模式虽然也面临跨文化风险,但其程度小很多。虽然该模式的主要目的是进行信息沟通交流,其形式简单、成本较低,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较大的资金风险和组织风险,一旦没有找到让中以双方企业、大学、研究机构等合作主体感兴趣的后续创新合作方式或途径,就很有可能流于形式而不再具有存在价值。
横向松散耦合模式是指合作发生在技术创新进程的相同阶段,合作紧密度低,即合作双方保持低频率交互性和高独立性。采用此种模式的现有合作项目主要处于技术创新进程前半段,其表现形式包括成立相关研究中心或协会、举办创新合作相关研讨会及创新人才交流和培训会等。此种模式合作形式灵活多样、涉及面较广、信息量大,对于促进中以双方学术、教育或产业内部交流沟通,增进双方了解意义重大。如表3所示的第三届全球创新创业会议暨“中国—以色列创新创业机遇与挑战国际研讨会”项目,中方已有大量创新创业研究,拥有丰富的国内信息资源,这样的创新“态”决定了中方拥有国内信息优势及开放包容的文化优势;以方丰富的国际创新教育及良好的文化氛围等创新“态”也决定了其国际信息优势及创新文化优势,双方相互的共享需求为横向松散耦合模式选择提供了可能。通过合作,可以极大程度上促进中以双方知识扩散、文化交流和创新合作,为实现各自创新生态位扩充创造更好的条件。
相对于紧密耦合模式,松散耦合模式具有形式简单灵活、成本较低的特点,但也导致其约束力较弱,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在实际运作中合作双方都可能出现从开始主动到后续积极性不高、投入不够等问题,从而导致合作随时中断,因此需要构建一个有效机制保证项目的持续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4种基本耦合创新模式间也存在动态演化关系。例如,松散耦合与紧密耦合的相互转化,紧密耦合项目可以衍生出很多松散耦合项目,松散耦合项目也可能催生更多紧密耦合项目。例如,表2中所列的松散耦合项目“第一届中国-以色列创新创业和文化国际研讨会”既是前期成都以色列孵化器这一紧密耦合项目的产物,也为更多紧密耦合项目的产生提供了平台和机会。此外,如图3所示,在实际操作中,一个区域内的不同项目往往采用不同的合作模式,从而形成了混合模式,这在表2中特拉维夫、广州、珠海等城市的合作中均有所体现。
随着“一带一路”进入高质量共建新阶段,中国—以色列高科技创新合作凸显出重要意义。本文从创新生态系统生态位视角,探讨跨国高科技创新合作内在机理,在此基础上分析中以双方在高技术创新产业化不同阶段的创新“态”和创新“势”,由此提出中以生态位耦合创新的4种基本模式,即纵向紧密耦合、横向紧密耦合、纵向松散耦合和横向松散耦合,并对目前中以高科技创新合作典型项目内在合作机理尤其是不同耦合模式选择机制进行深入探讨。研究发现,中以高科技创新合作模式是基于双方目前不同的创新“态”和“势”所作出的共同选择,其中各方创新“态”决定了合作谈判中的创新“势”,而合作绩效将影响和改变下一阶段的创新“态”,由此为不同耦合模式间的转换提供了可能。
虽然目前中以高科技合作有诸多项目达成,但可以发现其中大多为平台项目,包括实体和非实体平台,平台建成及运作是为了促成更多创新合作子项目的衍生,因此项目合作需要形成机制化运作,在管理中亦需要做好风险管控。未来可进行纵向案例研究和实证研究,更加深入地探索中以跨文化合作项目运作机制,从而推动我国全面创新战略的实施,并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环境,促使中以创新生态系统形成高效可持续演化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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