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触控屏生产企业联建科技2014年12月宣布破产,在此之前该企业一直为苹果和小米公司生产手机屏[1]。知识理论认为位于价值链不同环节的企业之间由于存在紧密的生产联系,非常便于企业之间开展面对面知识信息交流,也有利于隐形知识溢出。位于上游的供应商企业可以获得下游企业互补的多样化知识,从而起到降低研发成本、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作用。联建科技公司的破产显然说明该公司没有得到或者有效利用垂直价值链下游苹果公司的知识溢出。国内学术界诸多经验研究也认为,中国企业参与国际价值链分工合作并没有提升中国企业的创新能力,中国企业始终处于价值链低端环节,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和核心竞争力。 张明志和李敏[2]研究认为垂直专业化阻碍中国企业产业内升级。马红旗和陈仲常[3]研究发现垂直专业化水平超过一定程度后,我国制造业价值链升级程度将降低。这类研究并没有打开处于不同价值链环节企业之间关系的黑箱,忽视了微观企业之间的价值链垂直联系对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国内另一类研究关注上下游企业间的知识转移以及知识转移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如覃艳华, 曹细玉[4]、田巍等[5]、简兆权[6]等。但是他们的研究将垂直价值链当中的知识转移视作一种客观存在,企业需要做的是创造条件获得这些知识。实际上在拥有知识的一方竭力保护自己技术秘密的情况下,知识溢出程度和数量微乎其微。参与价值链分工的企业获得外部知识溢出只能是生产合作的副产品。在下游企业不提供技术支持、价值链中不存在知识溢出的情况下,上游企业的自主创新投入而不是知识溢出决定自身能否形成竞争力。
本文将研究上下游垂直关系对上游供应商创新投入的影响。联建科技在为苹果公司生产中间产品时有两个疑问。其一、苹果是垄断势力强大的高科技企业,是否下游企业的买方垄断势力抑制了供应商企业的创新活动?其二、苏州联建科技曾经扩大了专门生产Iphone 4S 以前款式的生产能力,以至于无法适应屏幕要求更薄的Iphone 5 和 Iphone 6的生产,这也是其破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否巨大的专用资产投入影响了该企业的创新投入?
根据企业资源能力理论,企业与外部企业包括跨国公司的生产合作是否能够提升自身核心能力,从长远上讲要依赖自身研发投入。一方面自身研发投入对可能存在的外部知识资源会起到一定的吸收作用;另一方面,自身研发投入形成的企业内部资源具有异质性和难以模仿性,是企业核心能力的重要来源。价值链垂直关系会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本文试图打开企业间垂直关系的“黑箱”,研究下游买方垄断势力、上游企业自身专用资产投入对上游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交易成本理论为研究供应商和客户之间垂直关系对企业创新的影响提供了很好的视角。Nooteboom[7]认为交易成本理论非常适合研究企业间的垂直关系,但是需要对其进行适当调整以便适应研究企业创新和学习的需要。Teece[8]提出研究知识转移和联合知识生产需要使用动态交易成本理论替代静态交易成本。其中专用资产是影响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本文将研究事前沉淀的专用资产投资、事后专用创新投入如何动态改变事前收益分配格局,从而对事后上游供应商创新投入产生影响。
另外,客户是否具有买方垄断地位也会对上游供应商企业的创新投入产生影响。具有买方垄断地位的客户往往会压榨上游企业创新投入产生的利润,从而影响了上游企业创新的积极性。目前买方市场势力对上游企业创新投入影响的研究与上游企业自身专用资产投入对其创新投入影响的研究基本是脱节的。本文试图同时考虑这两个因素对上游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运用交易成本理论中合同经济学分析框架,研究上下游企业涉及的专用资产投入以及动态创新投入对上游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将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签订供应合同之后的创新行为看作是一种动态的专用资产投资行为,首先对这方面的文献进行简要回顾;然后建立数学模型研究上游企业研发投入与供货合同签订前专用资产投资数量、企业讨价还价能力、下游企业垄断势力以及双方关系资本之间的关系;同时,利用实证数据对博弈理论模型得出的推论进行检验;最后给出全文总结和启示。
内部创新具有异质性和不可模仿性,据此企业可以获得“垄断租”。内部自主创新投入形成的企业内部资产,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来源。参与价值链分工企业的创新,不只是与企业内部资源联系紧密,也会受到价值链上下游企业关系的影响。参与价值链分工合作企业的内部创新可以提高交易的经济效率,但是由于交易的专用性质会使得创新的一方企业容易受到对方敲诈。在对方具有买方垄断地位的情况下,这种敲诈对创新的影响将更加明显。不过交易双方的关系资本有可能缓和这一困境。本文从专用资产属性、买方垄断、关系资本3个维度对企业内部创新投入关系的文献进行回顾。
1.1 专用资产投入与上游企业专用创新投入关系
Glibert, Cvsa[9]认为供应链成员开展创新的情况下,其他成员将因机会主义可能提高价格,套牢创新成员,从而供应链企业将减少研发投入。Williamson[10-12]认为在缺乏恰当承诺机制的情况下,企业研发激励受“套牢”问题的影响,即一旦交易的一方中断合作关系,投入巨额专用资产一方所作出的投资价值将大打折扣。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投资专用资产尽管可以提高中间产品生产效率,但是投标竞争所带来的交易剩余全部归买方占有。克莱因[13]提出交易双方签约后会使作出专用投资的一方被对方套牢,从而造成交易无法达成。Pitchforda[14]认为静态博弈中,卖方占有专用资产投资的全部收益,买方专用资产投资为零。在存在不完全合同情况下,卖方的专用投资有利于买方并且买方控制投资收益,套牢问题显得极其严重。Hoppe,Schmitz[15]认为固定价格供货协议条件下,上游卖方将选择较少的专用资产投资,生产对买方价值较低的产品。
1.2 买方垄断与上游企业创新投入关系
Farber[16]发现相对于集中度很低的卖方市场而言,上游卖方的研发活动随着买方集中度的增加而递减。相对于集中度较高的卖方市场,卖方企业的研发活动与买方的市场集中度正相关。Peters[17]认为供应商的创新投入力度随着买方集中度的增加而降低。买方对供应商产品价格的压力也会削减供应商的创新支出。如受到垄断势力较大、讨价还价能力较强的下游企业敲诈,上游供应商的创新积极性以及创新所需要的资金获得能力将受到负面影响,从而使供应商减少创新投入。Peters[18]发现德国供应商在向市场集中度很高的下游汽车制造业提供产品时,供应商企业创新的力度较弱。Inderst,Shaffer[19]认为买方市场势力对上游供应商的创新决策具有负面影响,买方垄断会压榨供应商的利润从而影响上游供应商投资的积极性。供应商创新投入的力度取决于该项投资可以给企业带来的收益预期。如果购买上游企业生产的中间产品拥有较大的讨价还价能力,那么供应商创新投资所带来的收益就会被下游买方企业侵占,从而使上游供应商失去创新投入的积极性。
1.3 关系资本促进上游企业创新投入的作用
由于专用资产投入存在被套牢的可能,因此上游供应商专用性创新存在投入不足的现象。怎样才能促进专用资产投入?威廉姆森[10]认为可靠的承诺以及抵押机制可以促进专用资产投资。Klein[20]提出声誉机制可以降低交易成本,重复交易中建立的信任关系可以避免囚徒困境的产生。声誉资本以及未来交易的贴现值可以保证不完全契约“自我实施”。Knack 和 Keefer[21]认为在充满高度信任的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成本较低,因此面面俱到的书面合同不再必要。Collins & hitt[22]认为关系资本可以促进隐形知识转移。Pérez Lu等[23]发现只有嵌入到社会网络,隐性知识才能促进剧变式创新。关系资本在隐性知识引发的剧变性创新中起到中介作用。Liu,Ghauri[24]调查发现信任和交流有助于联盟中企业获得知识。 Blonska[25]认为重复交易可以产生信任,信任机制有利于创新。关系资本正向调节了供应商开发和关系收益关系。Kohtam[26]发现关系资本促进了供应商-顾客关系中研发企业的利润增加。
上述文献从专用资产投资、买方垄断、关系资本3个角度分析了其对上游企业创新行为的影响。本文建立一个统一的理论模型,综合考虑事前专用资产投入、买方垄断势力以及关系资本对上游企业专用型创新投入的影响。本文构建的理论模型分析给定前期签约情况即企业作为上游供应商已经参加价值链经济活动的情况下,签约实施阶段上游供应商企业的最优创新投入决策。
2.1 第一阶段:上游企业与客户达成并签订供货价格协议 假设很多上游企业都可以向客户企业B供货x产品,但是质量一定情况下,只有生产成本最低的上游企业才最终获取供货资格。最低生产成本取决于专用投资的程度,只有投资最大数量专用资产的某个上游企业A才成为竞标的赢家。假设其专用资产投资水平为I。专用资产投资水平越高,上游供货企业的生产成本越低,越符合客户要求。假设A企业产品生产成本为c(I)。x 产品对企业B的价值为v, 则生产x产品的社会经济总剩余为v-c(I)。可以看出,较高的专用资产投资水平意味着社会剩余也较大。假设上游供货商与客户企业双方讨价还价能力之比为1:(m-1)。当m=2时,双方讨价还价能力相当。m越大,对方讨价还价能力越强。假设社会剩余分配中上游企业所得比重等于该企业的讨价还价能力,上游企业获得的社会剩余为(1/m)×(v-c(I))。
2.2 第二阶段:上游企业与客户企业供货协议实施阶段 给定供货价格的情况下,降低成本可以提高上游供货企业A的盈利水平。假设企业A与客户企业签订供货协议后开展研发创新工作。假设投入的研发资本为k,研发投入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研发投入后,企业A生产成本为c(k,I)=c(I)-k。 k=0时,企业没有开展专用性研发投资,生产成本仍然由签订协议之前的专用投资决定,即c(0,I)=c(I)。 客户企业从上游供应商企业供货产品中获得的价值仍然为v。 v-c(k)为供应商开展专用性研发投资k后新的社会经济剩余,此时k>0。研发投入k 是在事前投资专用资产I基础之上实施的,k 将增加资产的专用程度。
假设上游供货企业A讨价还价能力变为b(k)=1/m-k,b是k 的递减函数。上游供应商企业创新投入k越大,导致资产的专用程度越高,从而越容易被套牢在双方的供货关系中而受到对方敲诈。新的专用创新投资k既可以降低上游供应商企业的生产成本,又会导致客户企业讨价还价能力提升。当然,在k=0的情况下,上游供应商在签订合约之后没有开展有利于降低自己生产成本的创新专用投资。由于事前上游企业仍然投入专用资产I,即使上游供应商企业事后没有继续开展专用创新投资,供应商企业仍然存在被客户企业敲诈的可能。在上游企业开展后续专用创新投资的情况下,被敲诈的可能性增加。
如果上游企业A在对客户企业B供货的同时还对其它企业供货,供货企业同时向N个企业供货,这有助于提高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企业A的产品销售给较多数量的下游客户,下游企业客户数量的多少本身也可以表示资产的专用程度。下游企业客户数量越多,意味着资产专用程度越低。 另一方面,N越大,意味着上游企业A并不依赖其中任何一家客户,作为买方的客户企业垄断势力也较低,此时1/N可以表示买方的垄断势力度。N=1时,供货企业100%依赖客户,客户的垄断势力度最大为1。供应商企业讨价还价能力将随着N的增加而增加。假设供应商讨价还价能力为b(N,K)=(1/m-k/N)。
合作时间t 较长的情况下,双方建立了关系资本。长期重复博弈培养了信任机制,对方敲诈的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推移、信任机制的建立而降低。合作时间越长,双方的信任基础越强,关系资本积累也越多,用合作时间t表示关系资本。
上游企业收益分配比例的最终方程为b(N,K,t)=(1/m-k/N-k/t),b与客户企业讨价还价能力m以及事后专用创新投资k负相关;b与关系资本t(合作时间)以及供货对象数量N(买方企业垄断势力度1/N的倒数)正相关。
上游供应商企业A的利润函数表达如下:
考虑上游企业A选择用于降低成本的研发投资水平k*,实现利润最大化:
图1 供应商企业利润与研发投入k关系
对影响上游企业最优创新投入的k*进行分析发现:
(1)
(2)
(3)
(4)
推论1:上游供应商企业创新投入随着其事前专用资产投入的增加而降低
从上式可以看出,事前专用投资I越大,上游供应商企业的生产成本c(I)就越小,合同实施阶段供应商企业最优研发专用性投入k*就越低。在 k< k*情况下,随着k增加,供应商企业获利增加,原因是供应商企业从成本下降中获得的收益超过了因k增加而受客户企业压榨带来的收益降低,此阶段企业创新的积极性增强;当k>k*时,尽管研发投入带来企业成本下降,但是由于资产专用化程度随着研发投入的增加而急剧上升,上游企业受到对方敲诈的程度也急剧上升,上游供应商企业事后讨价还价能力急剧下降,在产品剩余中所占的比例也因为讨价还价能力的急剧下降而大幅度减少。因此供应商企业的创新投入持续增加导致企业利润减少,此阶段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下降。事前专用资产投入越大,社会总剩余越大。意味着客户得到的收益也越高,供应商得到的剩余就越少。因此上游供应商创新激励随着I的增加而降低。
推论2:讨价还价能力的增加,提高了上游供应商企业创新投入
可以看出m较大,则供应商企业讨价还价能力较弱。较大的m意味着供应商企业A在产品社会剩余分配中的比重较低,专用性研发投入实现的成本降低收益绝大部分为客户企业B所占有,从而上游供应商创新激励降低。
推论:3:客户数量越多,买方垄断势力度越低,上游供应商企业创新力度就越大
上游企业A的产品销售对象不唯一,除B企业外A还有其他下游客户情况下,企业A的专用投入不会被企业B套牢。当然,下游企业客户数量的多少本身也可以表示资产的专用程度。下游企业客户数量越多,意味着资产专用程度越低。另一方面下游企业数量N越大,客户企业的买方垄断势力度越低,意味着上游企业并不依赖其中任何一位客户,供应商企业讨价还价能力将随着N的增加而提高。假设企业在其产品所产生社会剩余中所占的比例为b(N,K)=(1/m-k/N),根据k*的表达式,存在较多客户情况下,即N越大,买方垄断势力度越低,企业研发创新投资就越大。另外较多的客户也意味着事前较低的专用投资I。生产成本的提高减少了整个社会的剩余,从而降低了客户企业实施敲诈的激励程度。从而从两个方面激励了上游供应商企业增加创新投入。
推论:4:合作时间越长,关系资本越多,上游企业研发创新力度就越大
合作时间t较长意味着双方建立了信任关系,积累了较多的关系资本,对方敲诈的可能性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降低,对方占有供应商企业从专用型创新投入中获得收益的可能性随之降低,从而激励了上游供应商企业增加研发创新投入。
3.1 数据来源
世界银行组织2005和2013年分别对中国企业的经济活动展开了调研。2013年,调研的中国企业有2 400家私人企业,2005年则调查了12 400个企业。调查地区覆盖我国几乎全部省份120个城市。所调查企业涉及化工、机械制造、运输设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及电子等行业等。世行调查通过与企业经理和所有者面对面的交流,调查内容涵盖商业障碍、基础设施、金融体系、劳动力、政府规制、契约执行、法律秩序、创新和技术以及企业的生产能力。世行调查中有关供应商、客户关系、企业研发投资数据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实证数据来源。
3.2 变量定义及描述
因变量:研发创新力度(rdints):本文使用上游企业年度研发支出占当年销售额的比例测量企业研发密度。该指标值越大,表明企业技术创新力度越大。当然该指标也存在一定缺陷,譬如规模大的企业由于销售额较大,尽管其研发投入绝对数比小企业多,但是相对研发密度数值可能比小企业低。该方法是目前测算企业研发力度最普遍的指标。
自变量:专用资产投资程度(specificinv):使用客户定制产品占全部产品的比例。客户定制是指根据客户特殊需要、满足客户特殊需求生产的小批量产品。与大规模批量生产相比,客户定制产品需要较大的投资,但是可以满足客户特殊需要。生产客户特殊需要的产品需要上游企业投入专用设备,资产专用性导致未来存在被交易“套牢”的可能性。
客户数量和讨价还价能力(clientNo):上游企业客户数量较多,意味着买方垄断势力降低。上游企业对其中任何一个客户的依赖程度都不会太高,其中一个客户企图对企业进行敲诈时,上游企业可以拒绝与之合作并将产品销售给其它企业。另外由于企业产品可以销售给较多客户,因此上游企业创新投资的专用程度就较低。鉴于调查问卷没有给出企业客户数量,本文使用过去3年上游企业与客户争议次数作为替代变量。当上游企业交往的生产合作对象变多时,上游企业发生争议的次数将随之增加。发生争议的次数还可以表示上游企业讨价还价能力,一般上下级之间是服从关系,下级缺乏讨价还价能力。争议最有可能在同级之间展开,本文提出发生争议的次数既可以代表客户数量亦可以表示上游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其倒数可以表示买方垄断势力度。
关系资本(cohistory):用与客户的合作年数表示。 与客户长期合作,上游企业与客户之间相当于进行了长期重复博弈,上游企业与客户建立了信任关系和关系资本。信任关系的形成、关系资本的增加可以减少上游企业被对方敲诈的可能性,敲诈上游供应商企业的客户也会因为其不道德行为而丧失信誉资产。
供应商与客户所签订供货合同的正式性(formalcon):这是一个虚拟变量,如果双方签订的是正式合同,那么formalcon=1;如果双方签订的是非正式合同,则formalcon=0。在双方建立关系资本的情况下,由于相互信任,交易各方签订非正式合同替代完全正式合同可以降低交易成本。出现争议的情况下,交易双方相互协商解决问题而不是依据书面正式合同条款将争议诉诸法庭。非正式合同可以减少事前合同签订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控制变量:企业规模(lnsales)。本文采用销售额的对数值测算组织规模,销售额大的企业规模也比较大。大企业由于有市场控制力以及较多利润,因此相比小企业,可以更好利用自身优势获得研发投入带来的经济回报,大企业还可以实现研发投入的规模经济,承受研发创新风险。大企业也存在导致创新激励不足的内部组织官僚因素。
表1 研究变量描述性统计
变量观察数量平均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rdints12 4000.0110.029700.605specificinv12 40032.92540.0350999clientNo12 4009.45382.91102 122formalcon12 4000.9030.29501cohistory12 4005.0211.57717lnsales12 40010.9682.0363.5818.43
3.3 线性回归计量模型
rdints=a0+a1×specificinv+a2×clientNo+a3×cohistory+a4×formalcon+a5×lnsales
(5)
3.4 多重共线性检验
如果变量之间高度相关即存在多重共线性,会造成估计值方差变大。从表2发现各变量之间相关系数远小于1,线性计量模型不存在多重共线性问题。从相关系数矩阵,可以初步给出以下结论:
表2 相关系数矩阵分析
变量 rdintsspecificinvclientNoformalconcohistorylnsalesrdints1.000specificinv-0.023 6*(0.037)1.000 0clientNo1.000 0formalcon0.061 0*(0.000 0)-0.020 0*(0.071 3)1.000 0cohistory0.059 9*(0.000 0)-0.043 6*(0.000 1)0.068 1*(0.000 0)1.000 0lnsales0.031 8*(0.004 2)-0.101 0*(0.000 0)0.045 1*(0.000 1)0.155 9*(0.000 0)0.223 6*(0.000 0)1.000 0
注:*代表5%显著水平系数显著,括号内为t值
(1)上游企业研发力度与专用资产比例显著负相关、与合作历史以及企业规模显著正相关,与正式合同签订倾向也显著正相关,原因可能在于正式合同签约成本并不高。合作历史与正式合同签订倾向显著正相关,拥有较长合作经历的交易双方对签订正式合同并不陌生,他们签订正式合同的成本很低。
(2)上游企业客户数量与企业规模正相关。上游供应商规模越大,拥有的客户数量越多,客户买方垄断势力度则越小;上游供应商规模越大,其与外部发生争议的次数就越多,上游供应商与外部客户讨价还价的能力随着自身规模的增加而增大
(3)上游企业签订正式合同的倾向与合作历史以及企业规模正相关。上游企业规模越大,越具备与外部客户签订正式法律合同的资源。规模大的企业拥有各种法律人才和资金实力,其与客户签订正式法律合同的能力和意识较强。合作历史越长,双方签订正式合同的经验越丰富,签订正式合同相比不签正式合同并不会花费更高代价。
(4)上游企业合作历史与企业规模正相关。规模较大的上游供应商与客户合作的时间也较长,规模较大企业相比规模较小企业,具有较多的信誉资产,生产实现规模经济,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互惠效果大于小规模供应商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受益。
首先使用OLS对模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为克服异方差,使用robust 进行稳健性检验。回归结果见表3。
表3 OLS回归分析结果
rdintsCoef.Std. ErrtP> t specificinv-0.000 014 88.61e-06-1.720.085clientNo-2.10e-064.03ee-06-0.520.602formalcon0.006 226 80.001 259 24.950.000cohistory0.001 053 60.000 225 34.680.000lnsales0.000 146 70.000 176 30.830.405_cons-0.000 517 40.002 281 2-0.230.821
(1)事前专用资产投资与上游企业研发力度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为-0.000 014 8,p=0.085<0.1,稳健性检验后p=0.133<0.15),实证研究结果支持前文推论1即“上游供应商企业创新投入随着企业事前专用资产投入的增加而降低”。事前专用投资数量越大,供应商产品质量越好、产品成本也越低,从而供应商越容易中标。事后供应商的工艺创新可以降低生产成本,尽管事前供应商与客户之间就产品收益达成分配比例,由于事后工艺创新是在业已使用的专用资产上开展,工艺创新加强了资产的专用程度,从而被客户套牢的可能性也在加大。如果产品成本降低带来的收益小于客户敲诈所失去的收益,供应商的创新则不会进行。专用投资可以降低产品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社会总剩余。社会剩余越大,被客户占有的就越多。随着事后供应商专用创新投入增加,上游供应商被套牢程度的增加会导致其讨价还价能力下降。也就是说社会总剩余尽管在增加,但是上游供应商企业占有产品社会剩余的比重却在减少,将有更多的社会剩余被客户侵占,因此供应商最优创新投入随着事前专用投资的增加而减少。在供应商事后专用创新投入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客户价值的情况下,即客户价值v是k的增函数,根据最优创新投入表达式,上游供应商的最优创新投入随着v增加而减少。
表4 稳健性robust 回归分析
rdintscoef.Robust Std. ErrtP> t specificinv-0.000 014 89.86e-06-1.500.133clientNo-2.10e-062.70e-06-0.780.436formalcon0.006 226 80.000 958 86.490.000cohistory0.001 053 60.000 2414.370.000lnsales0.000 146 70.000 189 90.770.440_cons-0.000 517 40.002 385-0.220.828
(2)合作时间表征的关系资本与上游供应商研发投入显著正相关(系数为0.001 053 6,OLS和Robust 检验p值都为0.000)。合作时间越长,上游企业就越可能和客户企业建立更多的关系资本,更加信任。较多的关系资本以及彼此的信任减轻了上游供应商对事后专用性创新以及事前专用投资有可能被客户“敲诈”的担心。工艺创新所带来的成本下降所产生的收益增量不会被客户企业敲诈盘剥,因此供应商创新激励增加。本文结果证实了推论4“合作时间越长,关系资本越多,上游供应商企业创新投入力度越大”。出乎意料,正式契约倾向与上游供应商研发投入也呈显著正相关(系数为0.006 226 8,OLS和Robust检验p值都为0.000 0),新制度经济学“合同经济学”理论认为建立信任关系的交易者之间为了减少交易成本,倾向于使用签约成本较低的非正式不完全契约而不用担心事后不确定因素所产生的争议。基于关系资本和信誉机制,投资专用资产的一方不需要签订面面俱到的、正式的、完全的合同就可以保证自己的利益。根据不完全合同经济学克莱因的研究,信誉资本的存在可以替代合同法律条款。但是,本文实证研究发现的事实却与此相反。本文发现签订正式法律契约倾向与上游企业研发投入正相关,并不表示关系资本的存在降低了上游企业研发投入的信心。由于关系资本的存在,双方合作时间越长,签订正式法律合同方面的经验越丰富,正式法律合同的签订成本反而随着双方合作时间的延长而降低。因此正式法律合同倾向与企业研发投入的正相关联系其实反映了关系资本促进企业研发投入的本质。
(3)多元回归结果没有发现讨价还价能力、客户垄断势力度与上游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显著联系。本文局限于数据来源,使用发生争议的次数作为上游企业客户数量或者客户垄断势力度的代理变量,可能存在较大误差。相关系数矩阵中,该变量表征的客户数量、垄断势力度以及讨价还价能力与上游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之间也缺乏显著关系。其实反映客户垄断势力度、讨价还价能力的代理变量还可以用上游企业规模表示。供应商规模越大,客户的买方垄断势力度和讨价还价能力相对也就越低。实证研究发现企业规模与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之间的系数为0.000 146 7,但是p值过大,上游企业规模与研发投入力度无论作为控制变量还是作为客户垄断势力度、讨价还价能力的代理变量都不显著正相关。但是前面相关系数矩阵里面的简单相关分析表明上游供应商企业规模与研发投入呈现显著正相关。也就是上游企业规模越大、客户企业相对垄断势力度越小、企业相对讨价还价能力越强,上游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也就越高。
获取外部知识资源是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重要路径。企业参与生产分工合作,上游供应商与客户企业实现了面对面对交流,这种交流非常有利于企业获得互补、异质的隐性知识。但是当前国内诸多研究认为中国企业参与全球价值链并没有获得国外企业的知识溢出。中国企业始终被锁定在价值链低端环节,无法实现产业升级。这类研究没有打开上下游企业之间关系的“黑箱”,未能解释作为上游供应商的中国企业为什么未能获得国外下游企业的知识溢出。还有一类研究将下游企业只是有可能存在知识外溢视作确定因素,提出应该创造条件譬如提升中国企业吸收能力就能获取下游企业的知识溢出。
本文利用交易成本经济学,提出了一个新的思路。作为供应商的上游企业由于投入了专用性投资才能成为供货竞标赛的赢家,但是专用性投资会造成上游供应商企业被套牢。后续动态创新尽管可以降低成本、在给定供货价格情况下可以增加供应商企业的赢利空间,但是由于供应商工艺创新还是围绕事前投入的专用资产开展,因此后续降低成本的创新深化了资产专用程度、增加了被客户企业套牢的程度。事后工艺创新的专用特点进一步降低了上游供应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从而降低了供应商企业在所生产产品社会总剩余中的分配比重。本文建立的博弈模型在理论上分析了上游供应商企业的最优创新投入水平。模型推导得出以下推论:供应商的最优创新投入水平与其事前专用资产投资、下游企业垄断势力度负相关;与自身讨价还价能力、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关系资本正相关。本文利用世界银行中国企业调研数据对理论模型推导结论进行了实证检验。相关系数矩阵实证检验发现:上游供应商创新投入力度与专用资产比例显著负相关、与合作历史以及企业规模显著正相关。另外供应商规模增大背后买方企业相对垄断势力度的降低和企业相对讨价还价能力的增强将导致供应商的创新投入增加。OLS统计和稳健性检验证实:①上游供应商研发投入水平随着事前专用资产投资数量的增加而显著减少;②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的关系资本显著增加了上游企业的研发投入数量。
本文研究也可为解释诸多中国企业为国外企业生产中间产品但没有培养出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原因可能是这些中国企业为了获得跨国公司的订单,不惜投资大量专用设备才成为国外企业采购竞标赛的赢家。由于资产的专用特点,中国企业被外国企业套牢的可能性也较大。中国供应商担心自己未来的研发投入所带来的经济剩余被国外下游企业侵占,因此在国际生产合作中进一步自主创新的动力不足。中国企业面临的买方垄断势力度强大,那么中国企业创新的动力更将急剧下降。根据本文研究,中国企业未来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一方面事前需要降低一次性专用资产投入,或者争取在专用资产投入以及基于专用资产的创新投入得到外国企业补偿之后,再进一步地增加专用资产以及专用型创新投入;另一方面,中国企业在选择下游客户时,不能过分依赖某一家下游客户,特别是不能完全依赖下游具有强大买方垄断势力的客户。苏州联建科技公司投入大量专用资产生产专用于iPhone 4的手机屏从而过度地依赖买方垄断势力强大的苹果公司。根据本文研究,未获得知识溢出并非其破产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该企业专用资产投入过多和买方垄断造成该企业失去了自主创新动力。当然如果中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与下游客户聚积了足够的关系资本,那么中国企业还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研发投入动力的。
[1] 赵士勇.中国代工厂遭遇寒流 苏州万人大企业停产待倒闭[N].华夏时报,2015-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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