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建设研究

李 林,曾 立,张 帆

(国防科技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3)

摘 要:当前,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建设长江经济带、推进军民深度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国家重大战略,三大战略交汇了区域协同发展构想和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理念。通过分析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现实基础、主要问题及内在机理,构建了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四位一体”的总体框架,并提出了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战略融合;协同创新;创新驱动

0 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集体根据中国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先后制订《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1]、《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2]以及《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3],三大“意见”阐明了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基本原则、体系框架以及重点任务等,表明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落地实施成为可能,也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出了更高要求,更为推动区域性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了良好契机。利用长江经济带的地理区位优势,结合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理念,构建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交汇了区域协同发展构想以及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理念。

1 研究意义

军民融合是指军民两个体系相互交融、渗透,最终实现经济技术基础兼容[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军民融合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5]。“协同创新”起源于西方[6],其理论基础主要来自于协同创新理论、系统创新理论和制度创新理论[7]。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既是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要求,以建设长江经济带为背景,兼顾军民融合的一般规律和创新驱动的特殊属性,对于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国防经济潜力具有重要意义。

1.1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是培育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内在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逐步由主要依靠增加生产要素投入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为依靠优化资源配置效率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集约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长江经济带横贯我国东中西部,具有重要的经济战略地位,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将原本分割开来的军工经济与地方经济有机联系起来,以协同创新的方式,通过优势军工企业辐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凭借优势民营企业促进军工经济发展,实现长江经济带沿线“1+1>2”的经济发展模式。

1.2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是优化长江经济带科技资源配置的现实需要

随着新科技革命席卷全球,科技创新成为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最强劲的引擎,军民科技资源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和互补性[8],使得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成为可能。长江经济带沿线分布多个军工大省,具有较强的军民融合基础,但是多年来军民科技资源“自成体系”,军民科技资源处于分离状态,使得科技资源配置效率较低。将军用或民用相对成熟的科技转移到对方的领域,实现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既是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具体措施,也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优化长江经济带科技资源配置的现实需要。

1.3 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是提升长江经济带国防经济潜力的有效途径

随着新军事变革的逐步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安全与发展仍是我国面临的主要挑战,而国防经济潜力是度量一个国家军事与经济实力的重要指数[9]。长江经济带沿线东起沿海地区,向西延伸至西南腹地,作为连接内陆与沿海的重要轴线,其军事与经济战略地位不言而喻。一方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通过完善区域性军民融合相关体制机制,能够从局部营造国防经济潜力提升的良好政策环境;另一方面,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涉及基础设施、产业、科技、人才等领域,这恰好是国防经济潜力涵盖的主要内容。因此,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是提升长江经济带国防经济潜力的有效途径。

2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现实基础及主要问题

2.1 现实基础

(1)基础实力雄厚与区位优势明显。从长江流域经济在全国经济中的地位来看,长江经济带沿线东起上海,向西延伸至云南,途径11个省市,贯穿上游成渝城市群、中游城市群以及长三角城市群,面积超过200万km2,人口和生产总值均超过全国的40%[10](见图1),南北铁路干线京广、京沪、京九等纵向交汇于此,成为我国区域布局最重要的经济枢纽之一。从区域发展来看,长江经济带作为一条贯通东中西的横向经济带,将我国区域发展布局中“东部率先发展”、“中部地区崛起”与“西部大开发”三大战略有机连接起来,国家将东部沿海地区的优势资源与科技人才逐渐引流至西南腹地,将促进区域发展的主要任务放到长江流域,有利于统筹东中西部地区协调发展。

图1 长江经济带版图

(2)军民融合基础与发展势头良好。我国机械、运输、电子、钢铁等国防科技工业重点产业大部分汇集于长江经济带,使得长江经济带沿线具有扎实的军民融合基础。同时,长江经济带囊括湖北、湖南、江西、四川等军工大省,沿线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平台逐步搭建,实现了国家、军队、军工企业、民营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沿线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发展势头日趋强劲,涌现出一批基础实力雄厚、发展局面良好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示范区以及产业集群(见表1),具有良好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基础。在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过程中,通过军地联手共同推动军民两用技术协同创新,生产关系在传统优势军工与优势民用技术之间实现融合互通。

表1 长江经济带创新示范区及军民融合优势产业

地区创新示范区军民融合优势产业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航天、船舶、核能、航空、空间信息江苏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航空航天、新材料、船舶与海洋工程、新一代信息技术、特种车辆浙江杭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端装备制造、信息产业、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民爆物品、特种化工和军民两用新材料江西江西新余改革创新示范区航空、船舶及海洋工程、核产业、军用电子、卫星应用、民爆、汽车湖北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襄阳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基地航空航天、核工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光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湖南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航空航天、核产业、军工电子、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特种材料、民爆化工重庆重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信息通信技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生物医疗、环保节能、汽车科技四川成都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航空航天制造、核产业、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云南云南金融创新示范区军民融合金融、新材料、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现代通信贵州贵州创新示范基地特种车、高端装备、高端电子元器件、特种合金材料及高端铸锻件

2.2 主要问题

(1)协调机制不健全。我国区域性规划大多限定在某个省级行政区域,而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需要跨省份、跨部门进行协调整合,如果各地区之间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或者更高一级组织机构协调沟通,那么,协同创新发展会面临困境。另外,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涉及军队与地方跨部门的关系,即使在同一区域内协调关系,由于军队保密性、地方“民参军”门槛高等问题,也使得军地协调困难,同时,对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造成障碍。

(2)区域发展不均衡。20世纪80年代初期,中央决定让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使得东部沿海地区获得制度优势而快速发展,拉大了内陆地区与东部沿海的经济差距,区域发展极不均衡,而国家在新一轮改革试点中依然将东部地区作为重点,这势必进一步拉大东西部地区的差距。长江经济带作为连接东中西的重要经济纽带,未来在改革试点上应逐渐向中西部倾斜,比如让中西部沿线军民融合特色明显的省市开展补偿机制试点改革,在沿江地区布局一批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军民融合特色产业园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等。

(3)军民共享不畅通。长江经济带沿线省市的军民两大系统相对封闭运行,难以实现资源的双向互动和优化配置。优势军工单位共性基础设施没有开放共享,国防专利不能及时解密转化为民用,军工“自成体系、自我配套”的体制没有完全被打破,社会化大生产的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利用。“民参军”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入,由于技术门槛和标准不统一,导致大量优势民用技术、基础设施和人才难以发挥作用。

3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内在机理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涉及战略融合、科技创新、组织管理以及制度建设。其中,战略融合是基本前提,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理论依据;科技发展是核心抓手,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智力支持;组织管理是关键环节,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运行方案;政策制度是重要保障,为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重要保障。

(1)战略融合是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基本前提。纵观长江经济带,从东部沿海一直延伸至西南腹地,沿线经过上海、重庆等超大城市,同时,将湖南、湖北、四川等军民融合大省串联其中,军民融合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创新作为驱动中国经济由粗放式转向集约效率式经济的最强劲引擎,是串联长江经济带建设和军民融合发展的核心动力,发挥着重要作用。军民融合作为连接军队与地方的重要枢纽,利用长江经济带沿线区域特点激发军民科技创新,实现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不是将三大战略进行简单融合,而是坚持安全与发展统一、富国与强军统一的具体实践。

(2)科技创新是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核心抓手。军民融合科技协同创新既要充分依托国防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能力,又要统筹国家民用科技领域的创新资源[11],实现军民科技互动耦合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内在要求。具体来说,科技的快速发展降低了资产专用性,模糊了军民科技之间的界线。现代战争是局部信息化战争,呈现出高精度、高科技等特征,科技资产专用性降低使得经济储备短时间内转化为军事能力成为可能,也使得军队与地方之间的科技经济联系更加紧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渠道更加通畅。围绕长江经济带“一轴、两翼、三极、多点”[12]的格局,以科技协同创新为先导,实现区域性军民科技良性互动。

(3)组织管理是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关键环节。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涉及多部门的协调沟通,主要通过一系列微观组织运行方式,明确各部门之间“权”与“责”的关系。一方面,明晰长江经济带沿线各级政府部门在军民融合事务中的工作职责边界,确定权力归属,遵循效率原则,使得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有效推进;另一方面,以终端产品的市场效益确定承担该职责的政府层次,遵循效益原则,建立及时反馈机制。同时,可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网络化运作,在组织管理过程中实现各层级之间信息与资源的及时交流与沟通。

(4)政策制度是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重要保障。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涉及产业、科技、金融、教育等多个领域,是多单位、多学科、跨领域技术集成、综合交叉和相互支撑的结果,需要相关主体相互之间协调、配合[13],这就要建立一系列规范体系,保障协同创新顺利进行。长江经济带沿线军工实力雄厚,教育资源丰富,人才资源聚集,不同区域、领域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需要相关政策制度的支撑,比如国家顶层规划的政策牵引、沿线各省市军民融合机制的相互协调,以及军民两用技术、人才交流机制的实施等。同时,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践可反向促进相关政策制度的制订与完善。

4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总体框架

基于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内在机理,本文从战略、科技、组织和制度等层面入手,构建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四位一体”总体框架(见图2)。其中,战略协同属于顶层规划层面,提供总体思路;科技协同属于技术层面,明确发展内容;组织协同属于管理层面,提供运行模式;制度协同属于政策层面,给予外部保障。

图2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总体框架

4.1 战略协同:促进与其它战略融合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首先需要战略层面的协同,即着眼三大战略的相互融合,协同其它国家发展战略,围绕长江经济带沿线和区域未来发展战略目标,形成军民一体的新型协同创新体系。

(1)与区域发展战略融合。目前,我国区域发展已经形成了“四大块”整体布局——东部率先发展、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和东北振兴[14]。长江经济带作为纽带,将地域上“分开”的东中西三大板块串联起来,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则将军队与地方资源整合起来,利用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优势、中部地区交通枢纽条件、西部地区政策优惠,从区域互动融合角度统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与区域经济发展。

(2)与城镇化发展战略融合。我国城镇化规划的大布局是“两横三纵”,即以陆上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京哈京广、包昆通道、沿海地区为3条纵轴。长江经济带地处“两横三纵”核心位置,具有横向的轴承作用,结合城镇化发展趋势和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可进一步推进长江经济带协同创新发展与城镇化建设。

(3)与“城市群”发展战略融合。以长三角地区、长江中游地区和成渝地区三大跨行政区域的城市群为主体,以滇中和黔中两大城市群为补充,以沿江军民融合特色明显的省市为依托,促进城市群之间、城市群内部军民协作,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引导产业科技创新,形成军民融合、集约高效、协同创新的城市群发展格局。

(4)与“一带一路”战略融合。2013年我国提出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构想,其犹如我国改革开放的“两翼”,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插上两只腾飞的翅膀,而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起到连接“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为实施军民融合“走出去”战略提供了条件。

4.2 科技协同:打造科技创新全链条

科技协同是在科技管理理论与协同化思想的影响下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管理思想和方法[15],主要是指在长江经济带沿线和区域内部建立科技整合、创新及其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本质是创新主体各自拥有的知识体系通过产业链、创新链实现相互转换和提升。

(1)科学技术整合。科技的整合和互动主要强调相互沟通、合作,实现知识要素、载体、成果的转移和共享,以及知识资源优化配置。在科技研发方面,针对具有军民共性基础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联合攻关,着力推动技术链与创新链结合;在资源共享方面,军民两大创新体系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在成果转化方面,军民创新主体打破各种禁锢与利益藩篱,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2)科技自主创新。科技自主创新主要强调以自主创新创业为基础,以科技开放合作为渠道,实现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推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要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布局于长江经济带,紧紧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弥补一批短板弱项技术,强化一批传统优势技术,产生一批自主创新的颠覆性技术,逐步完成“追赶、跟跑、领跑”三大发展步骤,建设全球充满活力的军民科技协同创新经济带。

(3)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成果所有权,知识产权保护是指通过司法和行政执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行为。军民融合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强调“民参军”过程中军方不能无偿占用民方知识产权,必须为产权拥有者提供合理收益,对于军方知识产权,在“军转民”过程中也应该根据科技工作者的智力付出进行激励性补偿,激发其创新积极性。

4.3 组织协同:构建运行管理新体系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区域特色鲜明,战略定位高,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不同创新主体,是一种军民融合式网络体系,需要从更高维度、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构建一个跨部门、跨区域的运行管理新体系。

(1)建立宽范围、多层次的协同创新中心体系。一是长江流域各省份及沿江各大中城市政府、驻地部门及军工单位,应认真研究如何贯彻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战略,并通过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与信息交流,将取得共识的主要内容纳入当地“十三五”发展规划;二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核心、科研院所为技术支撑的宽范围、多层次协同创新体系,组织和协调科技知识在不同区域与部门的跨界流动;三是改变军地双方“自成体系,效率低下”的现状,释放科技、人才、资源等优势,进一步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有利条件。

促进军地双方实现协同共赢,合理分配“利益蛋糕”。一是“自上而下”路径,由中央政府与军委机关出面,协调军地成员利益,在跨区域重大合作问题、长期项目决策和公共物品供给方面给予协调,约束合作决策执行机构;二是“自下而上”路径,从需求端入手,着眼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实现供给侧军民融合式改革,由单个或单一军工单位、民营企业出面,根据需求端的产品诉求,着眼长期发展,均衡各方利益。

4.4 制度协同:营造良好政策新环境

制度层面的政策协同是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外部支撑,不仅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而且为战略协同、科技协同与组织协同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从国家层面来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政策环境逐步完善。目前,国家有关部委已组织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推动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顶层规划、体制机制改革、科技自主创新、财税金融政策、军事保密及解密管理规定等。如2014年9月国务院全文发布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6年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的意见》和《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等,这一系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出台,对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起到关键作用。

从区域层面来看,长江经济带沿线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配套制度日趋成熟。四川、江西等省成立了推进军民结合产业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上海、湖南等省市成立了由发改委、经信委、科工局等领导牵头的军民融合办公室,重庆、安徽、江苏等省市出台了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实施意见等。另外,各省市区域性政策也不断研制出台,四川省出台《四川省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绵阳科技城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湖南省出台《关于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等,军民融合产业集群协同创新力度不断加大,军民融合速度不断加快。

5 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推进思路

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必须深刻理解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内在机理,紧密结合其现实基础与主要问题,以长江经济带建设为契机,以协同创新为引擎,以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为目标。基于此,构建了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总体框架,如图3所示。

5.1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宏观管理体制

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首先要积极推进国家层面建立顶层的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推动军地科技创新计划集中管理,完善科技创新协调机制。

(1)加强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建设重大问题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中央与长江经济带沿线地方及军队的创新需求、产业布局和建设重点,由各省、市政府牵头,各地军队单位配合,组建成立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匡扶政策,消除军民融合障碍,统筹军民融合协调发展。将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做好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军民两用人才培养和国防动员等专题规划的衔接。赋予国防动员单位军民融合推进职能,组织军地科研力量协同开展关键技术攻关。

图3 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政策措施

(2)统筹军民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政策和重大科技计划的制定。将涉及军民融合的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专项基金以及人才专项基金等项目优先部署至长江经济带,破除军地相互封闭的科技管理体制,实现军口和民口科技计划的无缝对接。组建科技计划联合管理机构,由国家牵头,地方政府予以配合,“由上至下”统筹军民科技计划的制定,将原本割裂开来的军用体系和民用体系有机联系起来,形成适应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计划规划。组建军队、地方以及第三方机构的经费监督管理机构,统筹军口和民口科技经费预算编报。

(3)制定促进协同创新平台共建共享的投入机制、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长江经济带贯穿多个省市,各省市应及时沟通协调,把控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研究院等协同创新平台项目审批环节,避免不同单位对同一项目的重复投入,通过军地各单位的信息沟通与时间协调,对具有共性基础的设施平台实行共享共用,制定统一的收费标准、监管措施、评价标准和法律法规,对开放共享效果明显的平台设施提供“先使用后补偿”政策。

5.2 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军民科技融合和经济建设协同发展

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核心在于秉承军民融合理念,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1)扩大科技开放合作,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军民融合发展路径,实现科技开放共享,在更高起点上推进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特别是原始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设施等落户长江经济带,围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扩大军民双方科技交流,加强军民科技成果转化,产生一批颠覆性自主创新技术。

(2)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打造科技经济增长高地。大力发展军民融合科技金融,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完善资金链,以资金链引导创新链和产业链,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16],形成与长江经济带战略定位相匹配的经济增长模式,形成“高、精、尖”军民融合科技经济结构[17]。紧抓科技经济前沿,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新兴技术,为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创新提供重要支撑。

(3)兼顾军民利益,完善军民融合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同等对待军队科研院所和地方科研机构,允许军队科研院所按照技术合作、专利转让、技术入股等形式开展“军转民”科技成果转化。完善“民参军”中民口企业的科技成果奖励机制和补偿机制,提高地方民企参与军队科技建设积极性。完善科技人员薪酬机制和成果奖励机制,尊重发明创造者对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提高其成果转化收益比例。

5.3 注重协调发展,实现发展与安全兼顾、富国与强军统一

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关键在于实施正确的组织管理,加大组织协同力度。

(1)推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坚持发展与安全兼顾、富国与强军统一,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发展格局。首先,运用协调的办法、创新的思路,突破制约军民融合的体制障碍,加快资源配置、人才交流、政策制度等各方面协调机制建设。其次,加紧推进国家和地方军民融合协调机构建设,编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十三五”规划,构建多领域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机制。最后,各省市应加快实现资源共享,培育军民两用型人才,吸纳军地特色经验,共同探索“以军带民、以民强军”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思维,实现军民融合高效发展。

(2)促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军民资源交互流动、军民融合产业集聚的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新格局。首先,树立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意识,完善军民融合产业融合机制。逐步消除军地双向壁垒,建立区域性市场经济,实现区域内军地资源交互流动和有效配置。其次,协同产业技术创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建长江城市群产学研和军民科技开发联合体,加强军民科教合作,共同实施科技创新工程,着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最后,支持产业内部军民双向转移,推进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发展。发挥各省在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等军民两用领域的优势,完善产业结构。

5.4 完善配套机制,构建支撑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政策体系

为加强军民两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孵化等“创新链”中的薄弱环节,应不断完善协同配套机制,在政府财政政策、税收政策以及金融财政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构建良好的政策体系。

(1)完善财政政策支撑体系。将军民融合相关项目与工程预算纳入地方省、市政府统一预算支出,增加财政对军民融合的投入,聚焦于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均能提供重大经济技术支撑但无法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工程或项目,聚焦于创新性强的节能环保、新兴信息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政府对军民融合产品或服务的采购力度,激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军民融合领域。

(2)完善税收政策支撑体系。从规划设计与税收立法角度构建军民融合税收支持政策框架,既对军民融合税收优惠体系进行系统设计,也对支撑协同创新税收法律体系加以完善。建立更趋科学合理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加大军民融合协同创新项目政策优惠力度。加强军民融合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并对税收优惠的刺激效应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完善金融政策支撑体系。将军民融合创新技术与金融资本相结合,提高信贷支持创新的便利性和灵活性,建立军队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创投基金,以风险投资、股权融资、债券融资、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等手段,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金融保障。对于无法产生直接市场利润、无法通过市场手段提供间接融资的重大项目与工程,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获得间接融资,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军民融合项目与工程领域,依托资本市场为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提供直接融资。

6 结语

长江经济带作为我国连接东中西部最重要的经济轴线,在区域发展总体格局中具有重要战略地位,随着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推进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成为一个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的课题。本文分析了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现实基础、主要问题及内在机理,从战略、科技、组织以及制度4个层面构建了长江经济带军民融合协同创新“四位一体”总体框架,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建设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体系开辟了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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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贤贤)

Research on System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Zones'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Li Lin, Zeng Li, Zhang Fan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National University of Defense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73, China)

Abstract:At present, the Chinese economy is entering a "new normal", strategies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zones,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strategy and innovation-driven development became major national strategies. These strategies integrate the idea of regional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and the concept of economic construction and national defense construction'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realistic foundation, difficulties and inner mechanism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zones'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this article build a four-overall framework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zones'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and put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about promoting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of the Yangtze River economic zones.

Key Words:Yangtze River Economic; Civil-military Integration; Strategies Integration; 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Innovation-driven

收稿日期:2017-01-05

基金项目: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军民融合“十三五”规划项目(1500080115001);国防科技大学优秀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B150801);国防科技大学预研项目(0100080115002)

作者简介:李林(1989-),男,湖南邵东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曾立(1962-),男,湖南怀化人,国防科技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总工程师、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军民融合、科技创新、装备采购等;张帆(1989-),男,北京人,国防科学技术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军民融合、国防动员。

DOI:10.6049/kjjbydc.2016110389

中图分类号:E0-0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17)14-015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