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下中部六省专利实施许可网络研究

宋 澜,戚云龙,李敏思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安徽 合肥 230052)

摘 要:“一带一路”战略为中部地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供了新机遇。为制定和优化中部地区跨域技术扩散政策,运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以201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实施许可备案数据为样本,分析了专利许可整体网络、跨区域专利许可网络、四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专利许可网络结构特征和技术类型。研究发现存在如下问题:中部六省在整体网络中处于次边缘层向次中心层过渡位置、地域结构与“一带一路”战略目标不匹配、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的技术扩散引领辐射作用不足。据此,提出了构建中部六省技术帮扶联盟增强科技扶贫力度、发挥区位优势搭建跨域技术扩散中介桥梁、优化示范区技术扩散评估和激励政策以及发挥技术比较优势等建议。

关键词:“一带一路”战略;专利实施许可;社会网络

0 引言

在全球经济疲软和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利用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性,并积极对外开展科技合作,引进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参与国际技术扩散和知识流动,以增强科技竞争力。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简称“一带一路”)的伟大战略,而科技合作是这一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国家发展改和革委员会、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要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加强科技合作,共建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2016年11月,在北京举办了“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国际研讨会,标志着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迈上新高度。

“一带一路”战略下,中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之间科技创新成果的跨域转移转化会更加频繁,技术扩散和知识流动成为强劲趋势,这为中国各地区经济科技发展提供了新机遇。然而,《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重点圈定的18个“一带一路”沿线省份,覆盖了东部、西部、东北许多省份,但未对中部地区中任何一省给出清晰的战略定位。中部六省作为中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具有承东启西、贯通南北的独特区位优势,对“一带一路”战略科技合作实践有着重要影响。因此,深入探究中部六省跨域技术扩散和科技合作问题,有助于中部地区明确在“一带一路”科技战略实践中的定位,并根据自身科技合作能力和水平,制定科学有效的科技政策,挖掘地区优势和有利条件,更好地把握“一带一路”战略机遇。

专利是官方认证保护的技术权利,具有权威性强、信息完备、数据量大等一系列优点,是最重要的技术载体。专利信息往往包含最新最全的技术信息,成为学术界研究技术创新和扩散规律的有力抓手。专利实施许可(以下简称“专利许可”)作为技术扩散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国内外学者考察跨域技术扩散规律和科技合作问题的关注热点。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以中部六省专利许可数据为样本,综合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和信息可视化技术,结合EXCEL和SPSS20.0统计工具,研究中部六省专利许可网络结构特征和技术比较优势,探索性分析中部地区跨域技术扩散的现状和问题,提出优化跨域技术扩散的政策建议,有利于中部各省发挥自身优势,加速国内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与流动,提升中国整体科技竞争力和对外科技合作水平。

1 文献综述

目前,国内关于中部六省科技创新领域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科技创新能力和效率评价体系构建、各省技术对经济发展贡献率、省域间科技投入与产出和科技创新效率、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很少关注中部六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问题,更缺少深入研究中部六省技术扩散问题的学术成果。然而,技术扩散是一个地区技术创新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要途径。国外研究专利许可和技术扩散,更多地是从技术主体角度分析技术扩散的影响因素、扩散路径和效率等问题,鲜有关于特定区域专利许可网络和技术扩散政策的研究成果。

1.1 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研究

陈兆荣[1]研究了中部六省科技创新竞争力,发现中部六省科技创新竞争力存在显著的梯度差异,并提出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科技交流、营造良好科技创新氛围、建设良好科技创新机制等政策建议。张杨、张亚斌、冯迪[2]对中国四大区域的技术创新能力进行了综合评价,发现中部六省技术创新能力在四大区域中处于中下游水平,远低于东部地区,略低于东北地区,高于西部地区。汪晓梦[3]比较了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分析了中部六省区域科技创新特征和制约科技创新的关键因素,提出了加强政府科技创新投入、走科技创新协同道路等建议。彭佑元、孙国辉、石薛桥[4]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和科技创新产业关联3个方面,评价了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指出增加科技创新投入、改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是提升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李红波、翟益群[5]评价了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认为中部六省科技创新效率整体较高,而江西省由于科技生产规模结构不合理,导致其综合效率无效。潘建新[6]针对山西省技术进步贡献率在中部六省中处于中下游水平的现状,提出应当实施人才战略,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科技进步和科技成果转化。陈运平、陈林心[7]研究了中部六省高校科技创新能力的发展变化趋势,为中部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校科技创新战略制定提供了依据。

1.2 中部六省科技创新效率研究

柳瑞禹、何志明、范如国[8]研究认为2000-2011年中部六省整体科技创新活动效率不高,综合技术效率均值呈缓慢降低趋势,政府对科技创新活动的资金支持存在“挤出效应”,对科技创新效率具有明显负面影响,而外资利用水平、工业化水平和人力资源水平对科技创新效率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并提出科学规划投入结构和规模、营造良好技术创新环境等建议。黄科舫、向秦、何施[9]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对湖北省财政科技投入产出效率进行了评价,提出了提高湖北省财政科技投入效率的建议。姚林香、黄菊萍[10]研究认为,江西省在科技投入、产出和成果转化率等方面,与中部其它五省还存在较大差距,应当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创新管理体制和创新机制,加大科技投入规模和对专利产业化项目的专项奖励,健全人才激励机制。胡凯、毛定文、蔡波[11]分析了中部六省科技创新绩效的总体趋势与阶段性变化情况,认为中部地区在增加科技创新投入的同时,应更加关注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创新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蔡元成、赵敏[12]比较了中部六省的科技创新人力投入效率、财力投入效率、高新技术产业化产出效率和科技产出中的技术创新效率,分析了科技创新效率指标和中部六省科技创新的优势与不足,提出了一些提升科技创新效率的对策[12]

1.3 国外关于技术扩散网络的研究

M Suzuki[13]研究认为在发展中国家,国际组织在清洁能源技术创新和扩散过程中,发挥了增进研发合作、便利知识产权保护、提供金融支持以及创造良好技术扩散环境等作用。M Bianchi和J Lejarraga[14]研究了西班牙制造企业面板数据,发现企业早期经验和劳动力技能是企业专利许可容量的决定因素,与专利许可收益存在正向影响关系。因此,专利许可和开放创新部分依赖于企业自身对技术的消化分解能力,其中关键因素是高技能水平的人才资本。Y Nam和GA Barnett[15]认为社会网络是描述技术全球化趋势的有效工具,他们利用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研究技术全球扩散问题,比较全球商标和专利结构及知识产权网络的纵向变化,分析得出哪些国家具有更高的技术实力以及哪些国家在技术合作和技术转化中发挥连接作用等。

综上,在“一带一路”战略背景下分析中部六省专利许可网络,探索性研究中部六省技术扩散问题,一方面能够弥补对中部六省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研究的不足,丰富科技创新竞争理论;另一方面,有利于中部六省自觉根据“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战略要求,制定和优化科技合作政策,提升各省跨域技术扩散能力和实力,增强中部地区整体科技竞争力。

2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2.1 数据来源

为保护专利技术权利、规范专利许可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备案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也都积极鼓励专利许可合同备案,这就保证了大多数专利许可合同都能够登记备案。专利许可合同具有样本数量多、内容规范、法律状态稳定、代表性强等特征,现已成为国内外学者研究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规律的重要途径。

本文选取2015年度专利许可数据样本,全部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公布公告系统检索整理而得,并根据“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地域标签进行标引,综合运用专利检索系统和全国企业工商数据信息查询系统,对“让与人所在地”与“受让人所在地”进行检查。经过细致筛选和整理,最终得到201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SIPO)登记备案专利许可有效数据13 938条。由于本研究的核心问题是从专利许可角度探索性分析中部六省技术扩散问题,并不涉及各省专利许可发展过程。因此,该数据样本具有充分代表性。

2.2 研究方法

运用社会网络方法和信息可视化技术,根据专利许可“让与人所在地”和“受让人所在地”数据信息,利用Pajek和Gephi0.9.0两种软件工具,构建全国专利许可整体网络、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许可网络和四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专利许可网络拓扑图,分析中部六省专利许可网络结构特征,探索分析中部地区省际、国际技术扩散和科技合作的现状与问题。依据国际专利分类表,利用Excel统计中部六省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的专利主分类号信息,分析各省技术特色优势和形成路径。

3 实证分析

3.1 全国专利许可整体网络特征

在13 938条有效专利许可数据中,“让与人所在地”和“受让人所在地”共涉及51个地区,分别为中国内地31个省级行政区(以下简称为“省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17个与中国有专利许可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将每个地区都作为一个节点,利用Pajek和Gephi0.9.0绘制全国专利许可整体网络图(见图1)。

3.1.1 专利许可整体网络描述

如图1所示,节点大小和位置代表该地区在整体网络中专利许可关系的多少以及网络影响力的大小。节点越大,表明专利许可关系数量越多;节点越靠近中心,其网络影响力越大,对其它地区的控制力越强。节点间有向连线表示地区间专利许可关系,箭头指向代表专利技术的扩散方向,网络密度用来度量专利许可关系的紧密程度。点度数是指与某节点相邻节点的数量,K-核是建立在点度数基础上的凝聚子群,可以对各节点的影响域进行分层;K-核中所有节点至少与其它K个节点相邻接。由图1可知,专利许可整体网络密度为0.177 6,节点数为51,广东的专利许可出度值和入度值最大,分别为3 769、3 512。对网络中各节点作K-核分析,得出江苏的影响域节点数最多,有38个。

3.1.2 中部六省在整体网络中的地位与状况

中国内地31省份专利许可数量差距很大。因此,选取各省专利许可数量排名和影响域节点数分别作为X轴坐标和Y轴坐标,利用SPSS20.0软件进行拟合,得出31省份专利许可的数量和影响域节点数,大致可拟合出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直线(见图2),表明二者具有很强的一致性,可以利用K-核分析各省影响域节点数并加以分层。

图1 全国专利许可整体网络

由图1、图2可知,东部地区各省份专利许可数量多、影响域广,并且与外国专利许可关系较多。因此,大都处于专利许可网络核心层;西部各省和东北三省在专利许可网络中大都处于边缘位置,专利许可数量少,影响范围小。而中部六省中,安徽和湖北较为接近网络中间位置,距离东部省份的网络较近,处于次核心层;河南、湖南、江西处于网络中心与边缘的平衡位置;山西在网络中处于次边缘化层,不仅与外国和科技强省距离较远,而且从专利许可数量排名和影响域节点数来看,都处于比较落后的位置,在网络中有边缘化的趋势。

此外,图1还说明当下中部六省与外国的专利技术许可联系数量少,地域范围小,且都以受让形式从发达国家输入技术。安徽、江西两省专利许可数量相对较多,但都是跨国企业集团向其子公司的专利技术许可。例如:安徽与美国的专利许可有18件,全部由美国PPG工业俄亥俄公司许可给庞贝捷涂料(芜湖)有限公司。河南、湖南、山西与日本、澳大利亚等国有少量专利许可关系,中部六省未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专利许可关系。

图2 “专利许可数量排名—影响域节点数”拟合曲线

3.2 中部六省跨域专利许可网络特征

利用Pajek和Gephi0.9.0绘制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许可网络地图(见图3),并从出度、入度分别统计中部六省与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中部地区内部各省间专利许可的数量和影响域节点数(见表1)。

3.2.1 中部六省专利许可地区中介性

由图3和表1可知,东部地区节点最大,而且与中部六省连线最粗,表明中部六省与东部地区的专利许可数量和影响域节点数最多,专利许可关系最强;与西部地区的专利许可关系次之,与东北地区的专利技术许可关系最弱。

在与东部地区的专利许可关系中,除河南出度大于入度外,其余五省的入度数量远大于出度数量,这表明中部地区积极从东部地区引进技术,而且这种“自东向中”的专利技术扩散强度已经超过了中部六省地区内部的技术联系。

在与西部地区的技术扩散关系中,专利许可数量和影响域十分有限,大都是与技术实力较强省份的个别优秀企业间的专利技术许可关系,其它都是与高校、个人的零星技术许可。此外,中部六省中只有湖北与东北地区有专利许可关系,并且专利许可数量很少。这表明中部地区的地缘优势未得到有效发挥,“自中向西”、“自中向东北”的专利技术扩散关系薄弱,技术扩散的地区中介性不强。

3.2.2 中部六省地区内部专利许可特征

由图3、表1可知,中部六省间专利许可关系较弱,地区内部的专利技术扩散联系不足。其中,湖北与中部其它省份的专利许可数量多,影响域最广;而山西与中部其它省份专利许可关系最弱,处于边缘化甚至被孤立的状态。

尽管河南和安徽两省的专利许可数量最多,但其中124件都是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和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专利许可,属于典型的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子公司之间的技术转移,并不具有普遍代表性。

图3 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许可网络

表1 中部六省专利许可关系分地区统计

地区专利许可数量东部出入西部出入东北出入中部出入影响域节点数东部出入西部出入东北出入中部出入安徽472845100216138910350234湖北58100101333322489442244河南18177104011412188530134湖南5777570216958430242江西30100390192257350144山西192516001167120011

注: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数据整理而得

3.3 四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网络特征

自2009年12月开始,国务院先后批准建设了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武汉东湖”)、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长株潭”)、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郑洛新”)和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合芜蚌”)。截至2016年6月,中部六省已经拥有4家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这些示范区建设都依托所在省份最优质的科技创新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代表各省的科技创新实力和定位,是“一带一路”战略下,中部六省拓展科技合作关系的重要着力点。利用Pajek和Gephi0.9.0软件绘制四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专利许可网络拓扑图,如图4所示。

3.3.1 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内部专利许可特征

武汉东湖相比于其它3家示范区,科技创新资源集中程度更高,拥有国内最大的光电子信息产业集群,被称为“中国光谷”。由图4可知,武汉的专利许可影响域在4个示范区中最大,覆盖了湖北省内绝大多数地级市(10个)。在183件省内专利许可中,有143件是在武汉市内许可转化的,省内专利许可数量少,限制了其辐射带动作用的发挥。其它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都由所在省省会城市和两个副中心城市构成。这三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专利许可大都是城市内部转化,其中,郑州、洛阳、株洲分别有76、28、27件省内专利许可在城市内部进行专利许可转化。而示范区内部3个节点城市间专利许可技术联系薄弱,许多节点城市间还没有建立专利许可关系,例如,长沙与湘潭、湘潭与株洲、洛阳与新乡、合肥与芜湖之间都未有直接的专利许可关系。

3.3.2 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外部专利许可特征

在省外专利许可关系中,武汉、郑州、长沙的影响域覆盖范围最广,郑州和芜湖的专利许可出度值和入度值最大,其主要原因是有247件郑州旭飞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向芜湖东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芜湖东旭光电装备技术有限公司的专利许可。在长株潭和郑洛新示范区中,省会中心城市的专利数量和影响域远大于副中心城市,出现省会城市独大的状况,不利于示范区城市间协调发展。而合芜蚌示范区3个节点城市的专利许可结构较为均衡,有利于增强示范区的整体实力和技术市场竞争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

在与国外专利许可关系中,10个示范区节点城市的专利许可数量和影响域都非常小,且都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引进来”,自身科技创新成果并没有通过专利许可“走出去”。由此可见,当下中部地区4个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的专利许可能力与科技创新实力不匹配,未在对外技术扩散中发挥引领作用,也没有与“一带一路”沿线众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建立专利许可关系。

3.4 中部六省技术比较优势

外观设计专利并不涉及产品本身的新构造、新的制备方法等核心技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7条对外观设计专利的分类标准进行了单独划分。而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统一采用国际通用的专利主分类号划分标准,可见二者更能代表一个地区的核心技术优势。

图4 四大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专利许可网络拓扑图

根据国际专利分类标准,将专利许可技术类型划分为人类生活必需,作业、运输,化学、冶金,纺织、造纸,固定建筑物,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物理和电学8大类。利用Excel统计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主分类号分信息,得出中部六省专利许可技术类型数量(见表2)。

3.4.1 “内生型”技术比较优势

由表2可知,湖北各类技术发展均衡,在作业与运输、纺织与造纸和电学方面具有技术优势,如钢铁、救生设备、玻璃和水电控制设备等;湖南在作业与运输、化学与冶金和机械工程类技术领域具有技术优势,如有色金属焊接、化工制剂、污染物处理等;山西整体科技创新实力弱,在中部六省乃至全国都处于较为落后位置,但在作业与运输、化学与冶金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如重型机械、煤炭化学、资源综合利用等。

湖北、湖南、山西的技术优势很大程度上依托于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企业等内部创新主体,比如湖北的纺织和造纸技术优势与武汉纺织大学等创新主体有直接关系,湖南依托中南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山西依托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科研机构和企业,培育发展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技术比较优势。

3.4.2 “内生-导入混合型”技术比较优势

由表2可知,河南、安徽在作业与运输、化学与冶金、固定建筑物、机械工程和物理技术领域具有一定技术优势,比如河南的精密机械、重型装备、发电设备,安徽的蓄电池、汽车零配件、机械设备、渔具等。两省专利许可中有很大部分是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两省子公司间专利技术流动。这表明两省技术优势除依靠自身科技创新资源外,还通过大型优秀企业在本地区设立子公司或与当地企业合资等形式,增强了科技创新实力,培育了技术优势。

安徽的“内生-导入混合型”技术比较优势形成特点更为显著。在作业与运输、化学与冶金、纺织与造纸、固定建筑物、机械工程和物理等多个技术领域,专利许可入度值都明显大于出度值。这与近年来安徽发挥区位优势,积极承接长三角经济区产业转移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在产业转移过程中,积极引入技术,不断强化与东部省份的技术联系,再结合自身科技创新资源优势,推动整体科技实力快速发展。

此外,江西在稀有金属、汽车配件、环保材料、装备制造等原有技术优势的基础上,通过引入日本电机类集团企业子公司以及与浙江、广东等省份的声学电子技术专利许可等形式,逐渐建立半导体技术和电子电器技术优势。

表2 中部六省专利许可技术类型数量

类别人类生活必需作业;运输化学;冶金纺织;造纸固定建筑物机械工程;照明;加热;武器;爆破物理电学地域出入出入出入出入出入出入出入出入安徽37368322937133141825569512532530河南40542308413139005648724147193838湖北39591071134854582014596035386054湖南575684895153143645545721213139江西32344975274834324128359181853山西47131611131132437916

注:由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许可合同登记备案数据整理而得

4 结论与建议

4.1 研究结论

综上,通过分析专利许可网络结构特征和技术比较优势,得出如下结论:

(1)中部六省在专利许可整体网络中的中心度和影响域差距较大,处于次边缘层向次中心层过渡位置。在中部六省中,安徽、湖北处于网络次核心层,影响域覆盖范围最大。湖南、河南、江西处于专利许可网络的中间位置,而山西处于网络次边缘层,存在趋向边缘化的风险。中部六省之间专利许可数量有限,区域内部技术扩散关系较弱。单纯依靠市场自发调节,很可能会拉大中部六省间技术距离和技术势差,阻碍区域内部技术合作,影响中部科技竞争力提升和经济社会发展。

(2)中部六省专利许可地域结构与战略目标不匹配,跨域专利许可关系以“引进来”为主。从国内来看,中部六省主要是从东部技术发达省份引入技术,实现了技术创新成果“自东向中”的流动,但与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技术联系较少,未能利用好地缘优势,实现技术“自中向西”和“自中向东北”的流动,技术扩散的地区中介性不足。在国际方面,中部六省仅仅与日本、美国、比利时等少数发达国家存在专利许可关系,这与“一带一路”战略着力加强中国与中亚、东南亚、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技术联系的战略目标是不一致的。从专利许可数量来看,中部六省在国内专利许可中,主要从东部科技发达省份引入技术,许可给其它省份的专利技术较少。而与国外专利关系也以“引进来”为主,通过专利许可形式扩散到国外的技术非常有限。中国作为专利技术大国,相比于“一带一路”沿线许多国家和地区具有很强的技术优势。因此,中部六省应充分抓住“一带一路”科技合作战略机遇,促进自身科技创新成果“走出去”。

(3)四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的技术扩散辐射作用不足。各示范区内部节点城市间专利技术许可关系薄弱,长株潭示范区和郑洛新示范区出现省会城市在技术网络中独大、副中心城市技术扩散能力受到抑制的问题,不利于示范区整体协调发展;示范区与省外专利许可关系非常少,科技创新成果大都局限于城市内部转化,并没有向外扩散转化;与国外专利许可关系处于单纯从发达国家引入技术状态,示范区内部丰富的科技创新资源没有很好地得到开发利用,技术创新成果的市场效益亟待提高。这些都严重影响了四大自主创新示范区节点城市在中部六省科技合作和技术扩散中引领辐射作用的发挥。

(4)中部六省在技术扩散中拥有自身技术比较优势,形成路径分为“内生型”和“内生-导入混合型”两种。通过专利许可技术类型分析,发现中部各省专利许可的技术显著集中于一种或几种技术种类,例如湖北的钢铁、纺织,湖南的有色金属焊接、化工制剂,山西的机器制造、煤炭化学等,表明中部各省都具有自身技术比较优势。其中,湖北、湖南、山西等省份的特色技术很大程度上是在内部科技创新资源基础上形成的。随着东部地区的产业技术转移,安徽、江西等省份积极引入国外和东部地区的先进技术,利用自身科技创新条件,形成了新的技术特色产业,例如江西通过与浙江、广东等东部省份以及日本的技术联系,逐渐形成半导体技术和电子电器技术优势。

4.2 政策建议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建立中部六省技术帮扶联盟,增强省际和各省内部科技扶贫力度。中部六省可以建立以政府科技管理部为主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参与的科技帮扶联盟,通过政府交往、企业合作、学术研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引导科技创新成果由产出地向需求地跨域流动,打破区域内部技术扩散壁垒,并逐步提高与全国其它省份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水平。此外,扶贫是“十三五”期间各级政府的工作重心,而科技创新是扶贫攻坚的重要途径。中部六省应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和“十三五”扶贫利好政策,扶持贫困地区引入科技创新成果,依靠科技力量促进落后地区脱贫致富。这一方面有利于中部各省份以及各省内部协调发展,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区域内部技术扩散联系,巩固和发展地区技术帮扶联盟。

(2)发挥中介桥梁作用,利用专利技术网络服务平台,增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中部地区具有连接东西、贯通南北的独特区位优势,各省可以制定专门的技术扩散中介服务激励政策,建立和完善技术交易中介市场,促进全国各地区的科技创新成果在中部集散。在强化与东部科技强省技术扩散关系的同时,积极引导科技创新资源“自中向西”、“自中向东北”流动,促进中国科技创新资源整合优化,增强在国际技术市场上的整体竞争力。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便捷性、时效性强的优势,优化现有专利技术交易信息服务平台,专设中部地区国际技术扩散窗口,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技术特点与需要,集成最新专利技术信息和服务,拉近中部地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技术距离,创造有利的技术扩散环境和基础条件。

(3)探索和完善示范区技术扩散评估和激励政策,增强引领辐射作用。当下对示范区的科技创新评估,重点在于科技创新过程和科技成果产出能力,而对于技术扩散和对外科技合作水平的评估与激励,还缺乏行之有效的评估管理和政策保障。四大示范区应利用好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的宝贵权利,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和优化技术扩散评估与激励政策,增进示范区节点城市间科技合作关系,提升示范区整体技术扩散能力,更好地发挥引领辐射作用。此外,各示范区还应重点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展技术合作和交流,扩大中部地区在“一带一路”战略中的贡献度和影响力。江西省和山西省尽管没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但可以整合省内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优质科技创新成果,通过中部地区科技帮扶联盟和协同创新平台,积极与四大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技术合作。

(4)发挥技术比较优势,采用“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的技术扩散策略,实现差异化技术扩散。中部六省可以根据“一带一路”战略要求和自身技术比较优势,制定具有地区特色的技术扩散策略,积极鼓励有特点、有优势的科技创新成果“走出去”,提高专利技术效益,拓展国际技术合作交流空间,尤其是增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技术扩散联系。同时,坚持和强化“引进来”策略,扩大与东部科技发达省份和科技先进国家(地区)的技术合作。通过引入最新科技创新成果,不断强化原有特色技术,培育和发展新的优势技术,从而有效提高中部各省在国际技术市场上的竞争力和影响力。此外,中部六省目前在优势产业技术上仍有许多交织部分,如果在对外技术扩散时盲目竞争,则很可能造成科技资源浪费,降低整体专利技术效益和地区科技竞争力。因此,各省应充分利用技术帮扶联盟平台和其它科技合作机制,统筹制定差异化技术扩散方案,实现技术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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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张杨,张亚斌,冯迪.中部六省技术创新能力测度与评价[J].湖南社会科学,2014(1):107-110.

[3] 汪晓梦.我国中部六省科技创新与科技进步监测的实证分析与对策[J].科学管理研究,2013,31(5):50-53.

[4] 彭佑元,孙国辉,石薛桥.中部六省科技创新能力评价[J].科技与经济,2011,24(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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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万贤贤)

A Study on Patent Licensing Network of the Six Central Provinces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Strategy in China

Song Lan, Qi Yunlong, Li Minsi

(School of Public Affairs,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of China,Hefei 230052,China)

Abstract:"The Belt and Road" strategy provides central region of China with new opportunities to transform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achievements. In order to formulate and optimize cross-domain technology diffusion policies of the Six Central Provinces, this paper uses social network analysis method and selects patent licensing data recorded by SIPO in 2015 as the sample to analyze network structur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overall network, cross-domain patent licensing networks of the Six Central Provinces, patent licensing networks of four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Node Cities, and technical types. The study has shown that the Six Central Provinces are in the transition position from the edge layer to secondary core layer of the overall network, that the regional structure and quantity do not match with the strategic orientation, that leading and radiation effects on technology diffusion of the four National Independent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Node Cities are poor, and some other issues. The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targeted policy recommendations including to construct the Six Central Provinces Technology Alliance, strengthen poverty alleviation efforts of technology, build cross-domain technology diffusion intermediary bridge by using the regional advantages, optimize technology diffusion assessment and incentive policies of the Innovation Demonstration Zones, give full play to comparative technological advantages, and so on.

Key Words:"The Belt and Road" Strategy; Patent Licensing; Social Network

收稿日期:2016-12-19

作者简介:宋澜(1963-),女,山东临沂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法律政策、创新管理;戚云龙(1989-),男,河南开封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区域发展;李敏思(1992-),女,甘肃定西人,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技管理、知识产权。

DOI:10.6049/kjjbydc.2016080503

中图分类号:F12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17)14-003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