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与逾越机制研究

赵 武,陈 琳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071)

摘 要:包容性创新是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然而,企业在开展包容性创新时往往受到传统经营惯性、金字塔底层(bottom of the pyramid,BOP)市场缺陷和包容性创新营利阻碍等多方面的惯性障碍,不利于企业创新效率提升。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探究包容性创新的内涵特征,分析形成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的内在原因,构建创新理念转换机制、共益性结构洞桥接机制和包容性创新商业模式探索机制,并提出相关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逾越机制

0 引言

当前,约占全球人口70%的BOP作为世界上最大的社会经济群体,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2014年《全球财富报告》披露,世界范围内约40亿人每天的生活标准不足2美元,处在财富金字塔底端,而这一群体却显示出极为可观的购买力(全球每年超过一万亿美元), 由此吸引了各国企业的广泛关注。当前,印度、孟加拉国、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都积极拓展本国在包容创新领域的业务市场,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以印度最为著名,印度企业在包容性创新领域的努力,为各国私营部门提供了现实参考和借鉴。例如,由塔塔集团推出的售价2 200美元的Nano汽车,以满足更广泛人群的驾驶需求为主,被称为“人民的汽车”。又如,印度第一能源公司23美元的低价柴炉,有效缓解了当地民众收入与能源供给不足的双重困境。

当前,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GDP增速逐渐放缓。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GDP增速为6.9%,创近20年新低。在国际市场原材料和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的大背景下,创新驱动已经成为新常态下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主要驱动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虽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人口基数较大、人均资源占有量较少的基本国情未曾改变,近几年基尼系数基本保持在0.47左右,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问题比较严重。经济发展成果仅被少数人群享用,BOP群体需求难以充分满足。在此背景下,一些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基于共享价值视角、以创新发展包容性为目标的包容性创新领域,特别是针对BOP群体真实或潜在需求,开展高低端各类技术创新,其共同点在于能够使BOP群体获益[1]。然而,相关实践却未取得理想效果。例如,由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简称“深圳先进院”)研制的售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的多功能诊断床,由于未实现大规模市场扩散,产品销量未达到盈亏平衡点,企业盈利十分困难。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包容性创新尚处于初探阶段,对包容性创新运行机制和内在规律缺乏深入理解。企业在开展包容性创新过程中,往往面临由主客观因素导致的惯性障碍,并大大降低了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快速融入市场的效率。本文旨在探究形成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的内在机理,并就其跨域机制进行分析,可为企业包容性创新实践提供借鉴。

1 包容性创新内涵

有关包容性创新的研究源自对贫困问题的探讨。早在2002年,Prahalad和Hart[2]就提出包容性创新是指生活在贫困线以下,权利无法得到充分保障的BOP群体所蕴含的巨大商业潜力,企业通过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能够满足其内在需求,在获取丰厚市场利润的同时,帮助BOP群体提高生活质量,缓解和消除贫困。Ted London[3]认为,包容性创新致力于通过知识创造、获取、适应和吸收等途径实现经济振兴,从而直接满足低收入人群特别是BOP群体需求。Rajan等[4-5]指出,包容性创新是指为BOP群体提供其可负担的高质量产品和服务,能够有效保障该群体改善生活质量。在此基础上,世界银行和联合国发展署(UNDP)进一步提出,处于经济、社会金字塔底层的人群不应只是简单地被视为创新被动接受者,而应纳入创新实施者行列,这为包容性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思路。Minna Halme等[6]总结了包容性创新特征,认为其包括可获得性、可持续性生产、高质量产品和服务、服务于BOP群体以及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5个方面。

国内学者对包容性创新的研究较晚。邢小强等[7]认为,包容性创新必须充分发掘BOP群体蕴含的巨大消费、生产和创业潜力,在经济金字塔底层区域构建BOP群体包容性创新体系,这将极大程度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常修泽[8]针对包容性创新体制创新进行了探讨,认为包容性创新包括产权、分配制度、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管理4个方面的体制创新。李庆扣将对包容性创新的理解划分为针对BOP群体开发的低成本技术产品、提高BOP群体创新能力以及创新技术必须是环境友好型技术3个方面。邢小强等[9]从包容性创新特点入手,认为其应具备创新思维系统性、创新形式多样性、创新过程开放性、创新机制独特性和创新结果可持续性5个特征。

综上所述,有关包容性创新内涵的讨论尚未达成共识。但大多数学者肯定了包容性创新在优化创新理念、融合创新主体、整合创新要素、提升创新价值及制定创新目标等方面具有的优越性。基于前人研究,笔者认为,作为一种变革式创新模式,包容性创新致力于满足BOP群体内在需求,在鼓励多主体市场参与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BOP群体与现代先进生产力相互融合,从而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崭新思路。

2 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

作为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企业创新是社会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2015年,我国全社会R&D投入总额为14 000亿元,其中77%来自企业。随着市场细分的逐渐明晰,一些企业开始将目光转向BOP群体,以求得长远发展。包容性创新模式主要分为两类,即以企业为主导的针对BOP群体需求而展开的“自上而下”创新模式以及由BOP群体积极参与的“自下而上”创新模式。值得一提的是,无论哪种模式,都离不开企业与BOP市场的密切联系,而企业在这一过程中无疑发挥着更为主动的作用。但在创新实际操作过程中,受企业传统经营理念惯性、BOP市场固有缺陷和包容性创新营利障碍等多方面的影响,企业很难深入BOP市场,并与其建立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即使是二者间少有的商业往来,也呈现出随机性和试探性特征,由此加大了包容性创新产品和服务持续扩散的难度。

2.1 企业传统经营惯性

长久以来,企业遵循以TOP群体为目标市场的经营理念深入人心。企业价值分享、价值创造和价值传递网络大多围绕现有成熟市场展开,对BOP市场的重视程度较低,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早已熟悉并适应了现有成熟市场,其经营战略、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活动已形成固有模式而难以改变。一方面,成熟市场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制度安排方面呈现出来的优势,为企业顺利实施创新战略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相比之下,许多维持成熟市场协调运转的设施条件和政策法规在BOP市场并不存在或极为匮乏,这就需要企业能够对BOP区域现有的资源禀赋进行重新思考和再设计,而不能简单地复制现有市场上成功的商业模式。此外,基础设施和制度环境的巨大差异,意味着企业现有知识积累和技术输出不能完全适应BOP市场商业化运作。因此,企业应尽快掌握BOP市场的内在运行规律,充分结合当地人力和物力资源进行创新。

(2)企业缺乏理解目标市场并承担创新风险的动力。传统成熟市场价值网络大多通过建立商业交易机构间的线性系统,寻求即期利润最大化。相比之下,由于受到地方非正式制度的影响,BOP市场创新参与主体包括非政府组织、地方中介组织以及有影响力的个人。例如,印度可持续技术和制度研究会(SRISTI)致力于寻找和奖励源自基层的创新行为,因而成为挖掘草根创新的重要机构。又如,印度KSSP运动的兴起,根植于本地化的产品生产和销售渠道有效促进了普通民众参与创新的进程。上述参与体在挖掘BOP市场隐形资源和能力方面能够有效弥补现有企业不足,帮助企业快速适应和进入BOP市场。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缺乏与BOP市场各参与主体的互动经验,企业内部相关制度的设立不够健全,容易造成企业在进入市场初期比较被动,无法对市场状况作出准确判断,从而贻误了深入市场的最佳时期。长此以往,企业也就失去了建立合作关系的信心。另外,创新初期大量资本要素资源投入是市场拓展的前提,而创新活动具备高风险特性,其暗藏着前期投入付诸东流的可能。此外,与当地机构和个体建立联系是加快企业本地化嵌入、快速融入BOP市场的重要途径,但契约关系的建立和维持往往需要大量人力和财力投入,高额的沉没成本和创新风险让企业在选择是否建立关系或与谁建立关系时尤为谨慎。

(3)现代社会对企业家精神的追求强化了社会生产主体多样化趋势。Prahad认为:“如果不再将穷人作为受害者或负担,而是将其视为恢复活力、创造性的企业家和具有价值意识的消费者,这将开启一个充满机会的全新世界。”但对于企业来说,参与主体多样化意味着现有市场秩序和参与者观念的转变,这注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另外,企业社会责任意识普遍淡薄,难以营造发展包容性创新的内部支持环境。数据显示,有77%的消费者认为企业应该具备社会责任感。而我国企业大都是在改革开放浪潮中发展起来的,其发展路径主要以积累为主,能够真正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并不多。Hart等[10]认为,在包容性创新过程中强调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能够激励企业更加关注BOP群体需求及生态环境保护,帮助企业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行为意识。因此,社会责任与包容性创新融合早已成为企业获取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然而在现实中,企业因忙于追求经济价值而忽视了社会责任的人文精神诉求,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企业包容性创新意识的形成。

2.2 BOP市场固有缺陷

受固有消费观念、消费行为和消费习惯的影响,BOP群体需求往往得不到应有重视,被隔离在先进的社会生产之外。一方面,受到以血缘、亲缘、地缘为基础的社会网络和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的影响,BOP群体社会网络比较封闭、规模较小且同质性较强,很难获取异质性信息资源[11]。在面对一项新产品或新服务时,若周围人给予积极反馈,则其会倾向于选择该产品;若反馈消极,则其会选择拒绝。另一方面,BOP市场与成熟市场参与主体、运行机制、价值网络均存在差异,原因可归结为作为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企业与处在社会金字塔底层的BOP群体,两者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大多发生在各自分离的生产运行体系中,二者呈现出弱关系特征。Granovetter[12]将弱关系定义为一种不频繁、疏远的关系,并认为弱关系为获取异质性信息资源提供了可能。在此基础上,博特指出,当某些个体之间不发生直接联系或关系间断出现时,从网络整体看好像网络结构出现了洞穴即“结构洞”。结构洞理论认为,“群体内的思想和行为比群体间更具有同质性,因此跨群体之人更加熟悉另类思想和行为,从而能够获得更多选择机会”。相比于成熟市场参与体间紧密的商业关系,BOP市场结构洞现象更加明显,市场参与主体分散化程度更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制度和配套设施不足导致的“市场洞”。现有支撑市场机制有效运行的制度安排无法为BOP创新提供有力保障。例如,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和制度安排着眼于创造短期利润,实施对象往往是特定企业或行业内大中型企业,将BOP群体隔绝在政策支持和制度优惠门槛之外。严格的资金和技术限制,成为阻碍BOP群体创新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此外,普遍存在的配套设施短缺问题给BOP市场外部沟通带来了不便,削弱了对现有知识和技术加以利用的能力。例如,道路交通不畅会增加企业寻求市场信息、研发需求产品以及推广创新产品的难度。又如,贫困地区通讯网络搭建滞后,进一步扩大了城乡之间的“数字鸿沟”,由此导致BOP生产者期望快速了解市场信息和参与产品创新的愿望很难实现。而教育资源匮乏是造成BOP群体收入不高的主要原因,高昂的市场进入成本大大削弱了BOP群体建立现代市场经济联系的情感诉求。

(2)资金匮乏、知识和技能不足造成的“资源洞”。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创投市场有近90%的资金流向互联网、通信和IT行业,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针对包容性创新的信贷支持严重不足,BOP群体获取资金支持的机会和渠道更是少之又少。资金短缺增加了BOP创新的经济负担,使其不得不继续维持在原有相对狭窄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另外,知识和技能不足是贫困的主要根源。受收入水平的限制,生活在偏远落后地区的BOP群体对生活品质的要求普遍不高,对创新产品存在排斥惯性。而基础教育资源相对落后及专业化技术培训机构设立较少,导致BOP群体普遍缺乏掌握运用新技术的能力,其只有回避甚至拒绝使用新产品,如计算机在农村地区的推广面临很大困难。作为生产者的BOP群体受知识和技能的局限,其产品质量往往低下或成本过高,无法适应市场盈利规律。此外,由于缺乏必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BOP创新成果无法得到法律保护,难以与企业建立稳定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

(3)信息获取、传播和扩散困难形成的“信息洞”。受收入水平的影响,BOP群体在选用产品时更加注重产品功能的实用性和价格的可负担性。由于地理分布较为分散,一般企业很难与BOP群体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加之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及时获取市场信息,导致研发、生产和推广包容性创新产品难度增大。即便开发出相关产品,也会因为缺乏对目标市场消费习惯的了解而最终丧失市场份额。另外,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搜集机制和传播途径,广泛分布在BOP群体间的创新资源和能力被迫闲置或被低效运用,难以充分发挥企业在承接当地创新资源、加快实现外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作用。

本文构建的企业与BOP市场之间的结构洞见图1。

图1 企业与BOP市场之间的结构洞

2.3 企业包容性创新营利障碍

当前,我国企业和普通民众对创新的认知基本停留在传统创新阶段,即主要是针对高端技术研发,创新主体多为企业、政府、高校和科研机构,而对于强调多元创新主体融合,尤其重视BOP创新者参与的包容性创新却不甚了解,这就为包容性创新理念在全社会的推广带来了一定困难。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少数从事包容性创新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就其创新实施力度和成效来说,因涉及面和实施层次较低,对社会经济产出价值的影响力也比较微弱。另外,目前尚未建立起覆盖各个层面的包容性创新网络,无法为企业开展包容性创新提供强有力的创新资源和要素网络支撑。

研究发现,创新产品和服务扩散包括创新、传播渠道、时间与社会系统4个基本要素。而Fleck[13]将发明投入市场应用的过程称为“innofusion”,其尤其强调扩散在创新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创新和扩散是两个不可分割的元素,即大众熟知的创新二元特性。就包容性创新来说,即便一项产品和服务能够充分满足BOP群体需求,倘若没有实现扩散并被采用,依然认为它不具有包容性。现实中,面向BOP群体的产品和服务较少。即便是少数仍然保留着BOP市场产品线的企业,也是为了配合中高端市场需求,将其淘汰或不满意的产品销往BOP市场。这种“自上而下”的创新产品扩散模式同样是配合传统创新的推广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包容性创新更加需要“自下而上”的产品扩散模式,即创新产品和服务需要首先出现在BOP市场,并由该市场逐步向TOP市场扩散。但企业与BOP市场间的信息交流仍颇具挑战,产品研发初期BOP群体的参与度并不高,二者之间极为松散的交互关系给产品投放后的市场融合带来了隐患。在创新产品推广阶段,除受宏观环境、竞争对手行为的影响外,企业营销策略、价格策略对创新产品扩散均具有影响作用。值得一提的是,BOP群体内部信息传递方式多为口耳相传,传播速度较慢、传播范围较小,且传播过程中信息扭曲的潜在风险较大,这也给包容性创新产品和服务扩散带来了一定难度。

此外,盈利模式的适应性调整短期内会限制企业发展。与成熟市场相比,BOP市场业务大多依赖于传统线性盈利模式,但随着企业在BOP市场中多种身份的转换,成本分配和利润分享结构也出现差异。对于企业来说,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和能力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是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的重要途径,如雇佣当地人群拓展市场、利用地方平台建立组织间联系等。此外,善于利用BOP市场规模形成区域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也可以降低企业成本。但以上两个方面皆要求企业更加关注远期收益和未来发展,这有悖于大多数企业追求即期经济效益的目标。另外,产品和服务的商业可持续性也是企业经营过程中不可忽视的一环,否则将会导致一系列后续问题。

3 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逾越机制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受经营习惯、BOP市场固有缺陷和营利障碍的影响,企业包容性创新面临一系列挑战。可以预见,相关问题的解决需要转变创新理念、构建共益性结构洞并优化企业商业模式。

3.1 创新理念转换机制

2015年,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饭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尤其强调将创新摆在国家全局发展的核心位置,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因此,当前亟需转变创新理念,即从传统精英式创新向包容性创新转变,努力营造平等的社会环境,实现创新成果和收益社会化。

相比于政府而言,私营部门创新效率往往更高。然而,执着于经济利益的企业往往忽略了对企业家精神和企业社会责任等道德层面的追求。从普遍意义上讲,企业家界定包括单一独立个体或一个群体,而企业家精神则是企业家群体内涵的抽象。马歇尔将企业家精神视为一种具有果断、机智、坚定并富有进取心的心理特质。管理学大师德鲁克[14]认为:“企业家从事创新,而创新也是企业家精神的特殊手段。”他将企业家精神定义为社会创新精神,认为它是有效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有利杠杆。我国学者叶勤[15]将企业家精神定义为对成就和个人财富的高度欲望,对自己前途和命运的高度自信,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雄心,以及敢于冒险并承担风险和失败的精神。可以看出,企业家精神被视为一种创新精神。

自社会企业家概念提出以来,学者们便立足于企业家精神视角重新审视企业家社会责任。一般而言,基于企业家精神的社会责任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指一般性社会责任,即提高产品质量和有效处理不同财富的关系;另一类是指特殊性社会责任,即对社会怀揣感恩之心、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及处理好与正式或非正式组织的关系。相关研究为企业未来发展带来了新启发,即现代意义上的成功企业应该兼具经济和社会的双重价值。调查显示,一般消费者更倾向于购买具有社会责任属性或包容性属性的产品。更值得一提的是,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许多企业开始重视对自身社会责任职能的精炼提升,并将其融入到企业核心业务中。例如,可口可乐公司推出了旨在提升青年女性企业家能力的项目,预计将在2020年前汇集500万名来自各发展中国家的妇女代表参与到瓶装与分销环节,以有效提高区域教育水平、促进地方社区繁荣发展。包容性创新的多元价值追求与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不谋而合,二者是相互促进的过程。即包容性创新的实施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其能为企业创新提供不竭的精神动力;而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树立优质企业形象的同时,能够有效解决创新产品和服务扩散难题。

3.2 共益性 “结构洞”桥接机制

根据前文分析,本文认为BOP市场“结构洞”是造成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的重要原因。Burt的结构洞理论认为,中间人占据结构洞后能够控制关系并垄断信息,从而获取仲裁收益。该理论在创新网络中的运用重点在于理解处于结构洞中的中间人能够连接其他参与主体,并实现两方信息传递。在这一过程中,第三方存在信息优势和控制优势,为了保持自身优势,第三方将极力控制另外两方之间的联系,从而构建以自己为中心的结构洞,成为这一结构洞中的获利者。但盛亚和范栋梁认为,为了创新网络整体效率的提高,需要在两个不能或不直接发生联系的主体之间建立结构洞,由此产生的第三方主体其作用是为了促进整个网络中信息和资源的流动,而不仅仅是为了获取占据结构洞而带来的优势。

许多大中型企业缺乏与BOP市场的直接互动,而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之间早已建立了基于合作互利的社会网络。例如,通过颁布优惠政策和设立专项基金等举措积极鼓励各方联合创新。但BOP群体却被隔离在先进的社会生产和协同发展之外。随着我国政府“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口号的提出,以个人创业为特征的小微企业陆续涌现。相比之下,小微企业在接收和反馈市场信息、建立市场联系和地方社会关系网络嵌入方面展现出较强的优势,成为弥补包容性创新网络空洞的重要力量。现实中,小微企业作为第三方桥接包容性创新结构洞后,可以作为一个联接点实现企业与BOP群体之间信息资源的交换,并从信息交换过程中受益,这就形成了一个共益性结构洞。共益性结构洞能够有效减少双方之间沟通不畅导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弥补BOP市场的缺陷,实现创新网络中参与者共同受益,促进整体创新网络良性发展。

另外,将小微企业纳入共益性结构洞中,也可为其选择创业机会和实现长远发展带来新的契机。充分利用小微企业搜集信息整合速度较快和管理机制较为灵活的特性,通过与其他参与体建立联系,在为大中型企业搜集BOP市场信息的同时,向BOP群体传递企业生产信息和要求,发挥中介作用。搭建BOP市场与高校、NGO等组织机构的联系,能够丰富创新主体,整合创新价值链。还可以与BOP群体建立信任合作关系,为其创新提供必要设备、技术和制度支持,在创新成熟后期推动创新成果商业化,在增加BOP群体收入的同时收取佣金,或在为大中型企业解决外部创新需求时获取“猎头”费用,遵循自下而上的创新机制,推进BOP创新走向成熟。

本文构建的企业与BOP群体间共益性结构洞见图2。

图2 构建企业与BOP群体间共益性结构洞

3.3 企业包容性创新商业模式探索机制

对于大多数企业来说,在制定企业发展战略时大多遵循占优逻辑,即重视成熟市场需求而忽视金字塔底层消费潜力,导致成熟市场竞争越发激烈,但总体可获取的利润价值却越来越少[16]。随着BOP市场的逐渐明晰,有关BOP战略与企业商业模式融合的研究也相继增多。大致可分为以下3个方面:一是将BOP群体视为产品和服务需求者,企业通过创新性技术手段和营销策略提供符合BOP市场需求特征的产品和服务;二是将BOP群体作为生产者,提高其收入水平;三是考虑到BOP群体对社会、情感和文化内涵的追求,需要在与企业持续合作中不断创造和分享价值,形成基于承诺的商业合作伙伴关系[17]。基于对BOP群体不同角色定位和资源开发程度,企业在包容性创新过程中可以选择不同的商业模式。通过这些创新性商业模式,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还能够鼓励BOP群体参与创新产生过程,构建起包含企业、BOP群体、NGO和中介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包容性创新价值链。

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BOP群体多是以消费者身份参与其中,因此企业可以采取BOP群体市场开发策略。在生产阶段,企业可通过准确分析消费特性和实际需求开发设计产品;在营销阶段,可充分考虑当地现有的人力和自然资源能力,除利用BOP市场现有渠道体系外,还需拓展新的可接受的销售渠道。肯尼亚M-Pesa手机银行业务就是一个典型案例。据了解,由于开办银行的成本高昂,肯尼亚只有1 000个银行物理网点,且这些网点服务对象仅限于少数高端用户。在M-Pesa业务推出之前,肯尼亚有38%的民众从未使用过任何金融服务。针对这一状况,2007年Safaricom率先推出了M-Pesa手机银行系统,该系统通过将金融应用集成到客户手机SIM卡中,从而实现金融服务移动支付功能[18]。值得一提的是,Safaricom已在肯尼亚全国建立了250 000个服务网点,而由广泛分布的小型店铺零售商、品牌运营商和部分金融机构构成的树状网络代理系统,在M-Pesa手机银行业务发展中成为客户拓展、产品运营、业务推广的重要载体。

作为生产者,BOP群体大都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自然灾害等不可控因素容易造成生产收益的不稳定性。少数达到中小农业生产规模的人群,也大都采取自我雇佣模式,以一种非正式经济状态存在[19]。面对BOP群体生产和议价能力较低的现状,企业可以采取资源开发型策略。一方面,企业需要与BOP群体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基础的契约关系,整合利用当地资源提高地方发展能力;另一方面,企业还需要提供技能培训和技术监督,确保创新群体生产要素、创新资源与企业价值链无缝对接。例如,格莱珉电话有限公司推出的“电话女士”项目,通过雇佣当地农村妇女,对其进行集中培训后,再派她们到村庄推广手机服务,在提高农村妇女收入的同时有助于消除城乡“数字鸿沟”。值得一提的是,资源开发型策略的实施势必增加企业成本投入,二者间的弱相关关系加大了实施难度。因此,企业可通过与政府、地方中介组织、NGO等机构建立联系,共同制定包容性创新解决方案,开发产品、服务和配送机制。表1为BOP群体不同身份对企业商业模式的探索。

表1 BOP群体不同身份对企业商业模式的探索

BOP群体角色消费者生产者商业合作伙伴BOP群体特征消费次数较少且平均消费水平较低高价格敏感度较高的品牌忠诚明显的从众心理生产收益不稳定自我雇佣式生产生产效率较低缺少销售能力与渠道生产资源未有效开发希望融入其它社会组织中BOP群体创新不断涌现市场与制度环境不完善高社会化导向注重信任与承诺企业匹配商业模式市场开发型策略通过分析详细的需求信息构建新销售渠道资源开发型策略利用本地化资源发展契约关系提供技能培训和技术监督支持合作共赢型策略提高本地嵌入化程度推进创新产品商业化进程

此外,如果简单地将BOP群体归为消费者或生产者,往往会忽视他们对自身价值的诉求。BOP群体虽然缺少资金与专业知识技能,但层出不穷的创新却能创造出大量实用价值。例如,“赵氏塔基”技术、草方格治沙技术等发明创新大都致力于解决BOP群体自身的特殊需求,容易被正规部门忽视。因此,稳定和谐的商业合作模式的构建,需要企业实施共赢型战略,支持BOP创新,并与企业创新进行替代融合。但建立企业与BOP群体间平等商业合作机制的客观环境不容乐观,这就要求企业能够深入了解BOP创新,充当价值发现者,如设立专门的信息搜索部门,及时对BOP群体的创新想法和成果进行收集。相对于契约关系,信任和承诺是维持BOP群体参与商业活动的重要机制。建立企业与BOP群体之间稳定长效合作机制的重要前提在于企业能够充分实现本地化嵌入,获取BOP群体的信任并与之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合作,通过资金注入和技术指导加快其创新成果商业化进程。另外,还可充分利用BOP群体迫切要求改善自身环境和技术限制的愿望,实现BOP创新与企业创新的完美融合。

4 对策与建议

考虑到包容性创新的内在规律和运行机制,构建一个能够支撑社会整体包容性创新合理开展的创新体系尤为必要。而创新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1)政府层面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当前,我国有关包容性创新的实践还处于初探阶段,总体呈现分散化特征。维持包容性创新的市场运行机制还不够健全,针对性政策法规也较为缺乏。因此,迫切需要政府提供完整的宏观制度框架体系来促进包容性创新发展。具体而言,政府可通过将包容性创新纳入国家总体战略部署,从国家层面对社会整体包容性创新进行宏观战略指导。在制定和颁布具体政策制度时,应积极引入包容性创新理念,强化各层级政府对包容性创新的战略规划、系统设计和阶段性统筹等。此外,还应设立专业化包容性创新规划机构,对国家和地区各类包容性创新活动进行制度协调,以解决创新过程中的政府缺位问题。具体可借鉴印度国家包容性创新委员会的相关做法,加强对区域内包容性创新的整合和监督。而持续深化国家创新委员会和基层创新组织协作、营造平等创新环境、引导企业与BOP群体创新以及加强创新参与主体间的联系,是构建包容性创新系统的重要一环。

(2)企业、BOP群体、NGO和中介组织等多元主体的加入往往能够加快包容性创新体系内部信息流动,在分析市场需求、获取要素资源、拓展产品市场、维护个体利益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其中,企业主要以市场制度提出者、资源要素协调者和关键技术提供者等身份出现,其应利用当地资源和能力,针对特定需求实施创新,研制出集可负担性和实用性为一体的产品和服务。BOP创新参与者主要表现在对现有技术或传统知识的改良上,以及寻求与其他主体建立商业合作关系等方面,并在此基础上主动开展创新。而NGO和中介组织,多是以系统内部信息交换角色出现,通过提供信息沟通、资源整合和平台搭建等服务弥补政府等正规部门的市场缺陷。例如,印度蜜蜂网络(HBN)的建立,旨在发现并奖励来自民间的创意。

(3)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对包容性创新的支持力度。财政政策旨在解决由于创新高风险所导致的创新成本过高、创新主体被迫终止创新行为等问题。具体可通过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补贴、支付转移和税收减免等手段,推进区域包容性创新的开展。而金融政策能够有效聚集社会闲散基金,强化金融对创新的支持。政府部门既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直接为包容性创新融资,又可以通过普惠金融政策实现对BOP创新的金融支持。据了解,印度包容性创新基金筹资目标为10亿美元,并已使许多BOP人群获益。

(4)营造良好的包容性创新环境。重视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与完善,加快贫困落后地区道路交通、水力电力及基础网络设施铺设,为包容性创新体系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同时,重视BOP群体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教育,提高其参与创新的能力。此外,营造和谐友善的文化氛围,鼓励企业和BOP群体积极开展包容性创新。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以NGO组织为媒介,集合企业、BOP创新者和中介组织在内,加快实现创新、设计和生产为一体的包容性创新机制。

5 结语

本文以企业包容性创新为研究对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企业包容性创新过程中惯性障碍的形成原因,并从创新理念、结构洞桥接和创新商业模式等方面探讨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跨越机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针对创新商业模式的探讨仅从BOP战略与商业模式融合角度出发,提出3个可行性路径,有关企业包容性创新商业模式内在结构和作用机制的分析还不够细致,未来应深化这方面的研究。此外,本文只是初步构建了企业包容性创新惯性障碍逾越机制的理论分析框架,其实施效果还缺乏实证分析结果的有效支撑。后续研究可在构建量化指标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数理模型进一步探究多重逾越机制在加快企业包容性创新以及提升企业创新绩效中的影响作用。

参考文献:

[1] DAHLMAN C J.The world under pressure: how China and India are influencing the global economy and environment[M].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5-9.

[2] PRAHALAD C K,HART S L. The fortune at the bottom of the pyramid[J].Strategy Business,2002(26):54-67.

[3] TED LONDON. A base of the pyramid perspective on poverty alleviation[R]. Washington,DC: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William Davidson Institute Working Paper,2007.

[4] RAJAN VARADARAJAN.Fortune at the bottom of the innovation pyramid: the strategic logic of incremental innovation[J].Business Horizons,2009(52):21-2.

[5] LINA SONNE. Innovative initiatives supporting inclusive innovation in India: social business incubation and micro venture capital[J]. 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 Social Change,2012(79):638-647.

[6] MINNA HALME,SARA LINDEMAN,PAULA LINNA. Innovation for inclusive business: intrapreneurial bricolage in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J].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2012,49(4):743-784.

[7] 邢小强,周江华,仝允桓. 面向金字塔底层的包容性创新系统研究[J]. 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10(11):27-32.

[8] 常修泽.关于包容性体制创新的探讨[J].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1-15.

[9] 邢小强,周江华,仝允桓. 包容性创新:概念、特征与关键成功因素[J]. 科学学研究,2013(6):923-931.

[10] HART S L,CHRISTENSEN C M. The great leap driving innovation from the base of the pyramid[J].MIT Sloan Management Review,2002,44(1):51-56.

[11] 王玉娟,蒋长流.包容性创新过程中企业和贫困群体之间“结构洞”的产生与跨越[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6):97-101.

[12] 罗纳德·博特.结构洞:竞争的社会结构[M].任敏,李璐,林虹,译.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13] FLECK J.Innofusion: feedback in the innovation process[J].Systems Science,1993.

[14] [美]彼得德鲁克,蔡文燕.创新与企业家精神[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8.

[15] 叶勤.企业家精神的兴起对美国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及其启示[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0(10):16-20.

[16] 邢小强,周江华,仝允桓,等.面向低收入市场的金字塔底层战略研究述评[J].财贸经济,2011(1):79-85.

[17] SIMANIS S,HART S.The base of the pyramid protocol:beyond “Basic Needs”[J].Business Strategies,2008,3(1):57-84.

[18] SAFARICOM. M-PESA Key performance statistics[EB/OL].http: //www. safaricom,2011-05-12.

[19] DE SOTO. The mystery of capital:why capitalism triumphs in the west and fails everywhere els[M].New York:Basic Books,2000.

(责任编辑:王敬敏)

The Study of the Inertial Barrier and the Beyond Mechanism during the Enterprise Inclusive Innovation during the New Normal Period

Zhao Wu, Chen Lin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Xidian University, Xi'an 710071, China)

Abstract:Inclusive innovation is an important way to achiev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 However, there are lots of inertial barriers such as traditional management inertia, BOP market's imperfection and the benefit obstruction of inclusive innovation, which lower the efficiency of innovation. Based on the theoretical research, the article analy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inclusive innovation and the causes of inertial barriers, building the transformation mechanism of innovation conception, the bridging mechanism of the common-benefit structure hole, and the mechanism of inclusive innovation's business model, which can overcome these obstacles. Finally, the article comes up with some suggestions.

Key Words:the New Normal Period; Enterprise Inclusive Innovation; Inertial Barrier; Beyond Mechanism

收稿日期:2016-10-10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71302111);陕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项目(2016C053);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2014JM2-7134)

作者简介:赵武(1967-),男,陕西西安人,博士,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创新管理;陈琳(1992-),女,陕西西安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与管理。

DOI:10.6049/kjjbydc.2016080284

中图分类号:F27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17)13-007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