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与江苏基础研究能力比较研究
——2000-2014年统计数据分析

范 旭1,林 燕2 ,黄业展2

(1.华南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2.华南理工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0)

摘 要: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泉。对于作为经济强省和科技大省、正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广东和江苏来说,加强基础研究尤为重要。在构建基础研究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以江苏作为参照对象,对粤、苏两省基础研究发展现状进行比较,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其基础研究能力进行分析,得出结论:广东基础研究投入逐年增大,并取得了良好的科技成果,企业基础研究有一定优势。经层次分析法对2000-2014年相关数据指标进行验证发现,到2014年广东省级层面基础研究能力为82.5分,但研究机构-高校层面基础研究能力仅为46.5分,与江苏(省级层面92.4分,研究机构-高校层面94.2分)相比,广东基础研究能力偏弱,产出较少,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发展空间较大。因此,在促进广东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产出力度、大力提升其基础研究能力的同时,还应积极推进基础研究领域的政产学研合作,发挥好企业的作用。

关键词:基础研究;试验与发展;层次分析法

0 引言

科技创新是国家与区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基础研究水平反映了一国或地区科技创新能力,也是保障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原动力[1-2]。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深入,国家对基础研究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2016年5月,《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发布,强调要强化原始创新,增强源头供给,大力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础研究。2016年7月28日,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提出,要强化原始创新,加强基础研究,并以“基础研究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例大幅提高”作为发展目标。

广东、江苏都是我国的经济强省和科技大省。改革开放以来,广东GDP从1989年开始已经连续28年位居全国第一,江苏GDP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一直位居全国前三位,2007以来稳居全国第二位。而根据《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6》,广东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排名已连续6年稳居全国第二,江苏则连续6年稳居榜首。当前,苏粤两省正在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且都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而作为知识和技术来源的基础研究对于两省而言尤为重要,两省也是我国有实力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的省份。

本文对苏粤两省基础研究能力进行比较,具有较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我国对基础研究问题的探讨,更多是关注国家层面。近年来,也有一些对省级层面基础研究问题的研究,但主要是针对某一省份的个案研究。对同类对象进行比较研究,更能揭示两者异同,并探索其中多的规律。苏粤两省经济和科技发展水平相当,对研究省级层面基础研究问题具有较强的可比性。目前,对广东与江苏两大科技创新型省份基础研究能力进行比较研究的成果较少。因此,本文立足于该理论视角进行深入探讨,对拓展和深化省级层面基础研究问题具有理论价值。在实践方面,通过两者对比,可以深入了解广东基础研究发展现状,揭示广东基础研究优势,发现广东与江苏基础研究发展差距,认清广东基础研究未来发展方向。同时,基础研究是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创新源头,通过苏粤两省对比也有助于了解两个发达省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状况及差异。

1 基础研究内涵与评价指标体系

1.1 基础研究内涵

基础研究是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应用或使用为目的[3]。1945年,美国科学研究发展局局长万尼尔·布什[4]在《科学:永无止境的前言》中指出:基础研究导致新知识。它提供科学资本,它创造储备,知识的实际应用必须从中提取。新产品和新工艺过程显得很不成熟,它们建立在新原理和新观念之上,而新原理和新观念本身又通过最纯粹的科学领域研究而艰苦地发展着。

当代,科学知识生产方式正在发生变革[5]。具体到基础研究,专注于探索客观现象和可观察事实基本原理的“认识取向”性基础研究,正在向“认识取向”与“应用取向”并重的基础研究转变;专注于创新知识的“生产导向”基础研究,正在向“生产导向”与“扩散导向”并重的基础研究转变[6]。由此,出现了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界限模糊化问题。1999年,斯托克斯根据科学研究是否“追求基本认识”及是否“有应用考虑”等问题,将科学研究划分为4个象限,如图1所示。其中,第I象限(玻尔象限)是在认知需求引导下且无实际应用考虑的研究,可称为“纯基础研究”,丹麦物理学家玻尔探索原子结构模型是这类研究的典型代表;第II象限(巴斯德象限)研究既有扩展知识的目标,又有应用目的,对技术创新也起基础性作用,可称为“应用激发的基础研究”,法国化学家巴斯德对发酵的研究属于这类基础研究[7]。在此基础上,我国学界也根据研究是否涉及应用目标,一般将基础研究划分为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

图1 科学研究的象限模型

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发展,我国学者对基础研究也越来越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许多学者研究基础研究能力的重要切入点。马廷灿等[8]以是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为分析基础研究能力的指标发现,中国科学院和中国九校联盟在自然科学领域的整体基础研究能力比较接近,但在具体学科上研究优势区别较大且存在较强的互补性;朱艳红等[9]将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作为衡量基础研究能力的指标,通过研究山东省获得立项资助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情况,分析了山东省基础研究能力;范如永等[10-11]通过研究湖北省高校、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情况,分别分析了湖北省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和华中科技大学基础研究能力;王宏达等[12]以发明专利授权数、地方基础研发投入、国家基础研发投入、科技研发平台、学科带头人、科研创新团队为评价指标,研究了各省市基础研究能力及其空间分布情况。此外,学者们还对基础研究研发经费投入与专利产出等进行了探索。姚常乐等[13]深入分析了我国基础研究投入总量规模、增长率、强度和份额等因素;杨中楷等[14]认为,应从科研主体、产学研合作、政策支撑等维度推动我国巴斯德式专利产出,提升我国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总体而言,目前基础研究能力分析指标不够全面,也很少进行省际间比较。本文从现有科技统计数据中选取能反映基础研究的多种指标,对广东、江苏两省基础研究能力进行综合比较,可以更加全面地反映两省的基础研究能力现状。

1.2 基础研究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设计

根据我国基础研究特点和统计资料中可获取的基础研究指标,本文从基础研究“投入”、“产出”、“活动”3个方面,对省级层面基础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评价。为此,分别从省级层面基础研究总体能力和其中的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两个层面进行细化和指标选取。其中,省级层面基础研究总体能力评价分为投入、产出两个一级指标,研究机构与高校层面基础研究能力评价分为研究机构基础研究能力、高校基础研究能力两个一级指标。在每个一级指标下选取若干关键指标,构成二级指标,以此类推,分别建立三级指标、四级指标等,并对各级指标进行解释。投入指标包括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人员全时当量;产出指标包括科技奖励、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与授权数、SCI科技论文收录数、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活动指标主要包括“973”计划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过对基础研究能力评价指标进行设计,得到表1、表2所示评价指标体系。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统计资料》等。

表1 省级层面基础研究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基础研究投入基础研究经费内部支出—基础研究经费内部支出是指各研究机构用于该机构内部从事基础研究工作支出的费用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是指参与基础研究工作的全时人员数加非全时人员数按工作量折算为全时人员数的总和,是衡量基础研究人员投入的指标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自然科学奖授予在数学、物理学、化学、天文学、地球科学、生命科学等基础研究和信息、材料、工程技术等领域应用基础研究中的重大科学发现国家技术发明奖技术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首创并成功地用于改造客观世界的技术创新成果,来源于“应用激发的基础研究”。国家技术发明奖授予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领域的重大技术发明(授奖条件: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基础研究产出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发明专利即是对发明人运用自然规律而解决某一特定问题的技术方案,来源于由应用目标所引发的基础研究(也被学者称作“巴斯德专利”[14])。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即专利局对发明人提出技术方案申请进行受理的数量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是指专利局对发明人技术方案申请进行审查后正式授予专利权限的数量SCI收录科技论文———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被列为国际六大著名检索系统之首,其已成为目前国际上最具权威性、用于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重要评价体系

表2 省级高校与研究机构基础研究能力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四级指标指标解释研究机构基础研究能力基础研究投入基础研究内部经费支出———同表1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同表1基础研究产出发明专利数———同表1基础研究投入基础研究内部经费支出———同表1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同表1基础研究活动基础研究项目数“973计划”“973”计划是指具有明确的国家目标、对国家发展和科学技术进步具有全局性和带动性的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面向全国具备良好科研条件、科研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提供基础研究支持,是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最主要渠道之一基础研究产出科技奖励国家自然科学奖同表1国家技术发明奖同表1发明专利数发明专利授权数同表1发明专利申请数同表1

2 广东与江苏基础研究发展现状比较

2.1 省级层面整体情况

(1)广东基础研究经费投入与江苏基本持平。广东、江苏两省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均呈整体向上快速增长态势。2000-2014年,广东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年均增速为27.34%、江苏为27.46%。到2014年,广东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42.41亿元,江苏为45.85亿元,两省相差不大。对于基础研究经费占R&D经费的比重,广东、江苏每年都有所增长且比较接近,但增长幅度均不大。因此,在基础研究经费投入上,广东整体发展水平与江苏基本持平。

(2)近期,广东基础研究人员投入力度大于江苏。广东、江苏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呈上升趋势。2000-2009年,广东稍落后于江苏。从2010年起,广东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以年均14.57%的增速超过江苏的11.17%。至2014年,广东以15 757人年领先江苏21.81%。可见,广东近几年在基础研究人员投入力度上大于江苏。

(3)广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的数量远少于江苏。2000-2014年,广东、江苏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数量变化幅度不大。15年内,广东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总数为28项,比江苏少65%,江苏明显领先于广东。

(4)广东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的总量仅为江苏的6成。2000-2014年,广东、江苏获国家技术发明奖数量不断增长,特别是在2012-2014年,广东获奖数为26项,江苏为37项,均超过前12年的总获奖数。整体而言,广东国家技术发明奖总数仅占江苏的61.43%,江苏明显领先于广东。

(5)广东和江苏在发明专利申请受理和授权数量上各有优势(见图2)。基础科学研究成果在早期是不受专利保护的,后来随着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科学研究之间的界限日益模糊,部分实用性基础科学研究成果也被专利保护制度涵盖[15]。因此,应用基础研究成为发明专利来源之一,发明专利是应用基础研究的一项重要指标。2014年,广东有效专利发明数为111 878件,位居全国第一。在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方面,2000-2009年,广东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均超过江苏。从2010年起,江苏以32.62%的年均增速超越广东,而广东年均增速仅为16.64%,两者差距不断拉大。2014年,广东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为75 147件,仅为江苏总量的51.24%。广东、江苏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占总专利申请受理数的比重逐年递增,2014年江苏该比重为34.76%,比广东高出7.76%。

在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方面,2000-2014年,广东、江苏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逐年增加。2014年,广东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数为22 267件,位居全国第二。广东以年均44.03%的增速超过江苏(江苏年均增速为36.73%),2014年广东发明专利授权数是江苏1.13倍。广东、江苏发明专利授权数占总专利申请授权数的比重呈递增趋势,广东以21.24%的年增速远超过江苏的6.87%。

图2 广东-江苏发明专利申请受理数与授权数历年数据

(数据来源:2001-201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6)广东在SCI收录科技论文数量上低于江苏。2000-2014年,SCI收录广东、江苏科技论文数量呈稳步上升趋势。而广东相对落后于江苏,尽管广东以24.02%的年均增速赶超江苏的21.07%,但2014年广东SCI收录科技论文为17 472篇,仅为江苏的73.83%。

2.2 研究机构基础研究情况

(1)近期,广东研究机构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大于江苏。研究机构是基础研究的重要研究主体之一。截至2014年,广东独立科研机构共189家,江苏共144家,数量上在全国排名广东第三、江苏第七。2000-2014年,广东研究机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呈递增趋势,且广东整体增长速度快于江苏。其中,2000-2008年,广东科研机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增速快于江苏,经费支出低于江苏;但从2009年起,广东以较快速度增长,经费支出超过江苏,2014年广东研究机构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为144 386万元,约超江苏一半。2009-2014年,广东经费支出年均增速为29%,江苏比广东低3个百分点。广东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R&D经费的比重增速大于江苏。由此可见,2009年以后广东研究机构基础研究投入速度快于江苏(见图3)。

图3 广东-江苏科研机构基础研究与R&D经费支出情况

(数据来源:2001-201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2)近期,广东科研机构基础研究人员投入力度大于江苏。2000-2014年,广东科研机构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也呈逐年递增趋势,而江苏在2000-2012年变化不大,仅2013年、2014年实现小幅增长。2000-2007年以后,广东科研机构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低于江苏。2007年以后,广东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以年均20.85%的增速赶超江苏。2014年,广东研究机构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为3 322人年,约超江苏50%。广东、江苏R&D人员全时当量也在逐年增加,而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占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重,广东以7.53%的年均增速不断提升,江苏年均增速仅为0.61%。2014年,广东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占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重为23.59%,而江苏仅约为广东的1/4。可见,相对于江苏而言,广东科研机构在基础研究方面的人员投入力度大于江苏。

(3)广东历年研究机构发明专利数少于江苏。研究机构基础研究科技产出主要体现在发明专利方面。广东、江苏研究机构发明专利数呈不断增长趋势。2000-2014年,广东历年研究机构发明专利申请数少于江苏。2012年以前,广东研究机构专利申请总数小于江苏科研机构单项发明专利申请数。尽管广东从2009年起以年均31.08%的增速追赶江苏,但到2014年,广东发明专利申请数为1 593件,仅为江苏的76.40%。广东、江苏研究机构发明专利申请数占专利申请总数的比重并未呈显著增长态势。在基础研究经费与人员投入实现较快发展的双重背景下,广东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出仍然比较薄弱。

2.3 高等学校基础研究情况

(1)广东高校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落后于江苏。广东、江苏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经费内部支出呈逐年递增态势,从2001年始,江苏历年经费支出均高于广东。2000-2014年,广东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年均增长率为25.03%,江苏为29.93%。针对2014年基础研究经费支出而言,江苏比广东约高出1/3。而在基础研究经费支出占R&D经费比重关系上,尽管广东该比例历年均高于江苏,但其基础研究经费支出总量小于江苏,且年均增速为2.90%,落后于江苏的7.05%。因此,广东高校基础研究经费投入落后于江苏。

(2)近年来,广东高校基础研究人员投入超过江苏。广东、江苏高等学校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逐年递增,从2009年起,广东以每年11.33%的平均增长率与江苏(年均增速为7.75%)保持大致接近的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到2014年两省基本持平,广东为10 668人年,江苏为10 645人年。但广东基础研究人员全时当量占R&D人员全时当量的比重略高于江苏,2014年广东该比例为51.03%,江苏为46.12%,广东该比重增速高于江苏,广东为5.22%,江苏为1.27%。可见,近年来广东加大了基础研究人员投入力度。

(3)广东高校承担的重要基础研究项目少于江苏。广东高校基础研究活动主要包括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0-2014年,广东高校“973”计划获得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但相比较而言,江苏高校承担“973”计划总量与年均增速都高于广东。广东高校在2009年以后“973”计划数量较之前虽有较大幅度增长,但2009-2014年广东高校承担的“973”计划总数为35项,不及江苏高校的2/3。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方面,广东高校所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整体数量也是逐年递增,但历年立项总数均低于江苏高校。2014年,广东高校立项数仅约为江苏的61.40%,且其年均增速低于江苏约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广东高校承担基础研究项目的能力弱于江苏。

(4)广东高校获得的国家科技奖励远少于江苏。广东高校历年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数量远少于江苏,2001-2014年广东共获奖20项,仅为江苏的一半,且相比于江苏每年30.69%的平均增速,广东并无明显增长趋势。在国家技术发明奖方面,2001-2014年广东所获国家技术发明奖数只有13项,仅占江苏的22.03%。江苏一年所获该奖数最高为10项,而广东最高为4项,与江苏相差甚远。

(5)广东高校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远低于江苏。如图4所示,2001-2014年,广东高校发明专利申请数与授权数逐年增长,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7.70%,发明专利授权量年均增长34.67%,但广东高校发明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均远低于江苏。2014年,广东发明专利申请量为4 306件,仅为江苏的27.12%,发明专利授权量为1 744件,仅为江苏的30.69%,且从2011年起,江苏发明专利授权量已连续4年超过广东。在发明专利方面,广东表现出明显弱势。

图4 广东-江苏高校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情况

(数据来源:2002-2015年《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3 广东与江苏基础研究能力实证对比

3.1 层次分析法

层次分析法(AHP)是将与决策相关的因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多个分析层次,对较少信息进行量化处理,通过两两比较每层各因素的相对重要性,最终确定各因素相对重要性顺序,按顺序作出决策。基于层次分析法,本文构建广东、江苏两省总体、研究机构与高校两类基础研究能力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表2),分层次分析各指标间的重要性关系,进而对广东、江苏两省基础研究能力综合评分进行对比。

3.2 评价指标权重计算

省级层面基础研究能力评价三级指标权重计算如下:

(1)一级指标权重计算。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方法求出两个一级指标因子权重。构造判断矩阵S=(uij)p×p即:

用Excel计算判断矩阵S的最大特征根,得λmax=2。为进行判断矩阵一致性检验,需计算一致性指标:

CI===0

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RI=0。随机一致性比率:

CR==0≤0

因此,认为层次分析排序结果具有满意一致性,即权系数分配非常合理。其对应特征向量为:

A0=(1.0,1.0)

再作归一化处理得:

A=(0.5,0.5)

(2)二级指标权重计算。同理,本文仍采用层次分析法求出指标权重。分别对各二级指标构造各自的判断矩阵,再用Excel计算最大特征根和一致性检验,得出合理的权系数。

基础研究投入两个指标权重为:(0.5,0.5)

基础研究产出4个指标权重为:(0.05,0.50,0.26,0.19)

(3)三级指标权重计算。科技奖励两个指标权重为:(0.75,0.25)。 同理,可得研究机构-高校基础研究能力评价各级指标权重计算结果。

3.3 指标无量纲处理

无量纲处理也即对评价指标数值进行标准化、正规化处理,通过一定的数学变换消除指标量纲影响,将性质、量纲各异的指标转化为相对综合性的一个相对数量化值。对类型一致的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化时,通常采用如下方法:①中心化处理;②极差化处理;③极大化处理;④极小化处理;⑤均值化处理。 由于本文需要纵向与横向对比研究,所以指标无量纲化处理方法选取“极差化”处理,公式为:

(1)

式(1)中,m、M分别为指标观测值x的最小值和最大值。

3.4 计算结果

根据广东、江苏2001-2015年的统计数据,对原始数据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应用构建的基础研究能力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两省15年的数据进行评价,总得分等于各项指标得分与相应权重乘积之和。两省历年基础研究能力综合评分如图5、图6所示。

(1)广东基础研究能力整体弱于江苏。从图5总得分看,广东与江苏基础研究能力在近15年取得较大进步,广东由2000年的0.1分上升至2014年的82.5分,江苏由2000年的1.9分上升至2014年的92.4分。2010年以前,广东得分一直低于江苏,但与江苏相差不大,两者基础研究能力无明显差距。2011年,广东以58.0分首次高于江苏。但2012年-2014年,江苏以较快发展速度与广东拉开差距。总体而言,广东基础研究能力弱于江苏。

图5 广东-江苏基础研究能力总体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2001-201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2)广东研究机构和高校基础研究能力与江苏存在较大差距。从图6总得分可知,广东、江苏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呈总体上升趋势。广东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得分由2000年的0.2分上升至2014年的46.5分,江苏由2000年的1.8分上升至2014年的94.2分。可见,尽管广东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15年间得到了较好发展,但总体上与江苏存在较大差距,历年得分均小于江苏,且两者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广东研究机构与高校在基础研究方面发展空间仍然较大。

图6 广东-江苏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得分情况

(数据来源:2001-2015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和《高等学校科技统计资料汇编》)

通过图5、图6对比可以看出:广东与江苏在省级整体层面基础研究能力差距远小于研究机构与高校。原因在于,作为第三大基础研究主体的企业,其在基础研究能力方面,广东强于江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广东在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上的差距。以2014年企业数据为例,广东高技术产业发明专利数为34 510项,江苏仅为10 773项;广东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明专利数为55 624项,江苏为39 858项;在研发经费支出上,江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试验发展支出与其R&D经费内部支出极其相近,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两项经费支出(9.69亿元)仅占R&D经费支出的0.5%,广东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两项经费支出(74.11亿元)占R&D经费支出的5.4%,间接反映出江苏企业基础研究经费支出与广东差距较大。总体而言,广东企业基础研究能力优于江苏,广东企业对基础研究重视程度较高,科技型企业发展潜力较大。

4 结论与建议

4.1 结论

广东作为经济发达省份,已充分意识到基础研究对技术创新发挥着关键作用,也间接影响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无论是研究机构还是高校,2000-2014年,广东基础研究能力均得到显著提升,基础研究投入不断加大,基础研究活动逐步深入,并取得了良好成效。与江苏基础研究发展相比,广东总体基础研究投入力度优于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且其投入增长速度快于江苏,但产出效果不如江苏明显,仅发明专利授权量较大,其它产出数量和增速均弱于江苏。同样,广东研究机构基础研究投入发展速度快于江苏,尽管投入经费、人员均快于江苏,但科技产出(如发明专利)比江苏少。对于高校而言,无论是投入还是产出,广东均落后于江苏。总体而言,广东基础研究能力相比于江苏仍然偏弱,研究机构与高校基础研究能力差距较大。

4.2 建议

基础研究产出知识具备公共物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属性。正因其公共属性,且具有很高的不确定性和外部性,导致企业不愿被“搭便车”,从而造成基础研究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加以干预,并给予企业财政支持。基于广东与江苏的差距,以及广东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对自主技术来源的迫切需求,广东应重视基础研究。首先,在加大基础研究经费、人员等投入的同时,应关注科技产出,寻求适合广东科技创新环境的“投入-产出”比值,实现成本-收益的有效平衡。其次,由于高校既是优秀科研人才的聚集地,又能提供科研必备基础配套设施,是基础研究重大成果的输出主体。因此,应充分发挥高校在基础研究中的关键作用,对高校基础研究成果实施绩效考核。江苏基础研究总体能力强于广东,主要是因为江苏高校基础研究能力比广东强。再次,虽然广东企业在总体基础研究中的贡献远小于高校和研究机构,从事基础研究的企业数量也有限,但广东企业基础研究能力仍具备一定优势。因此,应平衡好企业与研究机构及高校在基础研究中的关系,促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和产出,大力提升基础研究能力。同时,积极推进基础研究领域“政产学研”合作,发挥好企业的作用,取长补短,整合资源。例如,企业多向一些同领域科研机构或高校提供基础研究经费,达成合作项目;大中型企业可在内部设立独立科研机构,投入基础研究人、财、物等资源,推动各行业间协同创新,通过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事实上,在基础研究领先的美国,企业也承担了很多基础研究工作。2008 年,政府、企业、大学和其它非盈利部门对基础研究的投入比例分别为 60.5 %、16.7%、1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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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Basic Research Ability Between Guangdong and Jiangsu——Based on Statistical Data from 2000 to 2014

Fan Xu1, Lin Yan2, Huang Yezhan2

(1. Institute for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Policy,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2.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0, China)

Abstract:Basic research is the source of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t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strengthen basic research for Guangdong and Jiangsu, which are strong economic province and bi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province, and are implementing independent innovation strategy and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strategy. Based on constructing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basic research, taking Jiangsu as a reference object,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development status quo of Jiangsu and Guangdong provinces were analyzed, and a further study on the basic research ability of two provinces was made by Analytic Hierarch Process. 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investment in basic research in Guangdong has been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and has achieved good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chievements. Enterprises have certain advantages in basic research. With the analysis of the relevant data and indexes from 2000 to 2014 by Analytic Hierarch Process, the level of Guangdong's basic research ability at the provincial level is 82.5 points,but the one at the institution-university level is only 46.5 points in 2014. Compared to Jiangsu(the provincial level is 92.4 points,the institution-university level is 94.2),Guangdong's basic research ability is weak, output is less, the development space of basic research ability of research institutions and universities is larger. While promoting Guangdong universities and research institutions to increase input and output of basic research, and vigorously enhance their basic research capabilities, actively promote "government-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cooperation in the field of basic research, play a good role of enterprises.

Key Words:Basic Research; Experiment and Development;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收稿日期:2017-04-07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D2155660)

作者简介:范旭(1962—),男,广西玉林人,博士,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教授,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与管理、公共政策与区域发展;林燕(1991—),女,广东汕头人,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黄业展(1992—),男,广东阳江人,华南理工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科技政策。

DOI:10.6049/kjjbydc.2017010541

中图分类号:G32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348(2017)24-0042-07

(责任编辑:王敬敏)